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牂牁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牂牁镇区位独特,位于六枝特区西南部,是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三市、州结合地,东靠六枝特区郎岱镇,东南连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东南接黔西南州晴隆县大田乡、中营镇,西抵黔西南州晴隆县长流乡和普安县龙吟镇、水城区猴场乡,北抵六枝特区中寨乡;镇党委政府驻地距六枝特区中心城区约64公里,距六盘水市中心城区67公里。全镇国土面积186.8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10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4925户20032人,有布依族、苗族、彝族等15个少数民族。辖区内的北盘江(牂牁江)长约23公里,面积57.60平方公里(牂牁镇管理水域约29平方公里),牂牁江水域内有翘嘴、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青鱼、鲶鱼、鳙鱼等多种鱼类,是钓鱼爱好者的必到之地。牂牁镇地域条件优越,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平均海拔1441.5米,最高海拔老王山2127米,最低海拔牂牁江745米,海拔落差较大。适宜种植甘蔗、沃柑、芒果、枇杷等水果,境内有一线天、西陵晚渡、白壁峡、老王山、梯子岩、古驿道、天生桥等自然景观。
牂牁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结合牂牁镇旅游乡镇、少数民族乡镇、农业乡镇、涉水乡镇的特点,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39项(共27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2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4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3项、精神文明建设4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4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4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13项(共8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6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7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8项、自然资源13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8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人民武装3项、教育监管培训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4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7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1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3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5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监管培训1项。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特区牂牁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六枝特区牂牁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特区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牂牁镇区位独特,位于六枝特区西南部,是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三市、州结合地,东靠六枝特区郎岱镇,东南连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东南接黔西南州晴隆县大田乡、中营镇,西抵黔西南州晴隆县长流乡和普安县龙吟镇、水城区猴场乡,北抵六枝特区中寨乡;镇党委政府驻地距六枝特区中心城区约64公里,距六盘水市中心城区67公里。全镇国土面积186.8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108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4925户20032人,有布依族、苗族、彝族等15个少数民族。辖区内的北盘江(牂牁江)长约23公里,面积57.60平方公里(牂牁镇管理水域约29平方公里),牂牁江水域内有翘嘴、鲤鱼、草鱼、鲫鱼、鲢鱼、青鱼、鲶鱼、鳙鱼等多种鱼类,是钓鱼爱好者的必到之地。牂牁镇地域条件优越,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平均海拔1441.5米,最高海拔老王山2127米,最低海拔牂牁江745米,海拔落差较大。适宜种植甘蔗、沃柑、芒果、枇杷等水果,境内有一线天、西陵晚渡、白壁峡、老王山、梯子岩、古驿道、天生桥等自然景观。
牂牁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特区相关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主责和“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要求,聚焦赋能、减负、增效的工作目标,结合牂牁镇旅游乡镇、少数民族乡镇、农业乡镇、涉水乡镇的特点,全面梳理三张清单共339项(共27项不对外公布)。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132项(共12项不对外公布),其中:党的建设24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经济发展7项、民生服务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3项、精神文明建设4项、社会管理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11项(共5项不对外公布)、民族宗教2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9项、自然资源4项、生态环保4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商贸流通1项、文化和旅游4项、卫生健康4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投资促进1项、人民武装2项、综合政务6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共113项(共8项不对外公布),其中:经济发展6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民生服务1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5项(共2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17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精神文明建设2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管理3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安全稳定4项、民族宗教1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8项、自然资源13项、生态环保10项、城乡建设5项、交通运输4项、文化和旅游8项、卫生健康3项、应急管理及消防6项、市场监管3项、人民武装3项、教育监管培训1项。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共94项(共7项不对外公布),其中:民生服务9项(共1项不对外公布)、平安法治8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乡村振兴7项、社会管理2项、安全稳定11项(共3项不对外公布)、社会保障3项、自然资源9项、生态环保5项、城乡建设6项、交通运输3项、文化和旅游1项、卫生健康6项、应急管理及消防15项、市场监管8项、教育监管培训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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