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允许燃放区域和时段
(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
1.东起人民北路以西,西至六枝职校进校路以东,南抵那平路以北,北抵株六铁路复线以南(包含水源队、青岗林)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东起六定路以西,西至六枝大屯南极山以东,南抵六枝高铁站以北,北抵贵烟沿线以南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地、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特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可能发生污染天气时,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除中心城区部分允许燃放时段外,其它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全区所有时段均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
除在上述禁止区域内和时段外,除夕(2月16日)17:00至次日凌晨0:30,大年初一(2月17日)、大年初二(2月18日)、元宵节(3月3日)17:00至24:00允许燃放少量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类型
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燃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不得销售、购买和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的产品。
三、其他事项
(一)任何个人在禁止燃放时间段及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三)鼓励线索举报,举报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举报人应当提供燃放烟花的时间、地点、影视图片等相关线索,举报线索接收单位要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举报受理单位:特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特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六枝特区应急局(举报电话:0858-5329806;0858-5328816)。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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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允许燃放区域和时段
(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
1.东起人民北路以西,西至六枝职校进校路以东,南抵那平路以北,北抵株六铁路复线以南(包含水源队、青岗林)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东起六定路以西,西至六枝大屯南极山以东,南抵六枝高铁站以北,北抵贵烟沿线以南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地、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特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可能发生污染天气时,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除中心城区部分允许燃放时段外,其它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全区所有时段均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
除在上述禁止区域内和时段外,除夕(2月16日)17:00至次日凌晨0:30,大年初一(2月17日)、大年初二(2月18日)、元宵节(3月3日)17:00至24:00允许燃放少量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类型
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持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燃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不得销售、购买和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的产品。
三、其他事项
(一)任何个人在禁止燃放时间段及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三)鼓励线索举报,举报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举报人应当提供燃放烟花的时间、地点、影视图片等相关线索,举报线索接收单位要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举报受理单位:特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特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六枝特区应急局(举报电话:0858-5329806;0858-5328816)。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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