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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4 09:35   来源:特区民宗局   字体:[ ] 

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方案》已经特区民族团结创建办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区民宗局       六枝特区民族团结创建办

2020年10月10日

六枝特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切实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创建主题,把创建工作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日常,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画廊六枝新未来贡献力量。

二、创建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要求,深入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建范围

覆盖全区所有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重点将桃园寺、新场基督教堂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高标准将六枝基督教堂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示范点。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宗教活动场所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信教群众学法守法尊法护法。大力宣传邪教和境外宗教渗透的危害,提高信教群众的免疫力和鉴别力。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民族、宗教和惠民政策,按照《国旗法》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升挂、张贴或摆放国旗,在国庆等重要节日升国旗唱国歌,教育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教爱民,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融入日常讲经布道中。贯彻执行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推进宗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佛教道教开展讲经交流,伊斯兰教开展解经讲“新卧尔兹”,天主教开展民主办教,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宗教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各宗教活动场所利用集中学习、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宣传栏、公开栏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及其他民族基本知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和睦相处。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重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工作融入本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工作方方面面,推动“四项”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开展“四进”活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认真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务管理,定期财务公开,主动接受信教群众监督。加强教风建设,反对追名逐利、贪图享受、不重修行、戒律松弛,对违反教规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标准,努力培养高素质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内部学习研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学识水平,通过督促自学、轮流推荐外出参训、安排一定的管理工作等方式,着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荐有影响力的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教导信教群众诚实劳动、发展生产,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扬宗教界济世利人优良传统,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特区民宗局牵头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平(特区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 猛(特区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东明(特区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培相(宗教活动场所服务中心负责人)

肖  英(民族古籍整理中心科员)

牟国平(宗教活动场所服务中心科员)

杨小锋(宗教活动场所服务中心科员)

李  云(六枝特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负责人)

释果愿(六枝特区佛教协会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挥主体作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建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体系中提出的具体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三)注重档案管理。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创建“五个一”要求,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收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收集完整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各宗教团体也要指导本教派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特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将抽人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

六枝特区民宗局        六枝特区民族团结创建办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测评指标

总分:100分

主要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测评方法

爱国爱教

知法守法

有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并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2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坚持爱国爱教不动摇,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同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作斗争,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

12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利用宗教活动机会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提高信教群众知法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12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宗教活动场所有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展板等设施

8

实地考察

团结稳定教风端正

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五个维护”自觉性,反对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12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宣讲国家的惠民政策,激励广大信教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努力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教育引导信教群众饮水思源,知恩感恩

10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资助各族困难群众

10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管理规范服务社会

严格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程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对防范措施,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12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突发性事件,协助政府帮教吸毒、服刑和社区矫正等人群,并取得良好效果

12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