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及征收范围公布了《六枝特区2025年中心城区存量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的30天内,收到被征收人以书面方式反映意见书1份意见4条。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征求意见的期限明显少于法定的30天”的意见。
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4月30日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了《补偿方案》,从公布当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征求意见的时间有30日,反映征求意见期限少于30天不属实。
二、关于“在产权调换的方案中,贵单位低价征收、高价售卖?损害了我们的补偿安置权,更不合理。”意见。
《补偿方案》中产权置换按1:1等面积置换,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规定搬迁腾空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实有建筑面积的0.2倍给予安置面积奖励,奖励后的面积补偿标准为1:1.2。选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选房不足部分按2600元/平方米实行补偿。选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奖励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2600元/平方米购买;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位置及建设成本所确定的价格购买,已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三、关于“房屋征收的货币补偿标准远低于市价”的意见。
《补偿方案》中明确“征收有产权证的经营性房屋,实行评估后货币补偿。”、“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但不同意上述补偿标准的,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规定选择具有房地产估价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对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有意见可选择具有房地产估价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房屋及装饰装修等价值。
四、关于“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律规定的征收基本原则”的意见。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开展六枝特区2025年中心城区存量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