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2〕55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依法编制完成2022年六枝特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59项(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并已经特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一、强化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求,大力清理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各有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将清理整治情况报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核查,对仍存在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行为的部门,要督促立即整改。特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由区直相关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由乡镇一级实施的许可事项,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承接机关需承接的许可事项,要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接得住、办得好,防止工作脱节。
三、规范审管联动
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审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全流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容执行,区直相关部门实施的许可事项,未经特区人民政府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此前行政许可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区直相关部门要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逐项对照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件:
附件1:六枝特区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附件2:六枝特区实施的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pdf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