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何兴品同志主持党组及行政业务全面工作。
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第一责任。
林阳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因驻村任第一书记,暂不分管业务工作,回来后再作调整。分管党建扶贫、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驻村、乡村振兴等工作。
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一岗双责”。
刘永禄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法规审理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同时负责单位财务、档案管理、统计等工作。
分管股(室)、中心与负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一岗双责”。
谢永东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协助何兴品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等工作,同时负责单位组织、人事、政工、“两学一做”、“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宣传思想、党建、党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四创”、“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信息、禁毒、反邪教、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双拥(国防)、残疾人、保密、消防、节约型机关、“三变改革”、河长制、垃圾分类等工作。
分管股(室)与负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一岗双责”。
龚洪梅同志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企业金融审计股,同时负责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会、妇委会、团支部等工作。
分管股(室)与负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负“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