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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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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
2023-02-27 15: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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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2-27 15:37   作者:   来源: 贵州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2月3日)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全省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一、坚决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扎实推进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六大工程”,全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向耕地和科技要产能,开展粮油作物整县整建制高产创建,完成国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继续实施大豆种植补贴,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发展高粱、薏仁等特色杂粮。做好粮食作物保险工作。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修订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二)全面提升油料生产能力。稳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实施油菜种植补贴。推广“稻—油”“玉—油”等轮作,推广“两高双低”优良品种和育苗移栽高产栽培技术,提升油菜生产能力和种植效益。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稳步发展山桐子,改造低产低效林。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粮食产后服务、农产品产地冷藏、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完善设施农业投融资渠道和模式。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结合山地农业特征,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发展青贮饲料,推进秸秆、酒糟等特色养畜。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推进种养循环和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渔业生产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落实追溯管理制度。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实施粮油储备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新建、改造、盘活并举,管好“贵州粮仓”。实施粮油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提高粮食就地加工转化率。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力争全年肉类总产量、禽蛋产量分别增长2%左右。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和市场调控。依托各级粮油储备库、骨干粮油加工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网点,加快省市两级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巩固撂荒耕地整治成果。实施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推广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统筹整合等建设模式,重点实施宜机化改造、灌排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等工程。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动高标准农田与农田灌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应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县乡、村民、企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和项目监管。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新建改造更多高标准农田。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八)加快推进大水网建设。完善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做好省市县三级水网合理衔接。加快构建水网骨架和脉络,补齐水网重要结点,加快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水网连通工程和骨干水源工程,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小山塘规划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九)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构建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粮食生产气象服务体系,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推动山地农业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粮油和特色优势产业。集成应用一批高效种养与绿色生产技术。支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加大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支持。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推进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项目建设,加大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力度。提升岑巩水稻、长顺油菜等良种繁育基地生产能力,新建高粱、薏仁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实施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等生物育种重点科技项目。

(十二)加快山地农机研发推广。引进推广和研发适宜丘陵山地的小型化、多功能、组合式农业机具,推进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试点。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和法定支出责任,探索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措施。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至50%左右。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休耕轮作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持续推进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着力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

(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六个专项行动”。完善重点人群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开展集中排查,加强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质量。

(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继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增强帮扶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推进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项目作用,积极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

(十六)稳定完善巩固拓展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深化东西部协作,持续推进粤企入黔“双百”行动,打造粤黔东西部协作典范。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服务保障,争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脱贫县结对关系保持稳定。争取统一战线助力毕节高质量发展。实施“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七)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因地制宜发展配套产业,建好帮扶车间。分类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加强和完善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有效盘活搬迁安置区商业资产。强化安置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巩固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发展乡村产业五年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进一步优化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聚焦重点产业,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生产,做优做强产业链。实施品牌强农战略,集中力量打造茶叶、刺梨、辣椒等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基本烟田保护,稳定烤烟生产。

(十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2%以上。指导临规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引导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新增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

(二十)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持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大快递末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完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体系。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延伸。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一)支持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增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文旅商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品牌提升,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二十二)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新增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加快培育省级家庭农场。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支持贵阳、遵义等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三)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衔接资金、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等专项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发放比例提高到20%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村集体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季节性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用工等业务。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指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率不低于85%。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建设。挖掘就业岗位和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十四)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整合农资供应资源,畅通农资供应渠道,为农民供应平价农业生产资料。

(二十五)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各类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优化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方式。支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落实脱贫人口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六)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控全覆盖。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推广“一图一表一说明”。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继续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八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5万户。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开展乡村绿化行动。

(二十八)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实施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1%以上。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发利用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持续提升全省行政村5G通达率。继续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九)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实施好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和培育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确保“见医、见药、见干部”。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慎推进息烽、湄潭、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推动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采取组织选派充实经营管理人员,发挥乡村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领导作用。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共赢发展等形式,提高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决策公示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三十二)规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围绕持续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持续推进国有平台公司涉农项目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有效盘活闲置低效农业产业项目。

(三十三)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九、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三十四)抓党建强基础促振兴。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规范借调乡镇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在编制范围内每两年至少新选派1名选调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加强涉农项目审计与监督。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划分党员责任区、“积分制”管理、承诺践诺管理,发挥基层党员带头作用。

(三十五)抓党建重治理促振兴。实施加强乡村治理五年行动,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总结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六)抓党建树新风促振兴。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支持乡村开展“村晚”“村BA”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继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贵州活动。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年行动,深入实施“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引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红黑榜”等作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十、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三十七)落实资金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保障。

(三十八)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平台功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服务。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提升、山地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加大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持续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将村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开展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组织科技特派员、产业导师赴基层开展技术服务。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领头雁·向黔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

(四十)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强作风建设,树牢群众观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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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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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2月3日)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全省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一、坚决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扎实推进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六大工程”,全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向耕地和科技要产能,开展粮油作物整县整建制高产创建,完成国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继续实施大豆种植补贴,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发展高粱、薏仁等特色杂粮。做好粮食作物保险工作。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修订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二)全面提升油料生产能力。稳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实施油菜种植补贴。推广“稻—油”“玉—油”等轮作,推广“两高双低”优良品种和育苗移栽高产栽培技术,提升油菜生产能力和种植效益。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稳步发展山桐子,改造低产低效林。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粮食产后服务、农产品产地冷藏、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完善设施农业投融资渠道和模式。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结合山地农业特征,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发展青贮饲料,推进秸秆、酒糟等特色养畜。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推进种养循环和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渔业生产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落实追溯管理制度。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实施粮油储备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新建、改造、盘活并举,管好“贵州粮仓”。实施粮油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粮食应急加工能力,提高粮食就地加工转化率。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力争全年肉类总产量、禽蛋产量分别增长2%左右。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和市场调控。依托各级粮油储备库、骨干粮油加工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网点,加快省市两级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巩固撂荒耕地整治成果。实施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推广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统筹整合等建设模式,重点实施宜机化改造、灌排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等工程。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动高标准农田与农田灌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应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构建县乡、村民、企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和项目监管。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新建改造更多高标准农田。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严厉打击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

(八)加快推进大水网建设。完善水网建设规划体系,做好省市县三级水网合理衔接。加快构建水网骨架和脉络,补齐水网重要结点,加快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一批水网连通工程和骨干水源工程,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小山塘规划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九)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构建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粮食生产气象服务体系,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推动山地农业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粮油和特色优势产业。集成应用一批高效种养与绿色生产技术。支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加大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支持。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推进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项目建设,加大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力度。提升岑巩水稻、长顺油菜等良种繁育基地生产能力,新建高粱、薏仁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实施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等生物育种重点科技项目。

(十二)加快山地农机研发推广。引进推广和研发适宜丘陵山地的小型化、多功能、组合式农业机具,推进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试点。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和法定支出责任,探索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措施。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至50%左右。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健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耕地休耕轮作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持续推进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着力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

(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六个专项行动”。完善重点人群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开展集中排查,加强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的监测帮扶,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质量。

(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继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增强帮扶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推进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项目作用,积极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

(十六)稳定完善巩固拓展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深化东西部协作,持续推进粤企入黔“双百”行动,打造粤黔东西部协作典范。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服务保障,争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我省脱贫县结对关系保持稳定。争取统一战线助力毕节高质量发展。实施“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七)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工作。因地制宜发展配套产业,建好帮扶车间。分类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加强和完善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有效盘活搬迁安置区商业资产。强化安置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巩固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发展乡村产业五年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进一步优化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聚焦重点产业,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生产,做优做强产业链。实施品牌强农战略,集中力量打造茶叶、刺梨、辣椒等全国知名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基本烟田保护,稳定烤烟生产。

(十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2%以上。指导临规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引导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新增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

(二十)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持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大快递末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完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体系。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延伸。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一)支持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增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文旅商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品牌提升,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快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二十二)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新增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加快培育省级家庭农场。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支持贵阳、遵义等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三)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衔接资金、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等专项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发放比例提高到20%以上。鼓励农民合作社、村集体承接当地小型工程项目、季节性农业生产、企业辅助性用工等业务。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指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率不低于85%。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建设。挖掘就业岗位和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十四)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整合农资供应资源,畅通农资供应渠道,为农民供应平价农业生产资料。

(二十五)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各类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优化农民技能培训补贴方式。支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落实脱贫人口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六)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控全覆盖。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推广“一图一表一说明”。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继续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八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5万户。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开展乡村绿化行动。

(二十八)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实施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1%以上。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发利用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持续提升全省行政村5G通达率。继续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九)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实施好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和培育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确保“见医、见药、见干部”。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建设,加强农村妇女素质提升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慎推进息烽、湄潭、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妥善化解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推动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采取组织选派充实经营管理人员,发挥乡村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领导作用。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共赢发展等形式,提高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决策公示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

(三十二)规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围绕持续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持续推进国有平台公司涉农项目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有效盘活闲置低效农业产业项目。

(三十三)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九、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三十四)抓党建强基础促振兴。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规范借调乡镇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在编制范围内每两年至少新选派1名选调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加强涉农项目审计与监督。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推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划分党员责任区、“积分制”管理、承诺践诺管理,发挥基层党员带头作用。

(三十五)抓党建重治理促振兴。实施加强乡村治理五年行动,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总结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六)抓党建树新风促振兴。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支持乡村开展“村晚”“村BA”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继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贵州活动。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年行动,深入实施“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引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红黑榜”等作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十、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三十七)落实资金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保障。

(三十八)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挥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平台功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金融服务。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提升、山地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加大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持续推进农村诚信体系建设。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将村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开展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组织科技特派员、产业导师赴基层开展技术服务。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领头雁·向黔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

(四十)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强作风建设,树牢群众观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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