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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1:45   来源:新华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文件精神,结合新华镇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网格员8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网格员8名,协助村社区开展工作,工作地点:新华镇田坝村、新田村、新寨村、双屯村、新平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聘用后能服从单位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4.符合下列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其中之一:

14050人员;

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有效《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的国家征用土地证明原件,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因国家征用土地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证明原件。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从登记日期(就业失业登记证第六页日期栏记录的日期)起至申请日满一年以上,以系统记录为准,且从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按季度至少有四次求职登记记录。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大学学习期间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双方或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凭父母有效《残疾证》及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及复印件或本人有效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9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从登记日期(就业失业登记证第六页日期栏记录的日期)起至申请日满一年以上,以系统记录为准。

11零就业家庭人员;

《贵州省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1118—202411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报名资料:户口本、身份证、62寸蓝底照片

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人资社保中心,靳女士:18785831651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请先电话沟通后再来报名。

    四、招录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对面试人员个人简介、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评价情况择优录用。

    五、聘用管理

每月工资1800,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11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新华镇管理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新华镇负责招聘的办公室解释为准。

(联系人:靳潇,联系电话:18785831651

                              新华镇人民政府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