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19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学校、纽绅中学:
现将《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函〔2019〕80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19〕66号)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实行划片入学
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特区教育局统筹划定,塔山小学、平寨小学、云盘中学由城郊中心校配合特区教育局组织划定;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由中心校统筹划定,并报特区教育局备案。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塔山小学、平寨小学、云盘中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
二、严格控制招生班额
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施计划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合理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的规定班额招生,非当年招生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55(含55)人,不得新产生大班额。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扎实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服务,确保所有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门槛、无障碍、不落一人”地顺利入园入学。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学校进行统一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严肃入学资格审核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核机制,做好公办学校学生入学资料的现场审核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小学和初级中学入学采取划片免试登记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入学采取整班移交方式对口直升到本校初中,乡镇学校“小生初”坚持整班移交方式入学,避免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辍学、失学现象。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私自增设招生入学证明要求和流程。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坚持同步招生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并统一预登记时间。小学一年级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初中七年级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6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1日。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按照特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六枝特区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特区教育局组织预登记,并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
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
(二)入学条件
1.常住人口“人户一致”的提供户口簿;常住人口“人户不一致”的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验章有效购房合同及入住证明材料。若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有效购房合同)中实际居住地址不详的,需同步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2.户籍是外县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6个月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六枝户籍到六枝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三家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三家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6个月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常住,却没有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签约备案、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买卖协议、交房款票据、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业主,需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等,凭以上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扰乱招生工作;如发现材料为虚假提供的,将取消现预登记入学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特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特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以统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蔡洪江(特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文光(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特区人民政府正科长级教育督学)
袁岑(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定元(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德芳(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妍(特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成员:各中心校校长、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局机关各股(站、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龚德芳(兼),具体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常工作。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招生工作科学、稳定、有序进行。
2.建立沟通联动机制
加强沟通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和应急协作机制。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应建立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并上报特区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风险防控预案应有针对每一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形势预判、包保责任人和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协作,成立应急小组,积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二)关注特殊群体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困境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殊学校入学对象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充分挖掘潜力,接受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特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按照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并在10个工作时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强化招生宣传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范围、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入学条件及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扩大招生宣传范围,将相关招生宣传资料张贴至村(居)委会或住宅小区。
(五)严格督导检查
特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阳光招生”。特区教育局将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的顶风违反“十项严禁”等行为,认真核实后将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及时通报。举报电话:0858-5317839(特区教育局基教股)。
(六)本方案查询地址
http://www.liuzhi.gov.cn/,关注“六枝融媒”、“六枝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均可查询。
附件:1.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1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范围
特区二中: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一四二居、团一居、团二居)、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云(营)盘社区(原后山居)、河湾村、凉都一品小区、东苑小区(不含胜利花园)。
特区三中: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人二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云三居、九龙居)、原云(营)盘村、原下嘎石村(组)、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加油站居、公园路居)、金鑫建材城小区、连城国际小区、云欣苑小区、松欣苑小区。
特区四中:铁路社区、平寨社区(原平寨居、水井居、补林组)、盘江湾畔小区、银河国际小区、馨榭苑、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城管局沿线,包括健康路与那平路之间居住小区)、同心家园小区、玫瑰花园小区、鼎泰花园小区。
特区五中:四方坡居(原那固社区)、四方坡组、那固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
特区九中:瓦窑小区、茶山村、南环路从瓦窑至东方龙城小区(包括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兴隆路发改局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包括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和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玲珑居至万博广场新建小区、环卫站住宅小区。
特区十中:六枝居(原六枝村)、电厂居(原六枝社区)、塔山居(原塔山村)、杨丰村(山脚、老院子、大渔塘、郑家寨、龙井、弯山、新寨等7个村民组)、四角田社区。
特区十一中(初中部):地宗居、兴隆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苗寨、嘎细、大哪闹含原双龙村)7个村民组、南环路九龙城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波榨村。
特区实验中学:银壶社区(原煤机厂居、六十四居、六十五居)、煤机新苑小区、平寨社区的七冶华府小区、林缘小区、竹欣苑小区,那平路居(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那平路与贵烟路之间居住小区)。
特区云盘中学:杨丰村、小寨村、五龙村、波凹村、原大用矿居。
特区一小: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团二居)、团结路居〔原人一居、一四二居、原团一居(八栋楼)〕、新华书店楼房及往文化路方向,河湾村(那克村民组除外)、连城国际小区、广和苑小区、凉都一品小区。
特区二小:原加油站居、原公园路居、竹欣苑、环卫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河湾村那克村民组、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新移动公司19号楼、原人二居)、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新华书店楼房(不含)往街心花园方向。
特区三小:云(营)盘社区(原云三居、后山居、九龙居)、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含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彩虹桥以东至东苑小区新建小区。
特区四小:金鑫建材城小区、松欣苑小区、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青龙居委会桥边寨子(第一村民组)、小寨村的后鱼塘、小寨村小寨组。
特区实验小学: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贵州省机械学校方向;银壶社区(原六十四、银壶居、六十五、煤机厂居)、煤机新苑小区、林缘小区、石灰窑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含黔灵小区、折溪乡家属区以及发改局居住小区至电力宾馆)。
特区五小:茶山村(大房组、箐脚组、安家寨组、渔塘组、半坡组、田坝组、范家寨组、下那摆组、白岩脚组、苗寨组)的十个村民组、彩虹桥以西至七冶国际新城(含彩虹桥、清水湾小区、嘉年华)、玲珑居至万博广场。
特区六小: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鼎泰花园方向;建设南路以西(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发改局内居住小区围墙外至东方龙城及往西新建小区;银壶社区东风村苗寨、嘎细、九龙城小区。
特区八小:六枝居、电厂居、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左面、塔山村营上组、塔山村瓦厂组、鸡场坝、沙泥坡、原那玉火车站大桥往东至六枝街方向,阳光学校前大桥为界往六枝街方向。
特区九小:那固居、岩旮旯村民组、四方坡居(含市二中居、四方坡组、那固社区、六枝矿居)、瑞兴银座至阳光学校大桥贵烟公路沿线、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右面。
特区十小: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原云(营)盘村、青杠林(原青龙村)、播礼寨。
特区十一小:瓦窑小区(七冶国际花园)、茶山村的龙潭口、蔡家坡、瓦窑三个村民组、河湾村的下嘎石组、波凹村、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小区。
特区十一中(小学部):地宗居、兴隆村、波榨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大哪闹含原双龙村)5个村民组、南环路卫生监督所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
特区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小学):塔山社区的高峰村、县城移民搬迁点群力小区、县城移民搬迁点聚福新苑居委会、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
特区平寨小学:银壶社区万家寨、朱家寨、张家寨、杨丰村弯山组。
特区塔山小学:塔山村、四角田矿居、杨丰村的岩脚寨、老院子、大鱼塘、郑家寨、新寨、龙井。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19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学校、纽绅中学:
现将《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函〔2019〕80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教通〔2019〕66号)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实行划片入学
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特区教育局统筹划定,塔山小学、平寨小学、云盘中学由城郊中心校配合特区教育局组织划定;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由中心校统筹划定,并报特区教育局备案。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塔山小学、平寨小学、云盘中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
二、严格控制招生班额
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施计划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合理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的规定班额招生,非当年招生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55(含55)人,不得新产生大班额。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保障,扎实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服务,确保所有搬迁户适龄子女“全覆盖、零门槛、无障碍、不落一人”地顺利入园入学。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学校进行统一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严肃入学资格审核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核机制,做好公办学校学生入学资料的现场审核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小学和初级中学入学采取划片免试登记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入学采取整班移交方式对口直升到本校初中,乡镇学校“小生初”坚持整班移交方式入学,避免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辍学、失学现象。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私自增设招生入学证明要求和流程。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坚持同步招生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并统一预登记时间。小学一年级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初中七年级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6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21日。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六枝特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按照特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六枝特区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特区教育局组织预登记,并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
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儿童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
(二)入学条件
1.常住人口“人户一致”的提供户口簿;常住人口“人户不一致”的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验章有效购房合同及入住证明材料。若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有效购房合同)中实际居住地址不详的,需同步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材料。
2.户籍是外县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6个月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六枝户籍到六枝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三家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三家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6个月以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常住,却没有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签约备案、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买卖协议、交房款票据、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业主,需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居住地证明(分别由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等,凭以上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登记入学。
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扰乱招生工作;如发现材料为虚假提供的,将取消现预登记入学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特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特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以统筹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蔡洪江(特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文光(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特区人民政府正科长级教育督学)
袁岑(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定元(特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德芳(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妍(特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成员:各中心校校长、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局机关各股(站、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龚德芳(兼),具体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常工作。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招生工作科学、稳定、有序进行。
2.建立沟通联动机制
加强沟通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和应急协作机制。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应建立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并上报特区教育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风险防控预案应有针对每一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形势预判、包保责任人和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协作,成立应急小组,积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二)关注特殊群体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困境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殊学校入学对象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充分挖掘潜力,接受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同时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特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按照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并在10个工作时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四)强化招生宣传
各中心校、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范围、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入学条件及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直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扩大招生宣传范围,将相关招生宣传资料张贴至村(居)委会或住宅小区。
(五)严格督导检查
特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阳光招生”。特区教育局将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的顶风违反“十项严禁”等行为,认真核实后将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及时通报。举报电话:0858-5317839(特区教育局基教股)。
(六)本方案查询地址
http://www.liuzhi.gov.cn/,关注“六枝融媒”、“六枝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均可查询。
附件:1.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1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范围
特区二中: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一四二居、团一居、团二居)、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云(营)盘社区(原后山居)、河湾村、凉都一品小区、东苑小区(不含胜利花园)。
特区三中:文化路社区(原人一居、人二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云三居、九龙居)、原云(营)盘村、原下嘎石村(组)、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加油站居、公园路居)、金鑫建材城小区、连城国际小区、云欣苑小区、松欣苑小区。
特区四中:铁路社区、平寨社区(原平寨居、水井居、补林组)、盘江湾畔小区、银河国际小区、馨榭苑、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城管局沿线,包括健康路与那平路之间居住小区)、同心家园小区、玫瑰花园小区、鼎泰花园小区。
特区五中:四方坡居(原那固社区)、四方坡组、那固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
特区九中:瓦窑小区、茶山村、南环路从瓦窑至东方龙城小区(包括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兴隆路发改局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包括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和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玲珑居至万博广场新建小区、环卫站住宅小区。
特区十中:六枝居(原六枝村)、电厂居(原六枝社区)、塔山居(原塔山村)、杨丰村(山脚、老院子、大渔塘、郑家寨、龙井、弯山、新寨等7个村民组)、四角田社区。
特区十一中(初中部):地宗居、兴隆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苗寨、嘎细、大哪闹含原双龙村)7个村民组、南环路九龙城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波榨村。
特区实验中学:银壶社区(原煤机厂居、六十四居、六十五居)、煤机新苑小区、平寨社区的七冶华府小区、林缘小区、竹欣苑小区,那平路居(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那平路与贵烟路之间居住小区)。
特区云盘中学:杨丰村、小寨村、五龙村、波凹村、原大用矿居。
特区一小: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文化路居、苦竹林居、团二居)、团结路居〔原人一居、一四二居、原团一居(八栋楼)〕、新华书店楼房及往文化路方向,河湾村(那克村民组除外)、连城国际小区、广和苑小区、凉都一品小区。
特区二小:原加油站居、原公园路居、竹欣苑、环卫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东)、河湾村那克村民组、文化路居(原人一居新移动公司19号楼、原人二居)、团结路社区(原人三居)、新华书店楼房(不含)往街心花园方向。
特区三小:云(营)盘社区(原云三居、后山居、九龙居)、云欣苑小区、东苑小区(含东苑小区内胜利花园)、彩虹桥以东至东苑小区新建小区。
特区四小:金鑫建材城小区、松欣苑小区、云(营)盘社区(原云一居、云二居)、青龙居委会桥边寨子(第一村民组)、小寨村的后鱼塘、小寨村小寨组。
特区实验小学: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贵州省机械学校方向;银壶社区(原六十四、银壶居、六十五、煤机厂居)、煤机新苑小区、林缘小区、石灰窑小区、那平路社区(原那平路居贵州省机械学校大门以西,含黔灵小区、折溪乡家属区以及发改局居住小区至电力宾馆)。
特区五小:茶山村(大房组、箐脚组、安家寨组、渔塘组、半坡组、田坝组、范家寨组、下那摆组、白岩脚组、苗寨组)的十个村民组、彩虹桥以西至七冶国际新城(含彩虹桥、清水湾小区、嘉年华)、玲珑居至万博广场。
特区六小:平寨片区(含铁路居委会、补林居委会)招生范围为货运路涵洞沿货运路至交警队红绿灯处、到贵烟路与补林路交叉路口(平寨工行)、沿补林路经四岔路口进入无名路段达休闲广场宣传大屏幕往鼎泰花园方向;建设南路以西(健康路与南环路之间居住小区)、发改局内居住小区围墙外至东方龙城及往西新建小区;银壶社区东风村苗寨、嘎细、九龙城小区。
特区八小:六枝居、电厂居、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左面、塔山村营上组、塔山村瓦厂组、鸡场坝、沙泥坡、原那玉火车站大桥往东至六枝街方向,阳光学校前大桥为界往六枝街方向。
特区九小:那固居、岩旮旯村民组、四方坡居(含市二中居、四方坡组、那固社区、六枝矿居)、瑞兴银座至阳光学校大桥贵烟公路沿线、银壶社区东风村(原堕社村郭家寨、新寨、王家寨、叶家寨、扒盖田、岩洞口)6个村民组、工农路进入特区十中小路为界右面。
特区十小:公园路社区(原水源队居)、原云(营)盘村、青杠林(原青龙村)、播礼寨。
特区十一小:瓦窑小区(七冶国际花园)、茶山村的龙潭口、蔡家坡、瓦窑三个村民组、河湾村的下嘎石组、波凹村、南环路七冶胜利花园小区。
特区十一中(小学部):地宗居、兴隆村、波榨村、银壶社区东风村(岩背后、大丫口、小哪闹、小屯脚、大哪闹含原双龙村)5个村民组、南环路卫生监督所以东至金海大酒店靠地宗面方向沿线居住小区。
特区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小学):塔山社区的高峰村、县城移民搬迁点群力小区、县城移民搬迁点聚福新苑居委会、凉水井居(含嘎石居)、新窑镇上云盘村的原和平村。
特区平寨小学:银壶社区万家寨、朱家寨、张家寨、杨丰村弯山组。
特区塔山小学:塔山村、四角田矿居、杨丰村的岩脚寨、老院子、大鱼塘、郑家寨、新寨、龙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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