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及2023年10月7日,我局分别组织了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一轮、二轮询价拆标会议,现将两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询价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及方式
2023年9月4日,我局通过网络信息公开方式发布了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招标代理询价公告,截止2023年9月11日,共收到7家供应商报价。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3年9月15日
评审地点:六枝特区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经形式审查,七家供应商均提交了相应文件,经过初步评审,七家供应商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四、结果
经我局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为:
第一名: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97%)
第二名: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善焕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并列第二,均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80%)
第三名:贵州公诚信达咨询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78%)
第四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69%)
第五名:贵州黔信通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50%)
第六名:贵州睿十艺术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20%)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23年9月15日,经我单位评标委员会评标,认为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特函请该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局空间规划股,我局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经评标小组审查,发现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反馈的情况说明中存在代理费计算错误、评标小组专家人数和评审费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经我局评标委员会合议,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此次投标无效。
鉴于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善焕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相同报价,经我局评标委员会合议,由报价相同的两家供应商重新进行报价。
以上两家公司重新报价结果为:
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89%)
贵州善焕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88%)
综上,贵州盘龙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无效,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人,贵州善焕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人,贵州公诚信达咨询公司为第三中标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四中标人,贵州黔信通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五中标人,贵州睿十艺术文化咨询有限公司为第六中标人,最终确定报价最低的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若放弃则顺位递补。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