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大用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大用镇位于六枝特区东部,距特区人民政府驻地7.5公里,总面积69.4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7810亩、林地面积15540.92亩,林场15个,森林覆盖率54%,居住有汉、苗、彝、布依、仡佬等民族,少数民族占13%,全镇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66个村民组,总人口2.7万人。镇党委下辖16个党组织,含党支部16个,其中:村(社区)委会党支部8个、机关党支部3个、非公党支部5个,中共党员417名。大用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大用镇作为全省履职事项清单第二批拓展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31项(共26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0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3项、精神文明建设4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3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2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4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06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6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5项、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8项、自然资源11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5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市场监管3项、人民武装4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5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9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7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1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3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5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特区大用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六枝特区大用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大用镇位于六枝特区东部,距特区人民政府驻地7.5公里,总面积69.47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7810亩、林地面积15540.92亩,林场15个,森林覆盖率54%,居住有汉、苗、彝、布依、仡佬等民族,少数民族占13%,全镇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66个村民组,总人口2.7万人。镇党委下辖16个党组织,含党支部16个,其中:村(社区)委会党支部8个、机关党支部3个、非公党支部5个,中共党员417名。大用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大用镇作为全省履职事项清单第二批拓展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31项(共26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0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3项、精神文明建设4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3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2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4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06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6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5项、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8项、自然资源11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5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市场监管3项、人民武装4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5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9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7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1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3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5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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