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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牂牁镇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5:21   来源:牂牁镇党政办   字体:[ ] 

为认真贯彻《六枝特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枝特区2020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府汛旱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汛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以防大灾害、控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的自然灾害,坚决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成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 猛(副镇长)

成 员:邓  凯(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左金红(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左广来(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邓健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 杰(党委委员、副镇长)

伍 健(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瑞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亮(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建山(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开志(副主任科员)

汤 海(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樊 华(西戛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牂牁镇安委办,负责全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和工作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41日至30

    四、工作方式及重点

(一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企业,各类水库(水电站)、山塘、河道等管理部门,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在汛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汛期加强巡查排查和值班值守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二)重点排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排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点和应急避灾场所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片区水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堤防、山塘等工程(包括已建与在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牂牁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灾易发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交管站、海事所负责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县乡道路高边坡,沿江临河路基、桥涵、客渡码头、船舶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城规所负责组织开展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牂牁中心校负责组织开展沿江临河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涉水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景区景点、涉水旅游项目、旅游交通运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镇四创办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垃圾填埋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镇经发办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工贸企业、通信基站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移民站负责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区和水库移民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镇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检查。

    12.镇四创办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区域内涝黑点、本行业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3.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做好全年防汛检查工作。

14.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2020年防汛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明确检查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整改,力争汛前解决;汛前难以解决的,要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二)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

(三)请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于46日前将回执表、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汛期值班表报镇安委办,427日前将《防汛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及部分现场检查图片报镇安委办


              牂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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