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对全区日常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依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画廊六枝”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监督检查人员情况
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现取得行政执法资格58人,目前抽调乡村振兴人员8人,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50人。
三、监督检查计划
2025年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6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74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3.8%;一般检查单位42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36.2%。74家重点检查单位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7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12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冶金等工贸企业15家(重点检查企业及一般检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森林防火和防汛安全检查、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演练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1.总法定工作日。2025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104天,法定假日共计13天,全年法定工作日=365-104-13=248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8×50=1240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2400个)-其他执法工作日(4910个)-非执法工作日(5990个)=1500个工作日。
(1)安全生产基础股660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行业:重点检查企业18家,每年每家检查4次(2次检查、2次复查),每次4人,每次1天。重点检查工作日为:18×4×4×1=288个工作日。一般检查企业11家,其中,6家正常生产一般检查企业每年每家检查2次(1次检查、1次复查),每次4人,每次1天;5家停产一般检查企业每年每家巡查检查1次,每次4人,每次1天。一般检查工作日为:6×2×4×1+5×1×4×1=68个工作日。
冶金工贸行业:重点检查企业15家,每年每家检查4次(2次检查、2次复查),每次4人,每次1天,重点检查工作日为:15×4×4×1=24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企业8家,每年每家检查2次(1次检查、1次复查),每次4人、每次1天,一般检查工作日为:8×2×4×1=64个工作日。
全年预计检查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所需工作日:288+68+240+64=660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监管股840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27家,每年每家检查4次(2次检查,2次复查),每次4人、每天1家,所需工作日:27×4×4×1=432个工作日;烟花爆竹批发公司2家和烟花爆竹经营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年纳入重点检查的12家,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4人、1天,重点检查工作日为:14×4×4×1=224个工作日;
全年预计重点检查危化及烟花爆竹所需工作日为:432+224=656个工作日。
危化企业全年纳入一般检查的17家,年内按计划进行2次检查(1次检查,1次复查),每次4人,每天检查1家,2×4×17×1=136个工作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全年纳入一般检查的6家,年内按计划进行2次检查,每次4人,每天检查1家,2×4×6×1=48个工作日。
全年预计一般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所需工作日:136+48=184个工作日。
全年预计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所需工作日:656+184=84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共计4910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72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重点综合监管(224个工作日),将中寨乡、牂牁镇、郎岱镇、木岗镇、新窑镇、龙河镇、新华镇、岩脚镇、关寨镇、落别乡、月亮河乡、塔山街道、九龙街道、银壶街道、特区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消防救援大队、六枝经济开发区等28家单位纳入重点综合监管对象,预计全年2次,每次计划1天,每次4人,所需工作日:28×2×1×4=224个工作日。
安全生产一般综合监管(48个工作日),将重点综合监管以外的郎岱农业园区、大用农业园区、牛场乡、新场乡、梭戛乡、大用镇、特区民政局、铁路护路办、发改局、民宗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局等12家单位纳入一般综合监管对象,预计全年1次,每次计划1天,每次4人,所需工作日:12×1×1×4=48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452个工作日;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全年预计6起事故,每起事故6人参与,预计10天,所需工作日:6×10×6=36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每月2次,每次4人、2天,所需工作日:2×12×4×2=192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技术审查,申办、变更、延期、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及相关上报资料,行政执法系统、“双控”系统、“互联网+执法”等系统信息填报或使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事故隐患等信息公示等):每月4起,每次10人、2天,所需工作日:12×4×10×2=960个工作日;
(6)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全年预计12起投诉举报事故,每起事故4人参与,预计5天,所需工作日:12×5×4=24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3次,每次4人,2天,所需工作日:3×4×2=24个工作日;
(8)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科普、宪法、民法典、食品安全宣传等宣传教育:700个工作日;
(9)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8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1652个工作日。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复工复产检查、现场巡查、安全生产考核等,每年4次,每次5个组,每次8天,所需工作日:4×5×4×8=640个工作日;开展重大隐患督办整改,预计10条重大事故隐患,每条重大事故隐患需要3天,4人参与,所需工作日:10×3×4=120个工作日;开展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全年对监管人员开展1次培训,每次5天,所需工作日:1×5×50=250个工作日;督促指导全区18个乡镇(街道)及特区住建、交通、能源、文体广电旅游、公安、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12个重点部门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每年1次,每次4人,(18+12)×1×4=120个工作日;对全区18个乡(镇、街道)每年各开展1次冬春救助、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督查检查,每次3人、1天,18×1×3×1=54个工作日;对全区18个乡(镇、街道)每年各开展1次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每次4人、1天,18×1×4×1=72个工作日;对全区18个乡(镇、街道)每年各开展1次防汛抗旱督查检查,每次4人、1天,18×1×4×1=72个工作日;预计对6个建设工程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检查,预计检查1个需1个工作日,每次1天、3人,1×6×3×1=18个工作日;每月对3个地震监测台站运行情况检查全覆盖,每次每个台站4人、1天,12×4×3×1=144个工作日;对18个乡(镇、街道)每年开展1次防震减灾监督检查,每次4人、1天,18×1×4×1=72个工作日;对5个较大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华镇田坝村狮子丫口地面塌陷,新窑镇新窑村骂枝桥头组崩塌,关寨镇社勒村大寨崩塌,关寨镇下麻翁村包包组、猴子田组金花坡不稳定斜坡,中寨乡小补王村岭岗组崩塌)开展检查指导各1次,每次1天、3人,5×1×3×1=15个工作日;抽查指导各乡镇(街道)1个一般隐患点1次(九龙、塔山无地质灾害点),每次1天、3人,16×1×3×1=48个工作日;预计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别乡纳骂村集镇崩塌等)开展检查指导9次,每次1天、3人,9×3×1=27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非执法工作日是指开展机关值班和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共计5990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每月2天,全年所需工作日:2×12×50=1200个工作日;
(2)学习、考核、会议:每月4天,全年所需工作日为:4×12×50=2400个工作日;
(3)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规入统共计440个工作日。其中招商引资4家,每月1天,4人,全年所需工作日:4×1×4×12=192个工作日;固定资产投资每周1次,每次4人,所需工作日为:1×4×52=208个工作日;项目入规入统工作需要4人,全年预计10天,所需工作日为:10×4=40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每年人均5天,所需工作日:5×50=25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每年人均10天,所需工作日:10×50=500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每月2天,所需工作日:2×12×50=120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直管行业监督检查重点内容。2025年度,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
2.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一把手”负责制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其落实法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以及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安全标准化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17.建立和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安全生产三年治本攻坚情况。
20.节后复工复产、特殊时段等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1.重点时段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22.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落实“粉六条”、“有限空间四条”情况。
23.非煤矿山“双全日”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情况;是否按照设计生产建设和作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情况。
24.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落实“一书一签”等情况。
25.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情况。
26.企业开展风险研判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27.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由综合协调股按规定对2024年度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所暴露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及同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效果。
2.负有事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3.了解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刑事责任追究、定罪量刑和其他处理情况。
(三)综合监督管理检查重点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业机械、旅游等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情况。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特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3.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落实责任追究情况。
5.制定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6.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7.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8.督促、指导所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9.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10.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强化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各有关股室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加大对各中介机构挂证虚聘、转借资质、转包合同、超资质范围、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在全区从事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纠正和解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其他需要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防震减灾方面:对地震监测台站运行情况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方面: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及时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并按要求将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方面: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对事故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完成全区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录入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提升。要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市、特区有关廉洁纪律规定,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维护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二)严抓计划落实。各监管执法股室要确保在一个执法年度内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全覆盖”,并结合被检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规模、执法人员数量等因素,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互联网+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应用,在监督检查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录入相关平台,确保执法数据质量和时效性。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加强局内部各股室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注重发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作用,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深入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5年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2025年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3.2025年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直管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情况表
4.2025年直管行业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25年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 |
重点监督检查领域 |
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
非煤矿山 |
1.六枝特区盛源砂石厂 2.六枝特区渝忠砂石有限公司 3.六枝特区永兴砂石厂 4.六枝特区聚贤砂石厂 5.六枝特区大龙砂石厂 6.六枝特区恒远砂石厂 7.六枝特区石板冲砂石厂 8.六枝特区耳贡砂石厂 9.六枝特区民兴砂石厂 10.六枝特区野狼冲砂石厂 11.六枝特区吉落砂石厂 12.六枝特区合顺砂石厂 13.贵州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 14.贵州六枝特区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 15.贵州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宏银砂石厂) 16.六枝特区祥峰矿业有限公司 17.六枝特区启航砂石厂 18.六盘水众合心矿业有限公司(苗箐冲砂石厂) |
冶金等 工贸 |
1.贵州六矿瑞安水泥有限公司 2.六枝特区大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3.六枝特区华兴管业制品有限公司 4.六枝聚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5.六枝特区房凯商砼有限公司 6.六枝特区任进轻质建材有限公司 7.贵州省宏伟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8.六枝特区鹏远废旧纸回收加工厂 9.贵州问候自然食品有限公司 10.贵州太平洋纺织有限公司 11.六枝特区通盛海绵制造有限公司 12.贵州黔塑包装有限公司 13.贵州浩天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14.贵州轩辕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贵州泽超豆制品有限公司 |
危险 化学品 |
1.中石化平寨加油站 2.中石化兴黔加油站 3.中石化塔山加油站 4.中石化岩脚加油站 5.中石化郎岱加油站 6.中石化新郎岱加油一站 7.中石化新郎岱加油二站 8.盛安石化六枝加油站 9.盛安石化木岗加油站 10.中亿石化环城路加油站 11.盛安石化龙场加油站 12.中石化益正能源新窑加油站 13.中石化益正能源营兴加油站 14.中石化益正能源木岗加油站 15.中石化益正能源堕却加油站 16.中石化益正能源环城路加油站 17.贵高投岩脚服务区加油站一站 18.贵高投岩脚服务区加油站二站 19.中石油华润加油站 20.中石油镇六加油一站 21.中石油镇六加油二站 22.六枝店子加油站 23.中亿石化郎岱加油站 24.六枝梭戛加油站 25.六盘水市钟山天福氧气厂六枝充装站 26.贵州特盈有机玻璃有限公司 27.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1.六枝特区金盛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2.六枝特区日用杂品公司 3.龙河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4.新华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5.岩脚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6.关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7.梭戛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8.月亮河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9.新场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10.新窑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11.落别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12.郎岱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13.大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14.中寨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
附件2
2025年六枝特区应急管理局一般检查企业名单 | |
监督检查领域 |
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
非煤矿山 |
1.六枝特区众鑫砂石厂 2.六枝特区迎银砂石厂 3.六枝特区金龙砂石厂 4.六枝特区岩兴砂石厂 5.贵州六矿瑞安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 6.六枝特区顺利砂石厂 7.六枝特区九龙砂石厂 8.六枝特区石板坡砂石厂 9.六枝特区亨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六枝特区宏发砂石厂 11.六枝特区夜郎砂石厂 |
冶金等 工贸 |
1.贵州宏狮煤机制造有限公司 2.贵州星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贵州轻羡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5.六枝海螺溢鑫绿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6.六枝特区岩脚大畅面业有限公司 7.贵州黔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8.六枝特区泰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危险 化学品 |
1.中石化云盘加油站 2.盛安石化牛场加油站 3.中石化落别加油站 4.六枝瑞博岩脚园区加油站 5.六枝宏图加油站 6.盛安石化新场加油站 7.郎岱兴伟乙炔氧气经营部 8.六枝安平工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9.六盘水市盛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10.中石化益正能源毛口加油站 11.贵州耘贵能源有限公司 12.贵州弘益新能源有限公司 13.贵州燃气(集团)天然气支线管道有限公司- 六枝分输站 14.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六枝首站 15.贵州忠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6.六枝兴旺氧气乙炔经营部 17.贵州晋昌源运销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 |
1.牂牁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2.木岗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3.牛场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 4.塔山街道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查处 5.九龙街道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查处 6.银壶街道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查处 |
附件3 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情况表 | ||||||
![]() 行业领域 |
法定 工作日(个) |
其他执法工作日(个) |
非法定 工作日(个) |
监督检查 工作日(个) |
检查企业(家) |
执法人员数量(人) |
危险化学品 |
1984 |
568 |
576 |
568 |
44 |
每次检查4人。 |
烟花爆竹 |
272 |
20 |
每次检查4人。 | |||
非煤矿山 |
1984 |
654 |
670 |
356 |
29 |
每次检查4人。 |
冶金等工贸 |
304 |
23 |
每次检查4人。 | |||
合计 |
3968 |
1222 |
1246 |
1500 |
116 |
|
附件4 2025年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 |||||||||||
执法 股室 |
行业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
危险化学品监管股 |
危险化学品 |
7 |
5 |
7 |
4 |
6 |
4 |
7 |
4 |
44 | |
烟花 爆竹 |
4 |
2 |
3 |
1 |
3 |
1 |
4 |
2 |
20 | ||
安全生产 基础股 |
非煤 矿山 |
3 |
2 |
6 |
4 |
6 |
3 |
3 |
2 |
29 | |
冶金等工贸 |
3 |
2 |
5 |
2 |
5 |
2 |
2 |
2 |
23 | ||
合计 |
17 |
11 |
21 |
11 |
20 |
10 |
16 |
10 |
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