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岩脚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岩脚镇位于六枝特区西北部,距特区政府驻地23公里,始建于明洪武初年,至今有600多年历史,全镇总面积131.4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15052.75亩,森林覆盖58.96%。共辖25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7.3万余人,镇中心区人口2.96万余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8000余人,现有企业208户,个体工商户900余户,小微企业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3户,各种大中型超市12家,从事商业人员2.3万余人,商贸繁荣,城镇化率42%。镇党委下辖42个党组织,含党支部41个,其中:村(社区)委会党支部27个、机关党支部3个、非公党支部11个,中共党员977名。岩脚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岩脚镇自开展履职事项清单梳理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41项(共28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0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4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2项、精神文明建设3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4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7项、交通运输2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3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7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12项(共9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7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7项、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11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6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4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9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9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9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2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4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4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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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岩脚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六枝特区岩脚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岩脚镇位于六枝特区西北部,距特区政府驻地23公里,始建于明洪武初年,至今有600多年历史,全镇总面积131.4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15052.75亩,森林覆盖58.96%。共辖25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7.3万余人,镇中心区人口2.96万余人,外来经商、务工人员8000余人,现有企业208户,个体工商户900余户,小微企业7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3户,各种大中型超市12家,从事商业人员2.3万余人,商贸繁荣,城镇化率42%。镇党委下辖42个党组织,含党支部41个,其中:村(社区)委会党支部27个、机关党支部3个、非公党支部11个,中共党员977名。岩脚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
岩脚镇自开展履职事项清单梳理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41项(共28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0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4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2项、精神文明建设3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4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7项、交通运输2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3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7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12项(共9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7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7项、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11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6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5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4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9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9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9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2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4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4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培训监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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