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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食堂服务面向社会发包经营。其基本条件如下:
一、食堂位于政府办公大楼右侧,包含大厅一间,包房三间,阳光露台一个,厨房一间。地面、墙体、门窗全部装修完毕,设施设备完善,经营物资齐全。
二、食堂在保障政府党政机关公务接待、镇属站所全体同志用餐后可对外经营。
有承包意向者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与郎岱镇党政办联系。
郎岱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