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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统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7:35   来源:六枝特区统计局   字体:[ ] 

根据《六枝特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开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六枝特区统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0件,本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3次,其中一次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共计抽查21家“四上”在库企业,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进行公示和归档,公开行政权力事项8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张,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次,共6人次。本年度,我局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具体执法行为,不存在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准确适用统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我局严格根据《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裁量规则进行实施,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按照裁量基准的规定准确界定违法行为的种类、幅度以及情节轻重,做到准确裁量和认定,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二是根据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政策法规股为我局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专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政策法规股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黔统办字〔2023〕13号)、《六盘水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在本年度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中,政策法规股组织人员对统计执法工作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对执法检查各环节、全流程是否符合统计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行政裁量权基准是否准确适用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我局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均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且均按《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违纪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认定。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依据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细落实。2023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面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于2023年2月3日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上填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进执法案件数据填报常态化,确保行政执法数据规范真实。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于2023年4月25日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重新整理细化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以及抽查内容,动态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提高我局随机抽查效率和抽查质量。2023年,我局对在库“四上”企业开展的3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始终坚持杜绝人为因素干预,力争抽查流程法定、抽查模式固定、抽查内容随机设定。在执法检查完毕之后,及时将全部被检查企业的执法案件信息进行联网直报,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公示任务完成100%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数据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对21家企业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均严格依据省、市统计局统一下发的统计执法基本文书格式进行记录,且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各项环节(包括统计执法检查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均用文字、图片如实记录,确保实现统计领域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检查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台账、法律文书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统计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于2022年3月18日出台《六枝特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始终坚持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方面落实审核主体,确立政策法规股为我局重大统计执法决定审核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政策法规股有分管领导一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一人),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确定审核范围结合统计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最后细化审核程序。根据重大统计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经自查,我局在2023年以来未作出对检查对象权利义务受影响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亦未制定和发布任何需要法制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统计业务人员、统计执法人员不定期召开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促进统计队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同时,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时能够规范准确、公正公平。如2023年4月23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监督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进行专题学习。2023年5月8日12日,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分管领导前往特区司法局参加由贵州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集中视频培训,并于2023年5月24日—6月1日集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及时登录“法治教育网”对以上专题培训视频进行回看学习,强化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在2023年5月26日,我局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全省统计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视频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上述文件主要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深化,通过此次视频培训,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2023年12月4日,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2022)黔02行终68号“谢显群,施有珍、马广珍与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钟山区自然资源局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一案”公开旁听庭审视频。通过观看学习,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局一直按照省、市行政执法检查的要求,依法、规范、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工作,未出现暴力执法、虚假执法等情况。但由于设备购置和认识还不够到位等原因,执法过程中未使用执法记录设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采购相应行政执法记录设备,规范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目前,我局仅有一名统计执法人员,其余两名为行政执法人员,且执法人员非法学专业出身,掌握的统计业务知识也不够全面,难以应对统计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大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向上级统计机构请示调配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或统一招录法学专业教育背景的人员来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同时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统计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有效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