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岗镇2023年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所、镇属各单位:
现将《木岗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木岗镇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及特区党委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力量。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和《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分类投放这个重点,按照“电视有画面、报纸有图文、网络有推送、现场有活动”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机构
为有效推进木岗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成立木岗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沈绍梅 木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谭 飞 木岗镇党政办负责人
伍 星 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高如磊 木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张 旋 木岗镇经济发展办
晏 坤 木岗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光文 木岗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丁仕芬 木岗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卢昌红 木岗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付丽娜 木岗镇中心校负责人
霍星辰 木岗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
成 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伍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木岗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市及特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投放指南、基本常识、规章制度、具体做法、工作进度、先进经验、典型人物等。
四、具体任务
(一)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1.广场集中宣传。利用塔北广场、塔南农贸市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成员单位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现场实物讲解等方式进行宣传。(牵头单位: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木岗镇党政办、木岗镇妇联、木岗镇团委)
2.文明实践宣传。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司其职,层层落实。镇属各单位、村(社区)至少每年开展1次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牵头单位:木岗镇党政办;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3.教育系统宣传。中小学组织开展覆盖面100%宣传培训工作,从抓教师队伍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入手,提升教师队伍的参与率。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制定落实班主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责任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六一”儿童节、国庆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木岗镇中心校;责任单位:镇属各学校)
4.塔南、塔北、供销小区宣传。塔南、塔北、供销居民小区,以“四创”网格服务“五包”(包宣传发动、包区域卫生、包区域秩序、包区域绿化、包区域店铺)为基础,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包保单位包保有机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社区)牵头抓总的职能职责,以开群众会、家庭妇女会、入户等全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社区;责任单位:木岗镇党政办、木岗镇妇联、木岗镇团委)
5.商户超市宣传。集中商户超市代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同时组织人员进入商户超市开展宣传,签订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真正带动商户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木岗镇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6.镇村群众宣传。以镇政府驻地村(社区)为重点,充分利用赶集搭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选择适宜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村响”和流动小喇叭在村寨进行宣传,组织召开村(社区)群众院坝会宣传,引导乡村群众知晓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木岗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木岗镇党政办、各村〔社区〕)
7.文艺节目创作。组织镇区专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创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文娱节目,如小品、相声、歌曲、顺口溜、花灯戏等,2023年创作5个以上作品,并进行推广,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向群众展示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牵头单位:木岗镇党政办;责任单位:木岗镇中心校、各村〔社区〕)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宣传栏和公共区域的宣传栏中。(牵头单位:木岗镇党政办、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村〔社区〕)
2.居民小区、广场、村寨要布置与大环境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草坪、花池等绿化带布置漫画等形式的宣传标语。(牵头单位: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充分利用LED屏、商铺、银行、学校、广场等广告位常态化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5.全镇各公共机构利用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行发布和宣传,做到公职人员点击观看学习,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木岗镇党政办,镇属各单位、村〔社区〕)
(三)典型宣传
1.深入挖掘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的力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牵头单位:木岗镇镇村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属各单位、村〔社区〕)。
2.跟踪报道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对投入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正面宣传。对工作不及时、推进缓慢、履行职责不力、恶意不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个人及典型案例进行反面曝光,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木岗镇党政办,镇属各单位、村〔社区〕)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宣传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宣传发动工作。
(二)注重宣传成效
要以成效为导向,在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上下功夫,广泛运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纳入明察暗访、日常督查范围。
(三)信息报送及时
各单位、村(社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确保单位人员及村(社区)群众知晓率达100%,同时每月报送1篇以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