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与社会救助公平公正,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及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我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线索,诚邀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征集内容
(一)社会救助领域
1.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等应保未保问题;整户符合低保条件家庭未纳入低保、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未纳入“单人保”、整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低保“户内漏人”、符合分类施保的低保对象未实施分类施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未纳入特困供养、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仅纳入低保、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未享受临时救助等救助不到位问题。
2.工作作风不实和腐败问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村(居)工作人员违规代持救助对象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3.救助对象不应享受却享受的问题。死亡、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享受保障问题,社会救助信息核查不够精准,个别申请对象隐瞒收入骗取救助和“错保”、退出保障不及时等问题。
4.救助对象重复纳入问题。整治救助对象信息错误、救助对象重复纳入、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等问题。
5.信访投诉渠道不畅通问题。整治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听不及时、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到位等问题。排查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排查对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导致的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
6.社会救助程序不到位问题。整治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家庭在认定审核环节公示不到位、确认(审批)通过后未按规定长期公布相关信息等问题。排查因动态管理做出停保、调整保障类别、增减保障人员后没有告知保障家庭等问题。
7.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养老服务领域
1.整治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方面问题
(1)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奖补资金、老年人津补贴、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等发放管理中认定审核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存在应享未享,或者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2)养老机构侵占挪用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用于机构运转或个人开支。
(3)虚报特困供养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照料护理人数骗取照料护理费用。
(4)不发、漏发、少发、不按时发在养老院集中生活的特困供养对象零花钱等问题。
(5)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不到位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存在应享未享,或者发放不达标不及时问题。未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7)高龄津贴应发未发、应停未停、骗取套取问题。高龄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申请受理后不及时办理,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按月发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老年人或家属虚报年龄、故意隐瞒死亡时间骗取高龄津贴。
2.整治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问题
(8)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
(9)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养老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养老服务机构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不具备精神卫生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收住精神障碍患者。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医疗服务。
(10)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和乱作为,违规审批养老服务项目。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无偿或廉价提供服务,漠视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诉求,不打招呼不办事等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失职失责,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插手干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
3.整治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11)老年人住院护工陪护管理不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态度恶劣、冷漠、欺辱、殴打、谩骂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虚假或夸大宣传、销售药品保健品。
(1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13)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对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侵害的问题。
4.整治养老服务其他方面问题
(14)整治养老机构入住率低、服务对象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发挥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整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未正常运营,各项有关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二、参与方式
(一)电话举报(法定工作日8:30 - 12:00;14:00 - 17:30)
局值班室:0858-5329485(24小时专人值班)
养老服务领域:0858-5312243;
社会救助领域:0858-5314283或0858-5323503
局办公室:0858-5322190
(二)电子邮箱
发邮件至lztqmzj5322190@163.com
(三)信件举报
邮寄至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九龙街道那平路景城国际4楼民政局(邮编:553400)
(四)现场反映
请前往六枝特区九龙街道那平路景城国际四楼民政局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属地村(社区)登记。
三、温馨提示
(一)请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及相关证据(如单据、照片等)。
(二)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治承诺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将逐一登记,快速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典型案例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及社会救助领域规范管理长效化。
老有所养、救助公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您的每一条线索都是对我们工作的重要支持!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
六枝特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