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府通告〔2020〕25号
为更好实施六枝特区城镇建设规划,促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六枝特区郎岱镇驿陇村、群峰村24.57亩集体土地作为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及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二、涉及被征(占)地土地所有权人
六枝特区郎岱镇驿陇村、群峰村。
三、被征(占)用土地位置
六枝特区郎岱镇驿陇村、群峰村。
四、被征(占)用土地用途
征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五、征(占)地补偿标准
该项目征地补偿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调整的批复》(六盘水府函〔2017〕90号)规定执行,即征地统一年产值1500元/亩,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耕地。土地补偿标准按征地统一年产值10倍计算,安置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16倍,征地补偿标准为39000元/亩;青苗补偿费为征地统一年产值1倍,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
(二)林地。土地补偿标准按征地统一年产值4倍计算,安置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8倍,征地补偿标准为18000元/亩。
(三)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征地统一年产值4倍计算,安置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8倍,征地补偿标准为18000元/亩。
(四)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征地统一年产值4倍计算,安置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8倍,征地补偿标准为18000元/亩。
(五)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征地统一年产值4倍计算,征地补偿标准为6000元/亩。
六、安置方式
通过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和农业安置方式进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