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水域现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禁渔期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查严管态势,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21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的通告》。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通告。
三、意见征集情况
2026年1月23日至2月10日通过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不予采纳0条,至今未收到其他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禁渔范围及时间
禁捕范围:六枝特区辖区内所有河流、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禁捕时间:2026年 ~ 2030年,每年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止行为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扎巢取卵和其他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严禁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五、施行时间
施行日期为2026年3月1日。因为工作性质原因,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5年。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
第一解读人:喻石(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赵德彪(六枝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858―5322318
2026年3月17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文字解读:《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的通告》
原文链接: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的通告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水域现状,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禁渔期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查严管态势,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2月21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天然水域实施禁渔期的通告》。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通告。
三、意见征集情况
2026年1月23日至2月10日通过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不予采纳0条,至今未收到其他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禁渔范围及时间
禁捕范围:六枝特区辖区内所有河流、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禁捕时间:2026年 ~ 2030年,每年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止行为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扎巢取卵和其他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严禁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五、施行时间
施行日期为2026年3月1日。因为工作性质原因,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5年。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
第一解读人:喻石(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具体解读人:赵德彪(六枝特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858―5322318
2026年3月17日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