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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回应关切</title>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link>
	<language>zh-CN</language>
	<description>RSS订阅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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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一张图看懂！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4/t20260407_89968112.html</link>
            <pubDate>2026-04-07</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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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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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968112</docId>
            <source>贵州医保</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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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中小学春假来了]]></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3/t20260324_89902821.html</link>
            <pubDate>2026-03-24</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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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调整学生学习节奏，推动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养，贵州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备受关注的“春秋假”从今年起正式落地贵州。
　　一、放假时间
　　据了解，2026年贵州省9个市州均拟于4月1日至4月3日放春假，每年春秋假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市州兼顾学段差异，考虑各地实情，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
　　二、放假范围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及中职学校全体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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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902821</docId>
            <source>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教育发布</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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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省消费补贴券最新调整！]]></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3/t20260311_89648252.html</link>
            <pubDate>2026-03-1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3月3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春节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补贴券发放相关事项的公告，详情如下——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调整春节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补贴券发放相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和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换新消费需求，经研究，现对我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券发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领券时间
　　2026年3月4日0时起，继续参照春节元宵节期间做法，领券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30分，统一发放一定额度补贴券。
　　二、调整领券规则
　　个人消费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领取补贴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券使用核销有效期为当日24时前有效，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作废后，可重新领取。2026年度整个活动期间，每人每类补贴券仅可成功核销使用一次。
　　三、其他
　　具体各阶段及每日发放补贴券数量均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1月8日发布《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发放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补贴券相关事项的公告》执行。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4008939977进行咨询了解。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厅
　　2026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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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648252</docId>
            <source>贵州日报、贵州省商务厅</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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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关注！2025年贵州教育十件大事]]></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2/t20260227_89581367.html</link>
            <pubDate>2026-02-2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2月25日，202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上，省教育厅发布了2025年贵州教育十件大事，这是贵州教育的大事记，也是贵州教育的“成绩单”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
　　2025年贵州教育十件大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颁布后，贵州颁布施行《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颁布后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贵州学前教育的首次立法，贵州学前教育步入法治化轨道。
　　2．国家监测学生学业表现持续上升，学科平均分逐轮提升、全国排名持续进位。四、八年级语文平均分大幅提升28分、35分。其中，八年级语文全国排名从28位跃升至23位。艺术学科（音乐、美术）成绩斐然，四、八年级音乐全国排名22位、18位，双双跻身全国中游行列；四、八年级美术平均分提高27分、30分。高中学生素质素养监测结果喜人，“心理素质”位居全国第4，“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跻身全国15位、19位。
　　3．综合素质竞赛成绩创历史，美育体育浸润硕果累累。贵州学子在全国舞台大放异彩，获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奖项66项、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国赛奖项221项，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创历史新高。
　　4．率先实施职教高考，职业教育驶入“立交桥”时代。印发《贵州省职教高考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系统谋划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让技能成才更加可感可及。
　　5．高校学科建设借力攀高，Cell论文实现历史性突破。12所省外高水平大学组建16个团队，精准帮扶我省9所高校16个学科，在学术水平、平台共建、科技攻关等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推动高校以第一单位在国际顶级期刊《Cell》上发表论文，实现历史性突破。
　　6．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突破，国赛世赛双进位。“智赋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大赛引发央视关注，高校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到8亿元。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14金10银69铜；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金奖数和总奖牌数均位列全国第16位。
　　7．“最美教师”数量领跑全国，“县管校聘”激发队伍活力。自2011年以来，贵州入选全国“最美教师”总量达11人，居全国之首，且连续3年均有教师入选。“县管校聘”机制实现县域全覆盖，让优秀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队伍活力全面迸发。
　　8．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学位加大供给，破解“入学难”再提速。持续优化资源供给，2025年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2.36万个。实现人口20万以上县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扩大教育资源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办学温度，实现了从“学位等人”到“好学位留人”的转变。
　　9．学生资助惠及千万人次，学生贫血率低于全国水平。投入资助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95.12亿元，惠及学生1048.58万人次，做到应助尽助。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持续推进，供餐质量和营养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学生贫血率（8.19％）较2023年下降6.9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65个百分点。
　　10．高海拔学校告别寒冬，55万大班儿童获保教费减免。启动海拔1500米以上农村学校供暖项目，完成353所学校供暖设施建设，惠及师生10.37万人，让山区孩子不再“冻手冻脚”上课。为55万大班幼儿减免保教费6.33亿元，教育惠民政策精准滴灌，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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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581367</docId>
            <source>贵州教育发布</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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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想换家电、买数码产品？ 贵州2026年补贴方案来了]]></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2/t20260205_89396621.html</link>
            <pubDate>2026-02-0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日前，省商务厅正式发布《关于启动2026年贵州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公告》明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覆盖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6类产品，仅针对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型号，补贴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计算，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补贴1件，单件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适用产品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要求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补贴比例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1次补贴，单件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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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396621</docId>
            <source>贵州日报</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今年要办好这“十件民生实事”]]></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1/t20260128_89349636.html</link>
            <pubDate>2026-01-2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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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ATA[悠悠万事，民生为大。1月27日上午，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隆重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做好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推动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2万人。
　　2．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办园条件，为100所海拔1500米以上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供暖设施。
　　3．加强医疗健康服务，新建县域医疗次中心58个。
　　4．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改造提升25个标准化养老机构，为2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机构服务，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100万人次。
　　5．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2.08万人搬迁任务。
　　6．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选派12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实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科技特派员涉农乡镇服务全覆盖。
　　7．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在册亨、罗甸、望谟、三都、贞丰、榕江、镇宁、关岭等8个重点县建设露地冬春果菜基地6.2万亩，在30个县建设运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机作业服务面积60万亩次以上，项目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升3个百分点左右。
　　8．提升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000公里，实施危桥改造100座。
　　9．持续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完成200个乡镇专职消防队提质强能，新增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1000个，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20公里，森林消防水池485个。
　　10．持续提升公共文体服务水平，建成250个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补充维护更新400个“农体工程”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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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349636</docId>
            <source>贵州省人民政府网</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跨省给家人使用？]]></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601/t20260113_89293912.html</link>
            <pubDate>2026-01-1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你的医保个人账户能帮家人跨省买单吗？能用于哪些支出？
　　什么是跨省共济？
　　简单来说，跨省共济就是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能跨省让家人使用，比如在外务工的人，可以跨省让老家的亲人使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哪些人可以成为共济对象？
　　通知明确，除了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外，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并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能用于哪些支出？
　　根据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共济人个人账户的钱怎么给被共济人使用？
　　通过医保钱包。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要实现个人账户共济，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要开通医保钱包。开通、使用医保钱包的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医保钱包，进入后会显示医保钱包待开通信息，确认使用钱包，新界面显示使用地和手机号信息，确认后，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医保钱包功能就开通了。
　　使用医保钱包界面返回成功后，点击完成，界面显示可以查询医保钱包余额，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按钮”，即可使用该功能。
　　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点击提交即可。要实现转账，接受共济转账的一方也需要开通医保钱包。授权人转账成功后，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钱包余额及转账记录。
　　需要提示的是，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每笔转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共济报销比例吗？
　　个账共济只是共享资金，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
　　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账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父母，父母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照父母所在地的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并不会因为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而发生改变。同样，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疾病诊断，也不会记录在职工的名下，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保等产生不良的影响。
　　所以，个人账户共济并不是把医保卡或医保待遇“借”给家人使用，双方需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通俗来讲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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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293912</docId>
            <source>中国六盘水网——六盘水日报</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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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明年继续领“国补”，标准来了！]]></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2/t20251231_89107792.html</link>
            <pubDate>2025-12-31</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026年“两新”政策支持范围有哪些？补贴标准是什么？一起看——
　　一、支持范围有哪些？
　　大规模设备更新：
　　1．在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基础上，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更好满足民生和安全需要。
　　2．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
　　3．优化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进一步降低申报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额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4．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
　　5．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6．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各地区可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优化调整可自主选择的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消费品以旧换新：
　　1．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
　　2．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
　　3．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补贴。
　　4．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给予补贴。
　　5．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
　　二、补贴标准是什么？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分别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办运〔2025〕4号）、《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执行。
　　2．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4．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5．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6．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
　　7．给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各地按比例配套的资金，如用于落实本通知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和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需与《通知》保持一致；如用于实施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此外，地方可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合理确定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等，鼓励优先支持能效、水效、环保水平高的产品。
　　8．各地区要及时完成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相关支持政策跨年度顺畅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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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107792</docId>
            <source>中国政府网</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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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2/t20251225_89088805.html</link>
            <pubDate>2025-12-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23日对外公布，旨在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通知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通过规范收费项目、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健全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等，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根据通知，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掌握幼儿园经营情况。强化收费政策评估，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制（修）订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做好收费政策与免费政策的衔接、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平稳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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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088805</docId>
            <source>贵州日报</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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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冬春季节如何防范地质灾害风险？]]></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2/t20251218_89067554.html</link>
            <pubDate>2025-12-18</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我市地处乌蒙山区，山高坡陡谷深，地质条件复杂，是全省唯一全境全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近年来，我市相邻地区多次在冬春季节发生山体滑坡，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冬春季节由于气温波动大、冻融循环频繁，外加人为工程活动影响，容易引发多种地质灾害。针对冬春季节地质灾害的特点，我市已建立了完善的预警体系，对关键区域实时监测预警。
　　冬春季节是出行高峰，也是阖家团圆的重要时刻，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呢？
　　一、了解地质灾害隐患。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应充分了解当地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认真阅读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牢记地质灾害隐患类型、预警信号、撤离避让路线、安置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在冬春季节，气象部门一旦发布低温冰冻、暴雪或强降水预警，要引起重视，防范由此引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做好撤离避让准备。
　　三、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在日常生活中，定期查看房前屋后，观测房屋墙体、地基有无裂缝、下沉以及堡坎有无变形，发现异常及时撤离避让，及时报告隐患信息。在出行过程中，要关注地质灾害标识标牌信息，不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长时间停留或逗留，必要时选择绕行。
　　四、掌握避险自救方法。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应迅速采取正确的避险措施，以保护人身安全。若遭遇滑坡，应迅速向滑坡体两侧的高处逃离，千万不要顺着滑坡方向跑。如果无法及时逃离，应就近寻找坚固的物体（如大树、岩石）抱住，等待救援。如果正在屋内，应尽快离开房屋，跑到开阔地带，远离山体。若遭遇崩塌，应迅速向崩塌体两侧方向躲避，避免在崩塌体下方停留。如果来不及跑远，可躲在巨石背后或坚固的遮蔽物下。注意保护好头部，防止被飞石击中。若遭遇地面塌陷，要注意避开塌陷坑洞，尽量绕行。如果不慎掉入塌陷坑，应大声呼救，等待救援。对于冻融滑塌，应远离可能发生滑塌的斜坡，不要在融雪水浸泡的坡脚附近停留。若遭遇泥石流，应沿垂直于泥石流流动方向的山坡向上跑，切勿顺沟向上或向下跑。如果无法逃离，应抱住身边的大树等固定物，等待救援。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同时报告属地政府。
　　五、避免返回危险区域。在撤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后，不要因贪恋财物、自认为安全或好奇而擅自返回。地质灾害发生后，山体和坡体可能尚未完全稳定，二次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应听从属地政府和救援人员的指挥，在确认安全之前不要返回原住所或工作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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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9067554</docId>
            <source>市自然资源局</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2/t20251212_89039483.html</link>
            <pubDate>2025-12-12</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12月10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发布通知，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具体如下：
　　一、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从2026年1月1日起，增加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缴费档次，取消800元、1500元、2500元3个缴费档次。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缴费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二、保留特殊困难群体100元缴费档次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鼓励特殊困难群体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三、参保缴费补贴标准
　　从2026年1月1日起，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对当年选择300元、4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缴费档次的，按缴费金额的10％给予补贴，分别为30元、40元、60元、100元和200元；对当年选择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缴费档次的，按300元给予补贴。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同一个缴费年度内，特殊困难群体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应与现行各缴费档次标准保持一致，并按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担。
　　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description>
            <docId>89039483</docId>
            <source>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省商务厅关于我省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和购新补贴活动进度的公告]]></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2/t20251204_89015298.html</link>
            <pubDate>2025-12-0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广大消费者及汽车经销企业：
　　为更加精准测算我省汽车补贴资金，确保我省2025年度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和购新补贴活动有序开展，现公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活动
　　对于2025年11月5日（含）后已经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消费者（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请第一时间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活动申请，避免错失补贴机会。
　　二、汽车置换更新活动
　　对于2025年11月5日（含）后已经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消费者（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请第一时间在一码贵州APP“以旧换新申请补贴”填写申请信息，并尽快备齐申请资料，及时完整上传。
　　三、汽车购新活动
　　对于2025年11月5日（含）后已经取得购车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的消费者（发票开具地、注册登记地应为贵州），请第一时间在一码贵州APP“汽车购新申请补贴”提交活动申请，避免错失补贴机会。
　　四、其他事宜
　　（一）对于尚未完成购车及注册登记手续，但有意向参与本年度汽车相关补贴活动的消费者，请务必关注我厅后续公告，审慎评估并合理安排购车时间。
　　（二）本年度汽车相关补贴活动将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适时终止，具体结束时间以我厅后续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我厅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相关公告信息。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汽车经销企业对我省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和购新补贴活动的支持。详询：400－893－9977。
　　特此公告。
　　  贵州省商务   
　　2025年12月1日]]>
            </description>
            <docId>89015298</docId>
            <source>贵州省商务厅</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1/t20251125_88977910.html</link>
            <pubDate>2025-11-25</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进一步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更好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和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下简称《意见（三）》），完善工伤保险法规的理解适用。
　　《意见（三）》细化工伤认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和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具体情形等。
　　《意见（三）》明确医疗损害侵权不影响原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原因导致的伤亡不能被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依据和工亡时间依据，居家工作工伤认定相关规定。
　　《意见（三）》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违法分包转包”“个人挂靠”情形的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复查鉴定等级变化进行待遇调整和正确理解把握新发生费用的适用条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description>
            <docId>88977910</docId>
            <source>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一图看懂《贵州省贯彻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1/t20251120_88959727.html</link>
            <pubDate>2025-11-20</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description>
            <docId>88959727</docId>
            <source>健康贵州</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群众关切问答]]></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1/t20251114_88943343.html</link>
            <pubDate>2025-11-14</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一、什么是免疫规划疫苗？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后，是否所有人都能免费接种？
　　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后，目标人群为2011年11月10日后出生且年满13周岁的女性。接种的是双价HPV疫苗，共需接种2剂次，两剂次间隔6个月。
　　二、免费接种的HPV疫苗是几价疫苗？效果如何？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HPV疫苗是双价HPV疫苗。根据最新的研究数据，该疫苗在预防HPV16／18型相关病变和持续感染方面表现出极高的保护效力。广泛接种疫苗，不仅可有效预防70％以上的宫颈癌，还能大幅度降低因HPV16／18型感染导致的其他疾病的发生率。
　　三、免费HPV疫苗何时可以开始接种？
　　根据国家疾控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11月10日起，我国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辖区目标人群数量及既往HPV疫苗接种情况的摸底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等待国家对免费HPV疫苗的统筹安排。一旦疫苗到位，将通过疾控官网、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途径，及时通知目标人群实施接种。
　　四、接种HPV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的接种对象为未成年人，接种疫苗通常需要监护人，包括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接种前，建议孩子和家长提前了解HPV疫苗相关知识、其针对的疾病以及接种流程。接种时，需携带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或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仔细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询问，详细提供孩子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禁忌等信息，由接种医生判断是否可接种。如在学校设立的临时接种点接种疫苗，学生要提供监护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再进行疫苗接种。
　　接种HPV疫苗后，需用棉签轻按接种部位，避免揉搓，并务必留观30分钟，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若出现不适症状，需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工作人员，以便他们能及时处理。回家后，要适当休息，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同时多喝水。若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等局部反应，一般可居家处理，比如通过冷敷来缓解疼痛。若出现低热（低于38.5摄氏度）、乏力、食欲减退等情况，注意多休息，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出现严重不适，建议及时就医。
　　]]>
            </description>
            <docId>88943343</docId>
            <source>贵州省疾控局</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来了！]]></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1/t20251106_88918898.html</link>
            <pubDate>2025-11-0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1月4日]]>
            </description>
            <docId>88918898</docId>
            <source>新华社</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0/t20251027_88729700.html</link>
            <pubDate>2025-10-27</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精神，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发展新型消费、优化消费环境，构建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服务消费体系，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在服务消费各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持续扩大服务零售额，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基础型消费提质扩容
　　（一）挖掘餐饮消费潜力。建设“中国酸汤美食之都”“中国烙锅之乡”等地域美食品牌，打造一批美食街区和美食名镇、美食名村。培育一批餐饮领军、特色企业，支持黔菜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创建钻级酒家、老字号、黑珍珠、米其林等餐饮品牌。培育贵州名菜、名小吃、名店、名厨，推广传统黔菜、新派黔菜、时尚黔菜、药膳黔菜。支持大众餐饮、绿色健康餐饮、咖啡茶饮和精酿啤酒等业态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来黔设立首店、旗舰店，提升餐饮服务品质。支持各地结合传统节日、大型赛事、旅游旺季举办生态美食荟等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推动住宿消费提档升级。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连锁酒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盘活农村闲置房屋、校舍等资源，发展乡村住宿业态，推动新兴住宿业规范发展。支持创建一批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民宿。提升“多彩山居·醉美心宿”民宿品牌影响力。推动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演艺、体育、会展、培训、餐饮、购物等业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打造“巾帼家政”“黔灵家政”品牌。支持相关职业院校与家政企业合作办学，扩大家务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等家政专业人才供给，深化粤黔等跨省家政劳务协作。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规范发展网约家政、直播家政等新模式，推广家政领域智能设备。推进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和家政服务公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四）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消费体系。发展适老旅游、康养、教育、休闲娱乐等银发经济。支持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做好兜底保障，扩大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运营高品质、个性化养老机构。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拓展老年助餐、助洁、助浴等居家上门服务。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支持社区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模式发展。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三、推动改善型消费提档升级
　　（五）发展文化娱乐消费。围绕打造全国重要演艺市场，编创一批红色、阳明、民族、屯堡、生态等特色文艺作品，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支持发展“票根经济”，拓展“跟着演出来旅行”。办好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路边音乐会，支持举办村晚、村T等“村字号”活动，打造一批文化IP。统筹电影事业发展等项目资金，支持电影、电视剧、微短剧在贵州取景拍摄。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推广，丰富文化消费业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
　　（六）提升旅游消费能级。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升“黄小西吃晚饭”景区品质，创建一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推动旅游与文、商、农、体等业态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避暑、康养、乡村、温泉等深度体验旅游产品。办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举办“多彩贵州风·山地公园省”对外宣推引流活动。落实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增加国际航线，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优化航空、铁路、公路联程联运服务，拓展“支支串飞”精品旅游线路，扩大“小车小团”车辆规模，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旅客便利出行服务。支持旅游商品企业发展，推动苗绣银饰、非遗文创、特色食品等伴手礼进景区、进酒店、进商圈、进交通枢纽。鼓励各地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
　　（七）增强体育服务消费带动力。办好贵州红·山水越野挑战赛、环贵州公园省（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多彩贵州马拉松超级联赛、国际高桥极限挑战赛、村超、村BA、村马等赛事。围绕“黄小西吃晚饭”打造“赛动黔景”标志性品牌，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办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打造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发展骑行、路跑、攀岩、漂流、溯溪、冰雪等户外运动业态。鼓励依法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库用房打造体育运动空间。支持贵阳市开展国家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培育一批省级体育消费场景。（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八）丰富教育培训消费供给。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增效。鼓励我省高校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黔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推动社会培训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平台，推动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九）鼓励居住服务消费。推动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和使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打造旅居贵州特色品牌，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推动新型消费发展壮大
　　（十）发展数字服务消费。打造一批服务消费人工智能大模型，支持服务业企业应用赋能。推进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智慧商圈、街区、景区、门店等消费新场景。支持数字教育、数字文娱、电子竞技、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发展新型信息消费。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推进家居智能终端“万物智联”。支持电商平台扩大“贵州服务”销售规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一）壮大健康服务消费。开展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管理和健身运动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公园、购物中心、企事业单位等引入微型健身房、养生驿站。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支持开发中医保健、药膳食疗、瑶浴保健、苗医理疗等健康服务产品，推出一批中医药康养旅居线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
　　（十二）拓展绿色服务消费。健全和推广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升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企业效益。支持服务行业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逐步改造升级服务设施设备，提高旅游、康养、旅居、餐饮、出行、快递等领域绿色化水平。支持合理开发利用绿色资源，培育绿色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消费信贷、信用卡分期、个人理财等多样化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家合作开发适合服务消费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不同消费群体需求，丰富商业养老保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保险供给。优化外籍来黔人员支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贵州监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五、培育服务消费新动能
　　（十四）创新消费场景。积极申建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打造一批文化旅游、避暑康养、特色美食、体育赛事、商圈步行街等多业态融合集聚的服务消费新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付环境。建设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培育智能服务新业态，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新场景。推动“卖酒”向“卖生活方式”转变，加快建成一批示范性、标志性项目。支持贵阳市打造“中国夏季会展名城”，通过酒博会、数博会等重大展会活动引流消费。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体育局、省博览局）
　　（十五）培育市场主体。用好推动重大项目建设“5＋3”工作机制，加快招引一批优质内外资服务业企业和项目，补齐服务供给短板。培育一批服务消费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企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六）扩大对外开放。支持贵阳市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落实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政策，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旅游等领域开放。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鼓励引进急需紧缺的外籍高层次和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十七）加强服务消费监管。落实“三管三必须”，压实市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服务消费领域安全风险。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敲诈勒索、泄露信息等违法行为，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商场、景区、平台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解决。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八）健全服务消费标准。健全和推广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传统领域消费标准，研究制定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推广服务消费领域认证项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政策保障
　　（十九）强化政策配套。支持各地、各部门出台与服务消费相配套的行业发展、就业促进、居民增收等政策。落实服务业企业社会保险、吸纳就业等补贴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放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补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二十）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利用省级商务、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发挥“四化”等产业基金作用，带动社会投资服务消费领域项目。落实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政策。建立企业“白名单”，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税务局）
　　（二十一）强化人才保障。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鼓励院校按“订单式”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校和服务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住房等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业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服务业新职业和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开展生活服务招聘季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落实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服务零售额统计。积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加强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监测分析。条件成熟时，推动将服务零售额指标纳入市州考核。（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商务厅）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服务消费各项工作落实见效。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发挥促进服务消费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统筹调度，合力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各地可比照省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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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cId>88729700</docId>
            <source>贵州省人民政府网</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贵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缴费流程]]></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0/t20251013_88691659.html</link>
            <pubDate>2025-10-13</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一、代缴范围
　　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也可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特别注意：目前，外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暂不能代缴贵州省居民医保费；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也暂不能代缴外省居民医保费。
　　二、共济绑定
　　“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贵州医保”APP、支付宝均可以代缴。代缴前可通过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下载“贵州医保”APP先进行共济绑定。
　　（一）方式一（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手机微信搜索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医疗服务”；
　　第三步：点击“我的”－－“家庭账户共济”；
　　第四步：“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验证授权人信息”－－“填写共济对象信息”；
　　第五步：勾选“绑定信息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绑定。
　　（二）方式二（贵州医保APP）
　　第一步：登录贵州医保APP；
　　第二步：点击首页“账户共济”；
　　第三步：填写“授权人信息”“使用人信息”；
　　第四步：勾选“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信息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绑定。
　　（三）方式三（支付宝）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医保共济账户”点击“立即使用”；
　　第二步：点击“立即办理”后选择“添加我的家庭成员”；
　　第三步：填写“授权人信息”“使用人信息”；
　　第四步：提交后点击“立即办理”，即可完成绑定。
　　（四）查看绑定记录和解绑
　　主绑人登录贵州医保APP或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个人账户共济授权记录”或“家庭账户共济”，可以查看授权记录，共济对象可查看被授权记录。
　　主绑人如需解除与共济对象的共济授权，在查看授权记录一栏中点击“取消授权”后完成解绑。也可到医保经办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查看或办理相关事项。
　　三、代缴流程
　　（一）方式一（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一步：手机微信搜索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医疗服务”；
　　第三步：点击“服务”；
　　第四步：点击“医保缴费／产前检查——个人医保账户代缴”；
　　第五步：点击“添加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
　　第六步：点击选中“需代缴的家庭成员”并提交申请即可（已有需代缴家庭成员的，可直接选择）；
　　第七步：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二）方式二（贵州医保APP）
　　第一步：登录贵州医保APP，点击首页上的“城乡医保”；
　　第二步：点击“代缴申请”；
　　第三步：选择“缴费年度2026年”并“确定”；
　　第四步：勾选“需要代缴的使用人”并“确定”；
　　第五步：点击“确认”即完成代缴。
　　（三）方式三（支付宝）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App，搜索“贵州医保”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下方“服务”板块，选择“个人医保账户代缴”服务；
　　第三步：点击“代缴年度”，选择“2026年”；
　　第四步：选择“添加家庭成员”或选择已添加好的家庭成员，点击“提交申请”，完成代缴。
　　四、缴费查询
　　代缴申请完成后，整体流程一般可在3天内结束，授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查询费用缴纳情况：
　　（一）方式一（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医疗服务＞个人账户代缴＞查看代缴记录
　　（二）方式二（贵州医保APP）城乡居民＞申请记录查询，申请成功后，可查询到当前申请记录。
　　（三）方式三（支付宝）
　　服务＞个人医保账户代缴＞查看代缴记录
　　特别注意：当看到业务状态为“缴费到账成功”时，方为申请成功，如果业务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或者“受理中”时，请等待受理结果，如果受理失败，将会原渠道自动返还个人账户。此查询步骤千万不可省略，以免代缴失败，影响参保人及时享受2026年居民医保待遇。
　　五、凭证打印
　　（一）方式一（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
　　医疗服务＞个人账户代缴＞查看代缴记录，在对应的到账记录上点击“参保缴费证明”。
　　（二）方式二（贵州医保APP）
　　城乡居民＞申请记录查询，在对应的到账记录上点击“证明打印”。]]>
            </description>
            <docId>88691659</docId>
            <source>六盘水市医保局</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热点问答】为什么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还款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不同？]]></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10/t20251009_88675746.html</link>
            <pubDate>2025-10-09</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
　　近期，有职工关注到：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还款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不同，本期热点问答就此问题进行解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规定：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应还贷款本息按每月30天测算；采用固定日方式还款的，首次和末次还款应按实际天数计结息。
　　当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固定日扣款，即：固定于每月20日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还贷款本息，首次扣款和末次扣款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因此，如贷款放款日期早于20日，到次月20日扣款时，由于首次计息天数大于30天，还款本息合计将大于合同约定的月应还本息；如放款日期晚于20日，到次月20日扣款时，由于计息天数小于30天，还款本息合计将小于合同约定的月应还本息。
　　市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提前通过短信及微信公众号提醒借款人当月应还本息，借款人可按照提醒做好还款准备。
　　]]>
            </description>
            <docId>88675746</docId>
            <source>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source>
            <image></image>
        </item>
    
        <item>
            <title><![CDATA[2026年研考时间，定了！]]></title>
            <category>回应关切</category>
            <link>https://www.liuzhi.gov.cn/newsite/jdhy_5753686/hygq_5753688/202509/t20250926_88653224.html</link>
            <pubDate>2025-09-26</pubDate>
            <description>
                <![CDATA[教育部近日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各地各招生单位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规定》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制度建设，严格全流程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回避制度等要求。特别强调，各招生单位党委要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招生单位招委会决策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强化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和二级学院执行职责。
　　《规定》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持续优化考生服务，专业、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发布需考生确认复试或拟录取通知时，要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畅通考生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组织网上确认工作，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5年9月25日至28日开展“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description>
            <docId>88653224</docId>
            <source>微言教育</source>
            <image></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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