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法委发〔2021〕8号)精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其他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现将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地址公告如下: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政府)管辖下列案件:
(1)对本级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4)对本级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5)对本级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6)对本级政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六盘水市司法局
地址: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电话:0858--8229095
二、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六枝特区司法局
地址:六枝特区南环路兴业大厦15楼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电话:0858-5834377
三、盘州市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盘州市司法局
地址:盘州市亦资街道平川西路40号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电话:0858-3634479
四、水城区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水城区司法局
地址:水城区双水街道办诚信路4号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电话:0858-6621486
五、钟山区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钟山区司法局
地址:钟山区凤凰街道政通路79号
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电话: 0858-6349613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