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文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20-2021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黔应急〔2020〕53号)。
问: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切实做好全区2020-2021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问:救助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答:冬春救助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结束。其中,冬令救助时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2021年3月至5月。
问:救助对象是哪些?
答:2020年以来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体,主要从受灾群众登记台账中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纳入重点救助对象),其他需要救助对象(虽未受灾,但在冬令春荒期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无力解决基本生活的群众)。
问:救助标准和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一)救助标准。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黔应急〔2020〕53号)要求,冬春生活救助主要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口粮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救助期限1~6个月;衣被救助标准为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棉衣每件100元、棉被每床150元);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200元,救助期限1~6个月。
(二)资金来源。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大部分资金从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列支,特区财政按相应比例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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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六枝特区2020-2021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关联文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20-2021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黔应急〔2020〕53号)。
问: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切实做好全区2020-2021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问:救助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答:冬春救助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结束。其中,冬令救助时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2021年3月至5月。
问:救助对象是哪些?
答:2020年以来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体,主要从受灾群众登记台账中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纳入重点救助对象),其他需要救助对象(虽未受灾,但在冬令春荒期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无力解决基本生活的群众)。
问:救助标准和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一)救助标准。根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黔应急〔2020〕53号)要求,冬春生活救助主要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采取现金发放的方式,口粮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救助期限1~6个月;衣被救助标准为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棉衣每件100元、棉被每床150元);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200元,救助期限1~6个月。
(二)资金来源。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大部分资金从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列支,特区财政按相应比例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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