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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9-17 22:17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六枝特区财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六枝特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1.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4.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6.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等人事管理情况;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财政局办公负责主动公开特区财政局党组及行政信息。主要公开以下信息:

1.特区财政局党组及行政有关文件;

2.特区财政局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特区财政局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特区财政局领导活动、讲话;

5.特区财政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特区财政局办公通过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uzhi.gov.cn,联系电话:0858-5322676)、《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公报》(联系电话:0858-5322756)等载体或平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特区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特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特区财政局办公负责受理公众向特区财政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8-5322083

传真号码:0858-5322083

通讯地址:六枝特区银壶街道办兴业大厦12楼

邮政编码:553400

2.申请方式

六枝特区财政局办公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六枝特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www.liuzhi.gov.cn)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特区财政局和特区财政局办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六枝特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区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一)六枝特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

联系电话:0858-5322676

通讯地址:六枝特区九龙路六枝特区职业技术学校内

邮政编码:553400

投诉邮箱:liuzhigov@163.com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六枝特区司法

通讯地址:六枝特区南环路

邮政编码:5534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六枝特区南环路

邮政编码:5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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