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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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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09: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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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8 09:57   作者: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委员会:

《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按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抢抓“双碳”战略重大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推进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构建“一核两区”产业发展格局,聚焦重点领域和“短板”环节,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值增长80%以上,产业规模和效益明显提升。“一核两区”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并巩固完善,动力电池装机产能达到15Gwh,基本建成动力和储能电池装机产能30Gwh,新能源电池材料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电动贵州”新名片培育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取得实质性成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监测调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监测调度,深入开展入企走访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上下游企业科学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全面保障资源、能源、原料、电力等生产要素,合理安排设备维护、检修、保养时间,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释放电池级硫酸锰、四氧化三锰、三元正极材料、锰酸锂、磷酸铁、磷酸铁锂、电池级磷铵、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等新能源电池原辅料产品产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力争2022年产值增长8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一核两区”发展格局。“一核”即以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两大磷化工产业基地为核心,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磷系、氟系电池材料产业带。“两区”即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和“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其中铜仁市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为支撑;“黔西南州—六盘水”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等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重点补齐锂盐材料短板,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统筹考虑要素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促进遵义高新区、毕节高新区等发挥既有产业基础,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推进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消费类锂电池项目建设,对产业链形成有效补充。以遵义“务正道”地区、六枝经开区为重点,深化技术合作,攻克萤石、铝土矿共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瓶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产业集群。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工艺技术水平、前期手续办理、形象进度、资金落实等情况,制定《2022年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名单》。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支持、用地供地计划、上市融资、信贷投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金融机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核心区。着力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磷系、氟系电池材料产业带。深化与宁德时代战略合作,加快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基本建成一期30Gwh装机能力,2023年上半年全面建成投运,为尽早启动二期和后续项目奠定基础;推进贵阳弗迪新型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前新增装机产能15Gwh,总装机产能达到30Gwh;发挥贵州磷化集团牵引作用和规模优势,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磷系电池材料、电解液及原辅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钠碱、钾碱、双氧水、五氯化磷等项目建设;支持航盛锂能科技10万吨电解液(一期3万吨)、贵州磷化新能源年产3万吨磷酸铁、贵州裕能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贵州川恒化工年产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贵州振华新材料正极材料沙文二期、贵州安达科技10万吨磷酸铁锂、贵州雅友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一期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贵州恒昌新能源一期新建30万吨/年电池用磷酸铁、20万吨/年净化磷酸、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贵州胜泓威新材料2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10万吨/年热法磷酸,贵州芭田新能源建设30万吨/年磷酸铁、5万吨/年磷酸铁锂一期,贵州磷化集团新能源材料前驱体及配套产业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支撑,推动时代思康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中伟兴阳储能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贵州邦盛新能源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等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金融机构、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抢抓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强化要素、资金、政策倾斜,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聚力突破“碳酸锰矿—高纯锰盐”产业路径。支持中伟新材料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一体化项目、贵州嘉尚新能源年产25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园、贵州凯金新能源年产20万吨高端锂电材料产业园、贵州金瑞新材料年产10万吨锰基新材料技改工程及年产5万吨高纯硫酸锰扩建、中伟循环年产8万金属吨镍资源精深加工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2024年前建成投产。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支撑,推动贵州红星电子材料年产1万吨镍钴锰三元复合氢氧化物再生利用、大龙汇成新材料年产4万吨锂电池用四氧化三锰、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年产5万吨电池级硫酸锰等项目于2022年内启动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铜仁市人民政府)

——“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黔西南州地方电网和六盘水市煤炭资源禀赋优势,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等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重点补齐锂盐材料短板,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适度布局负极材料项目。支持振华新材料年产10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义龙三期)、贵州羚光新能源年产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晖阳(贵州)新能源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加快建设。强化与头部企业合作,强化要素资源支撑,支持宁德时代等头部企业支持贵州推进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支持贵州钟城本森锂业年产1.4万吨氢氧化锂、年产0.6万吨碳酸锂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进贵州中鼎高精铜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专用铜箔等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六盘水市引进优强企业,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四)巩固提升资源优势地位,增强产业吸引力和内生动力。在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统筹开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所需锂、磷、锰、铝、镍等主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进一步查明矿产资源数量、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到2025年,完成全省以锂资源为主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生产所需的主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提供找矿靶区30处。提级和新增锂资源50万吨、磷矿资源2亿吨、锰矿1.5亿吨、铝土矿6000万吨、萤石(CaF2)200万吨、镍矿10万吨、硫铁矿(热液型)300万吨,为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探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支持优强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组建联合体,通过“优势资源+龙头企业”模式,合力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鼓励新能源电池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作、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资源基地,加快提升境外镍、钴、锰、锂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和进口矿石储备能力,降低原料成本,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聚焦前沿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科技创新攻关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要素资源倾斜,聚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科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集中攻关,加快推进高性能三元正极材料研发和生产,推进高比容量、高比功率、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的正极材料技术研发,大力研发和引进无钴低钴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推进碳素制备石墨负极材料、石墨烯锂电池产业化等技术研发,加大新型高性能PI电池隔膜等产品研发。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力量强化技术攻关,着力攻克铝土矿、萤石共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难题。推动产业头部企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组织创新联合体,围绕行业发展亟需,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储备库,加强原创技术供给、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立产业重大项目科研储备库,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行动,围绕产业板块技术创新体系进行谋划布局,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支持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具备自主创新和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产业龙头企业快速成长,逐步将设计、研发等科技创新平台向我省转移,构建完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测试、应用、资源回收一体化产业生态体系。狠抓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贵州磷化集团作为牵头企业筹建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2022年内完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工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建设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及提升自我服务的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提升产业服务支撑能力。支持科研院所、创新性企业和科研团队,将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在贵州开展工程测试、中试和成果孵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磷化集团)

(六)聚焦头部企业和存量企业,抓好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按照“省带头、市推动、县落实”的总体要求,抢抓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能扩张、布局调整战略机遇,聚焦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支持各地特别是重点布局地区将有限的资金、资源和要素用于头部企业项目招引,重点支持研发能力强、经济实力雄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头部企业在我省布局项目。市(州)主要领导要一线招商,对于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要及时提请领衔省领导出面协调。各地应合理设置项目招引条件,严防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防止“赔本赚吆喝”等情况。对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可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适度匹配矿产资源、土地等要素,合理确定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大力度实施以商招商,支持贵安新区、贵阳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充分发挥宁德时代、比亚迪、振华新材料、中伟新材料、大龙汇成新材料等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牵引作用,积极引进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军工用锂电池、消费类电池等项目,优先布局湿法隔膜项目,引进铝箔、铜箔、BMS电池系统、电池结构件等配套产业,补齐锂盐短板,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支持开阳、息烽、瓮安、福泉强化招商力度,充分利用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引进建设六氟磷酸锂、电解液制备等项目,布局建设氯碱化工项目,培育打造磷系、氟系电池材料和原辅料产业集群。坚持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强化对在省内已形成生产规模或已启动项目建设的存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密切关注企业战略调整思路和计划,支持存量企业在贵州做大做优做强,陆续将新增业务板块、新增生产能力和科研平台转移至贵州。摄制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专题宣传片,系统介绍我省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助力各地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打造“电动贵州”新名片,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深入推进《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和支持政府平台公司、优强企业整合要素资源,持续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建设比例。力争2022年,全省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5000个以上。力争到2023年,全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充电能力达到160万千瓦,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积极争取换电应用模式试点,力争将我省全域纳入电动汽车换电应用模式试点,打造“省级换电网络示范区”,推进换电关键技术研发和试验,促进换电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多渠道支持新能源汽车替代应用,结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制定专项奖补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矿山开采、转场运输等领域扩大新能源货运车应用比例。支持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将观光车、摆渡车整体替代为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高速通行、保险、年检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聚焦锂电池材料上市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深入实施“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开展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锂电池材料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名单,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工作。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推进锂电池材料企业与下游电池组装、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材料企业的配套协作,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九)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积极引进智能制造技术,提高配料、布料、冶炼等各工序自动化控制能力,推进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加快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建设,降低原料、人力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充分运用我省“大数据”产业优势,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系统与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合,加强产业上下游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帮助企业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合理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丰富产品品种、提高品质,提升企业集研发设计、物流采购、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于一体的流程工业全链条智能化、服务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支持、用地供地计划、上市融资、信贷投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集中力量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省级财政出资100亿元设立新动能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推动国有银行优化资本分配,向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倾斜,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资需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多种措施,合理确定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用电价格,多渠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先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用电需求。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省级能耗总量指标分配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特别是重点布局区域、重点项目予以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纳入能耗单列政策。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用地,落实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确保重点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编制《贵州省建设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规划》,细化明确产业路径、布局等。充分发挥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省领导领衔推进十大工业产业等机制统筹协调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省领导协调解决。贵阳市、贵安新区、铜仁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等重点布局地区,要参照省级做法完善产业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全面落实惠企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负纾困、惠企利民系列政策部署,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贵人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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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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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按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抢抓“双碳”战略重大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围绕推进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构建“一核两区”产业发展格局,聚焦重点领域和“短板”环节,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值增长80%以上,产业规模和效益明显提升。“一核两区”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并巩固完善,动力电池装机产能达到15Gwh,基本建成动力和储能电池装机产能30Gwh,新能源电池材料供应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电动贵州”新名片培育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取得实质性成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产业监测调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监测调度,深入开展入企走访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上下游企业科学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全面保障资源、能源、原料、电力等生产要素,合理安排设备维护、检修、保养时间,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释放电池级硫酸锰、四氧化三锰、三元正极材料、锰酸锂、磷酸铁、磷酸铁锂、电池级磷铵、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等新能源电池原辅料产品产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力争2022年产值增长8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一核两区”发展格局。“一核”即以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两大磷化工产业基地为核心,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磷系、氟系电池材料产业带。“两区”即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和“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其中铜仁市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为支撑;“黔西南州—六盘水”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等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重点补齐锂盐材料短板,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统筹考虑要素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促进遵义高新区、毕节高新区等发挥既有产业基础,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推进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消费类锂电池项目建设,对产业链形成有效补充。以遵义“务正道”地区、六枝经开区为重点,深化技术合作,攻克萤石、铝土矿共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瓶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产业集群。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工艺技术水平、前期手续办理、形象进度、资金落实等情况,制定《2022年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名单》。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支持、用地供地计划、上市融资、信贷投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金融机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核心区。着力培育打造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磷系、氟系电池材料产业带。深化与宁德时代战略合作,加快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基本建成一期30Gwh装机能力,2023年上半年全面建成投运,为尽早启动二期和后续项目奠定基础;推进贵阳弗迪新型动力电池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前新增装机产能15Gwh,总装机产能达到30Gwh;发挥贵州磷化集团牵引作用和规模优势,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磷系电池材料、电解液及原辅料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钠碱、钾碱、双氧水、五氯化磷等项目建设;支持航盛锂能科技10万吨电解液(一期3万吨)、贵州磷化新能源年产3万吨磷酸铁、贵州裕能年产15万吨磷酸铁锂、贵州川恒化工年产10万吨电池用磷酸铁、贵州振华新材料正极材料沙文二期、贵州安达科技10万吨磷酸铁锂、贵州雅友年产3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一体化整体项目一期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贵州恒昌新能源一期新建30万吨/年电池用磷酸铁、20万吨/年净化磷酸、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贵州胜泓威新材料2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10万吨/年热法磷酸,贵州芭田新能源建设30万吨/年磷酸铁、5万吨/年磷酸铁锂一期,贵州磷化集团新能源材料前驱体及配套产业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支撑,推动时代思康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中伟兴阳储能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贵州邦盛新能源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等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金融机构、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铜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抢抓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强化要素、资金、政策倾斜,以大龙经开区为重点,以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带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聚力突破“碳酸锰矿—高纯锰盐”产业路径。支持中伟新材料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一体化项目、贵州嘉尚新能源年产25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园、贵州凯金新能源年产20万吨高端锂电材料产业园、贵州金瑞新材料年产10万吨锰基新材料技改工程及年产5万吨高纯硫酸锰扩建、中伟循环年产8万金属吨镍资源精深加工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2024年前建成投产。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支撑,推动贵州红星电子材料年产1万吨镍钴锰三元复合氢氧化物再生利用、大龙汇成新材料年产4万吨锂电池用四氧化三锰、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年产5万吨电池级硫酸锰等项目于2022年内启动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铜仁市人民政府)

——“黔西南—六盘水”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黔西南州地方电网和六盘水市煤炭资源禀赋优势,以义龙新区为重点,兴仁经开区、盘北经开区、六枝经开区等为支撑,加快培育以三元正极材料及原辅料为代表的电池材料及原辅料产业集聚区,重点补齐锂盐材料短板,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适度布局负极材料项目。支持振华新材料年产10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义龙三期)、贵州羚光新能源年产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晖阳(贵州)新能源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等项目加快建设。强化与头部企业合作,强化要素资源支撑,支持宁德时代等头部企业支持贵州推进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支持贵州钟城本森锂业年产1.4万吨氢氧化锂、年产0.6万吨碳酸锂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进贵州中鼎高精铜箔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专用铜箔等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六盘水市引进优强企业,着力突破“煤焦油—针状焦—负极材料”产业路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四)巩固提升资源优势地位,增强产业吸引力和内生动力。在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统筹开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所需锂、磷、锰、铝、镍等主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进一步查明矿产资源数量、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到2025年,完成全省以锂资源为主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生产所需的主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提供找矿靶区30处。提级和新增锂资源50万吨、磷矿资源2亿吨、锰矿1.5亿吨、铝土矿6000万吨、萤石(CaF2)200万吨、镍矿10万吨、硫铁矿(热液型)300万吨,为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探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着力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支持优强企业发挥各自优势组建联合体,通过“优势资源+龙头企业”模式,合力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鼓励新能源电池企业通过资源勘探合作、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境外资源基地,加快提升境外镍、钴、锰、锂等资源保障供应能力和进口矿石储备能力,降低原料成本,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聚焦前沿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科技创新攻关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要素资源倾斜,聚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科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集中攻关,加快推进高性能三元正极材料研发和生产,推进高比容量、高比功率、高安全性和长循环寿命的正极材料技术研发,大力研发和引进无钴低钴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推进碳素制备石墨负极材料、石墨烯锂电池产业化等技术研发,加大新型高性能PI电池隔膜等产品研发。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力量强化技术攻关,着力攻克铝土矿、萤石共伴生锂资源开发利用难题。推动产业头部企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组织创新联合体,围绕行业发展亟需,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储备库,加强原创技术供给、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建立产业重大项目科研储备库,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行动,围绕产业板块技术创新体系进行谋划布局,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支持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具备自主创新和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产业龙头企业快速成长,逐步将设计、研发等科技创新平台向我省转移,构建完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测试、应用、资源回收一体化产业生态体系。狠抓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贵州磷化集团作为牵头企业筹建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2022年内完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工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建设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及提升自我服务的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提升产业服务支撑能力。支持科研院所、创新性企业和科研团队,将技术创新和研发成果在贵州开展工程测试、中试和成果孵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磷化集团)

(六)聚焦头部企业和存量企业,抓好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按照“省带头、市推动、县落实”的总体要求,抢抓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能扩张、布局调整战略机遇,聚焦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支持各地特别是重点布局地区将有限的资金、资源和要素用于头部企业项目招引,重点支持研发能力强、经济实力雄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头部企业在我省布局项目。市(州)主要领导要一线招商,对于头部企业和重大项目,要及时提请领衔省领导出面协调。各地应合理设置项目招引条件,严防形成新的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防止“赔本赚吆喝”等情况。对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可根据发展需要,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适度匹配矿产资源、土地等要素,合理确定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大力度实施以商招商,支持贵安新区、贵阳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充分发挥宁德时代、比亚迪、振华新材料、中伟新材料、大龙汇成新材料等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牵引作用,积极引进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军工用锂电池、消费类电池等项目,优先布局湿法隔膜项目,引进铝箔、铜箔、BMS电池系统、电池结构件等配套产业,补齐锂盐短板,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及配套产业集群。支持开阳、息烽、瓮安、福泉强化招商力度,充分利用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引进建设六氟磷酸锂、电解液制备等项目,布局建设氯碱化工项目,培育打造磷系、氟系电池材料和原辅料产业集群。坚持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铜仁市人民政府、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强化对在省内已形成生产规模或已启动项目建设的存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密切关注企业战略调整思路和计划,支持存量企业在贵州做大做优做强,陆续将新增业务板块、新增生产能力和科研平台转移至贵州。摄制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专题宣传片,系统介绍我省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助力各地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打造“电动贵州”新名片,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深入推进《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设形成以快速充电为主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和支持政府平台公司、优强企业整合要素资源,持续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建设比例。力争2022年,全省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5000个以上。力争到2023年,全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8万个,充电能力达到160万千瓦,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积极争取换电应用模式试点,力争将我省全域纳入电动汽车换电应用模式试点,打造“省级换电网络示范区”,推进换电关键技术研发和试验,促进换电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多渠道支持新能源汽车替代应用,结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制定专项奖补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矿山开采、转场运输等领域扩大新能源货运车应用比例。支持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将观光车、摆渡车整体替代为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新能源汽车高速通行、保险、年检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聚焦锂电池材料上市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深入实施“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开展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锂电池材料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名单,积极开展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工作。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推进锂电池材料企业与下游电池组装、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材料企业的配套协作,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九)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积极引进智能制造技术,提高配料、布料、冶炼等各工序自动化控制能力,推进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加快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建设,降低原料、人力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充分运用我省“大数据”产业优势,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应用系统与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融合,加强产业上下游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帮助企业及时掌握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合理调整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有针对性地丰富产品品种、提高品质,提升企业集研发设计、物流采购、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于一体的流程工业全链条智能化、服务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在矿产资源保障、能耗指标配置、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资金基金支持、用地供地计划、上市融资、信贷投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集中力量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省级财政出资100亿元设立新动能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推动国有银行优化资本分配,向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倾斜,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资需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利用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多种措施,合理确定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用电价格,多渠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先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用电需求。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省级能耗总量指标分配向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特别是重点布局区域、重点项目予以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纳入能耗单列政策。全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用地,落实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确保重点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编制《贵州省建设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规划》,细化明确产业路径、布局等。充分发挥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省领导领衔推进十大工业产业等机制统筹协调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请省领导协调解决。贵阳市、贵安新区、铜仁市、黔西南州、六盘水市等重点布局地区,要参照省级做法完善产业推进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全面落实惠企优惠政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负纾困、惠企利民系列政策部署,确保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贵人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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