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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司法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常态化学习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1-08-17 17:10   来源:六枝特区司法局   字体:[ ]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使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站位高、政治责任强、政治担当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和特区党委、政府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重大决定、重大部署及重大事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相关优秀理论书籍;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文件书籍,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纪律规矩意识。

(二)业务知识学习。系统学习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知识,学习全局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 组织形式

以股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由办公室、人事教育培训股提供相关文件和理论学习资料,机关各股室轮流制定集中学习方案、组织学习,根据业务需要可制作集中学习PPT进行培训,切实锻炼干部组织协调、团结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办公室负责制作《集中学习安排表》,做好集中学习记录和学习考勤,人事教育培训股适时检查学习笔记。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学习计划的,经政治处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变更学习时间或由相关股室准备学习资料报送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

第四条 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2:00,采取专题学习、以会代训、观看多媒体课件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领导授课。结合工作实际和时间安排,适时邀请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等授课。

(三)个人自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个人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学习实践。以历史重要节日或纪念日为契机,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一次以上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观学习接受心灵的洗礼。

第五条 有关要求

(一)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要端正学习态度,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主动参加学习,主动思考问题,努力营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使学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学习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严肃学习纪律。要严格学习考勤,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事先按程序请假。学习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完整、详实、整洁。

(四)参加学习人员范围包括:全体干部职工,根据需要可扩大到聘用人员。

第六条 严格奖惩

(一)严肃学习、会议纪律规定。如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在全局集中学习会中途需外出或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说明,对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的,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交政治处主任在下次学习会上进行通报。

(二)年终对学习成果(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工作信息报送等)进行评比,对荣获国家、省、市、特区表彰或者在中央、省、市、特区媒体上刊发的信息及稿件,给予奖励。

(三)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试行)由六枝特区司法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