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文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本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切实保障边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保证农村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城镇教师,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其他地区农村教师,实现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问:补助对象包含哪些?
答:全区乡镇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县城)。
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学校所在地与乡镇政府驻地及县城的距离,综合考虑学校的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环境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中心城区学校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定学校类别。
(二)牂牁镇、梭戛乡、牛场乡、新华镇、中寨乡、关寨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500元/月,定为一类。
(三)月亮河乡、郎岱镇、新场乡、木岗镇、龙河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400元/月,定为二类。
(四)新窑镇、大用镇、落别乡、岩脚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300元/月,定为三类。
问:补助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计发,每月由各学校填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名册,报乡(镇)中心校汇总核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特区教育局审核,由特区财政局据实核拨。
(一)以乡(镇)为单位,月底根据教职工在岗情况造册报审后,于次月随教师工资发放。
(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实行教师在岗时享受,凡离岗(包括退休、辞职辞退、死亡、调出、交流、挂职、进修等)于次月自然取消。
(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随教师工作地点调整变动、学校布局调整及教学点交通环境变化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补助按调整后相应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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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六枝特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解读
关联文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本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切实保障边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保证农村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城镇教师,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待遇高于其他地区农村教师,实现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问:补助对象包含哪些?
答:全区乡镇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县城)。
问: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学校所在地与乡镇政府驻地及县城的距离,综合考虑学校的交通条件、地理位置、环境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中心城区学校不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定学校类别。
(二)牂牁镇、梭戛乡、牛场乡、新华镇、中寨乡、关寨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500元/月,定为一类。
(三)月亮河乡、郎岱镇、新场乡、木岗镇、龙河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400元/月,定为二类。
(四)新窑镇、大用镇、落别乡、岩脚镇学校教师补助标准为300元/月,定为三类。
问:补助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21年1月1日起计发,每月由各学校填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名册,报乡(镇)中心校汇总核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特区教育局审核,由特区财政局据实核拨。
(一)以乡(镇)为单位,月底根据教职工在岗情况造册报审后,于次月随教师工资发放。
(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实行教师在岗时享受,凡离岗(包括退休、辞职辞退、死亡、调出、交流、挂职、进修等)于次月自然取消。
(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随教师工作地点调整变动、学校布局调整及教学点交通环境变化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补助按调整后相应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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