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波
职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领导分工
刘 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协助段金刚同志工作。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负责纪检、派出监察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管镇纪委办、监察办。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
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刘波,男,汉族,1983年8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关寨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