一是以流出(入)本乡镇的育龄妇女为清查重点,上门访视核对流动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等情况,对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限时补办。二是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履行计生义务的积极性。三是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书,落实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四是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服务管理工作组,协助流入人口较多的乡镇开展工作,根据流动人口清查情况,及时变更流动人口PIS系统信息,按时反馈和提交服务管理信息。截止目前,全区共清理核对考核年度内出生人口300余人,查验流动人员1300余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80例,提交信息300余条,发放《致流动人员、用工单位和租借房主一封信》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