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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校园安全稳定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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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2024-01-17 1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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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校园安全稳定举报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1-17 11:26   作者:   来源: 六枝特区教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六枝特区校园安全稳定举报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学校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内容

1.学校全体师生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学校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汇报,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3.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等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及规范的。

4.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或者各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

5.学校及周边校园欺凌行为、学生上下学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现象,学生上下学及假期间私自下河游泳现象、师生参与网络电信诈骗行为、校园周边有售卖“三无”食品现象。

二、举报受理处置

1.学校受理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报教育局后由教育局安全办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教育局安全办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特别严重的学校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主要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学校应收集资料存档,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5.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须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奖励标准

各学校参照此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校园安全举报奖惩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按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学校安全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研判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10—500元不等的现金或物资奖励。

四、举报注意事项   

学校任何师生员工及家长均可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及其他影响学生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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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校园安全稳定举报奖励办法

六枝特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六枝特区校园安全稳定举报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学校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内容

1.学校全体师生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学校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汇报,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3.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等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及规范的。

4.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或者各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

5.学校及周边校园欺凌行为、学生上下学有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现象,学生上下学及假期间私自下河游泳现象、师生参与网络电信诈骗行为、校园周边有售卖“三无”食品现象。

二、举报受理处置

1.学校受理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报教育局后由教育局安全办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教育局安全办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特别严重的学校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主要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学校应收集资料存档,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5.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须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三、举报奖励标准

各学校参照此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校园安全举报奖惩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按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学校安全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研判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10—500元不等的现金或物资奖励。

四、举报注意事项   

学校任何师生员工及家长均可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及其他影响学生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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