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盘水市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9日
六盘水市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当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全面巩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努力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安排
(一)部署安排。要认真梳理国家、省、市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方案,对涉及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全面进行部署安排。(完成时限:2022年5月7日前)
(二)重点推进。深入推进巩固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查缺补漏、节点推进、逐项落实,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评估验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出台的重要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等进行系统、全面梳理,相关印证资料要规范存档备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赴各区市文旅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形成评估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完成。(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四)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在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进行推广。(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成效
1.持续开展学习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一项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通过轮训培训、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等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实现学习观看全覆盖。〔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办公室、机关党办、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
2.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相关部门统筹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媒体引导、大众宣传、警示教育等系统化学习宣传制度措施,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五进、五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持续开展培训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文旅从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巩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成效
4.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文化旅游行业评定标准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标准化等级只提不降。督促指导各文旅企业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出资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巩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成效
6.提质增效“双控”系统运用。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在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运用“双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运行监督科、资源规划开发科、产业发展科〕
7.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按照《六盘水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所在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四)巩固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成效
8.全面排查建立“三张清单”。将“三张清单”建立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检查范围,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综合运用“双控”系统“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等平台,进一步建好用好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运行监督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检查,省、市领导带队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大督查以及旅游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市局向有关单位发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检查、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整改交办通知后,涉及区市文旅部门要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跟踪督办,现场进行整改验收,并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0.加强重要节点期间安全防范。紧盯党的二十大和岁末年初、汛期、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狠抓重要节点期间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方案,周密部署、防范于未然。紧盯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查问题、堵漏洞、除隐患、促整改,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
1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区市文旅部门要按照《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盘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旅游行业领域13条非法违法行为(含但不限于主要打击治理内容),在本行业领域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坚持铁拳痛击、铁腕整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
12.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强执法力量,健全监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和轮训制度,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科学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真正让监管执法有力度、“长牙齿”。〔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3.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要加强与市场监管、消防、应急、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要适时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清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景区(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围绕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隐患整改,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效。〔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七)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成效
15.提升安全意识。持续深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动,强化新入职员工、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危险岗位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16.强化氛围营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局办公室、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
(八)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
17.健全应急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六盘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值守应急制度。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一键通”,制定应急预案“一张纸”,构建应急资源“一张图”,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
18.强化预警信息提示和发布。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官微、官网、短信等有效渠道对外发布重大天气过程可能引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落实景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应对工作。实时监控景区内游客流量并及时做好景区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及时发布流量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瞬时游客量疏导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节假日、旅游旺季、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安全应对,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办公室、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宣传推广科〕
19.完善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加强对景区(点)内摄录监控的运维工作,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监控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要充分培养监控网络技术人员,利用监控系统,实现对旅游目的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突发事件能早发现、早处理、早预防。〔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文旅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拉单列表,细化分工,逐项落实,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自查自评。各区市文旅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对可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系统梳理,杜绝盲区和死角,并逐一对照排查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已完成的工作任务,要继续巩固成果;对于逾期未完成或未到截止完成时限的各项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要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确保在今年12月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检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辖区内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有力抓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好、问题突出的文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定向体检会诊”、通报约谈、警醒警示、媒体曝光等方式系统治理。
(四)严格问责问效。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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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盘水市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9日
六盘水市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当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全面巩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努力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安排
(一)部署安排。要认真梳理国家、省、市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方案,对涉及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清单,全面进行部署安排。(完成时限:2022年5月7日前)
(二)重点推进。深入推进巩固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查缺补漏、节点推进、逐项落实,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评估验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出台的重要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主要成果等进行系统、全面梳理,相关印证资料要规范存档备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赴各区市文旅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验收工作,形成评估报告,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完成。(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四)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全面梳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在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进行推广。(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成效
1.持续开展学习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一项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重点学习内容。通过轮训培训、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等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实现学习观看全覆盖。〔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办公室、机关党办、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
2.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相关部门统筹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采取主题宣讲、媒体引导、大众宣传、警示教育等系统化学习宣传制度措施,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五进、五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持续开展培训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文旅从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巩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成效
4.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编制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5.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文化旅游行业评定标准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标准化等级只提不降。督促指导各文旅企业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出资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巩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成效
6.提质增效“双控”系统运用。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在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运用“双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效,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运行监督科、资源规划开发科、产业发展科〕
7.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按照《六盘水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所在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四)巩固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成效
8.全面排查建立“三张清单”。将“三张清单”建立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检查范围,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综合运用“双控”系统“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等平台,进一步建好用好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运行监督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全面落实隐患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检查,省、市领导带队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大督查以及旅游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市局向有关单位发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检查、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整改交办通知后,涉及区市文旅部门要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跟踪督办,现场进行整改验收,并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0.加强重要节点期间安全防范。紧盯党的二十大和岁末年初、汛期、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狠抓重要节点期间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方案,周密部署、防范于未然。紧盯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查问题、堵漏洞、除隐患、促整改,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巩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
1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区市文旅部门要按照《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盘水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标对表旅游行业领域13条非法违法行为(含但不限于主要打击治理内容),在本行业领域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坚持铁拳痛击、铁腕整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巩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成效
12.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强执法力量,健全监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持证上岗和轮训制度,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科学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真正让监管执法有力度、“长牙齿”。〔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3.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要加强与市场监管、消防、应急、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要适时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清零”、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景区(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围绕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隐患整改,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成效。〔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七)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成效
15.提升安全意识。持续深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动,强化新入职员工、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危险岗位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16.强化氛围营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局办公室、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
(八)巩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成效
17.健全应急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六盘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值守应急制度。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一键通”,制定应急预案“一张纸”,构建应急资源“一张图”,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管理科〕
18.强化预警信息提示和发布。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官微、官网、短信等有效渠道对外发布重大天气过程可能引发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落实景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应对工作。实时监控景区内游客流量并及时做好景区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及时发布流量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瞬时游客量疏导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节假日、旅游旺季、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安全应对,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办公室、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宣传推广科〕
19.完善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要督促各旅游企业加强对景区(点)内摄录监控的运维工作,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监控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要充分培养监控网络技术人员,利用监控系统,实现对旅游目的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突发事件能早发现、早处理、早预防。〔责任单位(科室):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资源规划开发科〕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文旅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拉单列表,细化分工,逐项落实,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自查自评。各区市文旅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对可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系统梳理,杜绝盲区和死角,并逐一对照排查任务完成情况。对于已完成的工作任务,要继续巩固成果;对于逾期未完成或未到截止完成时限的各项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要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确保在今年12月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检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辖区内旅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有力抓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好、问题突出的文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定向体检会诊”、通报约谈、警醒警示、媒体曝光等方式系统治理。
(四)严格问责问效。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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