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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六枝特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 14:55   来源:六枝特区财政局   字体:[ ] 

关寨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1号)文件及《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24〕694 号),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508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的支出科目详见附表。

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精准使用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紧密挂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衔接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报账制管理,使用或承担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实施合同或协议书、项目施工进度等,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申请资金,资金应支付给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政策允许情况除外)。

三、项目实施管理。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评估和论证工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质量夯实基础;要紧盯项目实施,进一步改进优化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式,提前完善项目设计、投资概算、预算评审、施工期限、土地使用、环评手续、监理制度等工作,规范管理;项目涉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要加强合同管理,涉及的项目都要规范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建设目标、投资额度、完工时限、项目权属关系、项目后续管护责任和义务、违约处罚等内容和事项,确保违约时可追溯、可追责。

四、强化常态化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全面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项目资金进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财政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公告公示监督效果;要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实现资金效益。

实施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资金调度管理,及时维护直达资金监控平台,配合财政部门对监控预警和问题处理做到每日动态清零。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对数据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避免产生黄色警铃。

五、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投资概算、实施期限、实施方式、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方式、覆盖村(居)及人口范围、资产权属、保障措施,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效益分析,以及必要的附件、附表和附图等。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六枝特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六枝特区财政局        六枝特区发改局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