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委通字〔2020〕9号
中共关寨镇委员会 关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关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中共关寨镇委员会
关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
关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区委平安六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区委平安组〔2020〕1号)精神,现将关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任务分解如下:
一、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监测报告与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一)建立村支两委实时报告制度。村支两委在日常服务管理中要通过村民举办“结婚仪式”“办酒席”“送彩礼”等迹象或苗头,及时发现青少年早婚和失学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辖区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处置。
责任单位:各村(居)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的监测,由中心校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中心校
建立卫健部门早育情况监测报告制度。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妇女保健、孕产保健、生殖检查、计划生育等诊疗服务中,及时排查未达法定婚龄早婚怀孕、生育的人员,并报告镇卫健办,由卫健办报给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卫健办
建立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监测报告制度。派出所在户籍登记日常管理中,加强对辖区早婚早育社会问题的监测,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由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堕却派出所、箐口派出所
建立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压实各村(居)属地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督促指导、汇总研判辖区早婚早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筑牢防线、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
以“5+1工程”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
实施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法治宣教工程”。针对早婚早育高发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不知法、不用法、不敬法等情况,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司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各环节,使普法方式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治实践中、每一项服务管理中感受到法治精神。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科学性、精准性、高效性,根据适龄婚龄青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特点,推动宣传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坚持群众缺什么法律就补什么法律不懂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受众的不同情况,分类制定普法策略,探索山歌民歌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切实提升法治宣教质效。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早婚早育家庭的精准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和救助有早婚早育和辍学苗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已经建档立卡的早婚早育贫困户家庭,要建立台账,因户施策提供救助,坚决打破和防止“早婚早育导致返贫、返贫导致早婚早育”的恶性循环。
责任单位:扶贫站
开展“控辍工程”。贫困地区是控辍保学的主战场,要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动态对6-16周岁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动态掌握辍学失学底数,精准分析辍学失学具体原因、关键因素,并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中心校
推进移风易俗“新风工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新时代风尚,充分利用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婚庆喜事集中的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引领群众自觉抵制不良风俗,推动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将婚育新风写入村规民约,着力破旧立新,增强新风新俗的约束力。将婚育新风培育纳入文明村(居)测评体系,以坚持不懈、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深化文明村(居)、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
实施妇女儿童“关爱工程”。加强对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优化妇女儿童的发展生活环境,切实防范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加大对困难儿童的救助力度,重点聚焦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儿童以及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离异家庭儿童等,建立救助清单,提升救助效果。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活动,加大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范围,加快法律援助办理速度。加强对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强化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切实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坚决依法打击早婚早育当中的拐卖妇女、非法拘禁、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托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加大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向早婚对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提供健康生殖咨询服务和避孕服务,防控早育。
责任单位:妇联、卫健办
实施夯实基层基础“强基工程”。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把村(居)作为治理早婚早育问题的前沿阵地,配齐配好领导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从基层最小单元、最小细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设好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警务站等基层服务单位,更好的履行服务群众、信息收集等职责任务,筑牢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的根基。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
三、“三个一批”分类施策
对家庭生活稳定的防控早育对象跟踪服务一批。要及时将早育对象纳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范围,帮助指导其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防止其在法定婚龄前生育或再次生育。
责任单位:卫健办、各村(居)
对存在家庭暴力、故意伤害、遗弃等问题的早婚早育家庭依法保护解除一批。要为受害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协助依法行使合法权利,及时解除同居关系,鼓励重拾生活勇气,顺利重返社会。
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居)
对通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手段组成的早婚早育家庭打击处罚一批。要通过分析研判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当事人意愿,采取针对性打击处罚措施。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四、组织保障
成立关寨镇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晶(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 波(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谭 康(镇党委委员、堕却派出所所长)
贾小芸(镇副镇长)
成 员: 文 刚(箐口派出所所长)
朱家才(财政所所长)
卢 静(党政办主任)
安德仁(群众工作站负责人)
陈 松(司法所所长)
贾福新(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 艳(计生办负责人)
杨国淦(扶贫站负责人)
刘开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汤小林(镇中心校负责人)
黄元河(镇卫生院负责人)
各村(居)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胡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安德仁、冯玉勋、余 静、李 艳,负责日常事务。
贯彻落实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决策部署和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省委平安组〔2019〕2号)精神。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扶贫站、中心校、卫健办、民政办、妇联、各村(居)
建立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是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分析研判早婚早育问题总体情况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责任单位:综治办
建立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度。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要增设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将早婚早育社会为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实现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化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收集汇总早婚早育情况有关数据、研判形势、调度督促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服务中心、扶贫站、中心校、卫健办、民政办、妇联、各村(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保障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分析深入研判,压实责任,确保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摸底排查,确保早婚早育情况清楚明了。各村(居)
迅速对摸底排查工作作出安排,各相关站所配合,对已形成事实婚姻但未生育也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早婚家庭)、已生育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早育家庭)进行摸底排查,将早婚家庭和早育家庭成员的年龄、职业、家庭人口数、是否贫困户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和情况统计表。
(三)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各有关站所要结合分解责任,围绕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台账清单,按照贯彻落实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强化组织领导、“5+1工程”推进情况、摸底排查情况、“四位一体”监测、联动处置遏制新增情况、“三个一批”处理情况、工作亮点情况等7个方面,建立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