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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郎岱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3-13 17:37   来源:郎岱镇人民政府   字体:[ ] 


六枝特区郎岱镇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决定书

郎综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枝特区郎岱镇阳光宝贝幼儿园,地址:六枝特区郎岱镇后营村,法人代表:陈化虹,办学许可证号:教民252020362018428

现查明六枝特区郎岱镇阳光宝贝幼儿园停用应急照明灯。以上事实有有编号〔2023〕综消第000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自书材料、现场照片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规定。现决定给予六枝特区郎岱镇阳光宝贝幼儿园处罚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贵州省非税收一般缴款通知书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或者至银行柜台(支持所有商业银行)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单

六枝特区郎岱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