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塔山街道聚福新苑物业服务管理示范创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塔山街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山街道聚福新苑物业服务管理示范创建项目
采购需求:1.办公设备类:电脑、打印机、办公沙发、会议桌、会议椅子、茶几;2.安保、保洁类:保安服装(春、冬季)、保洁服装(春、冬季)、PC防身棍、对讲机、记录仪。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所安装项目乙方免费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特殊情况需返厂的1周内修复,如乙方未按时到场处理或拖延处理,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修复,并要求造成对甲方经济责任损失的索赔;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设备负责维修,只收人工和材料成本费。
预算金额:6805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23时59分
地点:塔山街道办事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
竞谈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
竞谈地点:塔山街道办事处
五、公告期限
2024年9月5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12日23时59分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30分
2.地点:塔山街道办事处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地点:塔山街道聚福新苑。
2.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不组织现场考察,不举行响应前答疑会,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
3.服务期:验收合格之日起,所安装项目乙方免费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特殊情况需返厂的1周内修复,如乙方未按时到场处理或拖延处理,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修复,并要求造成对甲方经济责任损失的索赔;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设备负责维修,只收人工和材料成本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办事处高峰村大那史组
联系方式:朱先生 155978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