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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宣传氛围营造的工作提示 (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4-30 09:28   来源:   字体:[ ]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特区党委各部门,特区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特区人武部党委,各园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精神,根据省、市和特区安排,今年六枝特区将同步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在全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户外LED播发宣传标语,无LED屏的在辖区内主干道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标语,同时组织各村(居)制作张贴宣传标语

2.全区所有独立办公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市直单位要通过户外LED播放宣传标语,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

3.特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辖区内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等运营车辆利用车载电子屏、车载电视刊播宣传标语。

4.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根据本单位行业主管范围组织在全区沿街宾馆(酒店)、市场、商场、超市、饭店、网吧等经营场所及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利用电子屏刊播或张贴宣传标语。

5.特区委宣传部要利用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图片,并在旗下各媒体平台刊发刊播。

6.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利用生产力发展中心大厅大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

7.六盘水牂牁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安排利用休闲广场大屏播放宣传标语。

8.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拉横幅影响市容市貌,尽量制作喷绘及墙体宣传标语,张贴、悬挂后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9.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宣传工作,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并将宣传标语张贴、刊发图片反馈至指定邮箱

附件:六枝特区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宣传标语

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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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六枝特区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宣传标语

1.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勠力同心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苦干实干,促进全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3.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各民族要齐心协力,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5.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6.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苦干实干,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8.各民族要苦干实干,共建美好家园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9.各民族手挽手、心连心、肩并肩,共同努力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0.民族团结人人出力和睦相处人人受益真抓实干,积极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1.创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