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0日
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促消费保安全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抓好全市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开展。
组 长:幸雪梅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华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娴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陆国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琼芳 六枝特区政协副主席、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屠景山 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晋儒豫 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亚西 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馆长、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黄 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管洪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周 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副科长
张 冲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开发科副科长
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安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珍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日常调度、部门联动、信息报送、报告撰写等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旅游安全排查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组、网络舆情处置与宣传推广组。
1.旅游安全排查组
组 长:马华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陆国理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黄 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管洪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张 冲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开发科副科长
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2.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组
组 长: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陆国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瑞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3.网络舆情处置及宣传推广组
组 长:王 娴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 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周 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副科长
以上各组各履其职、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加强工作部署和工作调度,协调推进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跨区市交叉检查,全面有效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大排查
1.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各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安全防范举措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设施设备、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的安全情况,场所禁烟禁火落实情况;强化对木质建筑连片旅游村寨消防隐患检查,切实查找问题隐患;对有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和经营场所,要重点检查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及新兴旅游业态安全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电梯、锅炉、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进行检查,对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桥(栈道、滑道、观景台)、“网红桥、悬崖秋千”、冰雪游玩项目等新兴业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各相关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标准,是否有食品留样制度,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规定。
4.地质灾害安全工作。检查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是否存在地灾风险隐患点,存在地灾风险隐患的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和警示措施。
5.精准防控疫情,防止“层层加码”。检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便捷做好暑期省外游客入黔疫情防控服务的工作提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属地行业经营单位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层层加码”。
(二)旅游市场秩序大整治
1.整治非法线上旅游产品。严格执行《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的监管力度,运用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分析,对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实施全面监测,对发现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的产品及信息,督促相关企业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并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教育引导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严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及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大对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加强日常监管,探索建立违法线索协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约谈指导、政策宣讲、法律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违法违规风险化解在前端,对重点案件要进行深挖彻查。
2.整治非法线下旅游经营和服务。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持续保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线下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不同时期旅游市场特点和各地旅游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3.整治非法旅游购物。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向旅游团队发放“参观证”、“贴号码签”等,设置包房、包厢或以VIP名义变相设置封闭、半封闭场所,将旅游者隔离培训或者强迫旅游者买够金额、待够时间的旅游购物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商业贿赂和诱导、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一是排查整治范围要宽。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客栈)、旅游购物场所、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等涉旅经营单位或场所整治排查,同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管。二是排查整治力量要足。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要保证涉及业务的执法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全员参加,全市参加人员达到50人以上(其中:市级15人〈含钟山大队5人〉,六枝10人,盘州20人,水城10人,钟山5人)。参加检查人次达到1500人次以上(其中:市级400人次〈含市级抽查200人次,钟山队检查200人次〉,六枝300人次,盘州500人次,水城300人次,钟山100人次)。三是检查频次要高。各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大检查频次,每周要开展多轮巡查检查,对3A级旅游景区每两周开展1次安全排查,对4A级及上旅游景区每周开展1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市文旅局要组织2次以上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以上跨县(区)文化市场交叉执法。
(二)强化工作调度。专项行动实行日调度,从2022年7月18日起,各区市文旅部门要明确联络人员,每天下午15点前报将附件1报市专项行动组。于每周五16:00前收集汇总本地工作动态、排查问题、案件线索、查办案件、行动成果等内容反馈市专项行动组。每月29日前梳理汇总工作小结报送市专项行动组,由市专项行动组梳理汇总报省专项行动组。实行周报道,各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每半月向市专项行动组提供一篇专项行动工作报道,确保全市每周有一篇报道,市级专项行动组统一审稿后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发布。
(三)强化打击查处。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失信名单管理。要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将查处的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二是紧抓案件办理这个“牛鼻子”。以办理案件为切入点,加大“诉转案”办理力度,以最严的处罚手段,增加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协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违法案件转刑事违法案件(“行转刑”案件)办理机制,让达到违法犯罪情节的非法企业和个人既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后果,又承受刑事惩罚的刑事后果,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涉嫌相关刑事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交属地政法部门。
(四)强化动态监管。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对我市旅游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对旅游市场治理工作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加大一码游贵州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力度,实行严格的“电子行程单”管理,实行在六执业的导游登入平台进行申报备案、旅行社接待信息录入全覆盖。电子行程单作为旅行社有组织接待在旅游景区购票的唯一凭证,有效压缩“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空间,尽快形成旅游市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服务新格局。
(五)强化考核问责。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相关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和媒体进行暗访,并适时通报,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成效差、问题多、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媒体曝光或向有关领导报送专报,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相关部门约谈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区市文旅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结合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考核和“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建负面清单和扣分。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0日
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促消费保安全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抓好全市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下半年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的开展。
组 长:幸雪梅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华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娴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陆国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琼芳 六枝特区政协副主席、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屠景山 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晋儒豫 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亚西 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馆长、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 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黄 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管洪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周 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副科长
张 冲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开发科副科长
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安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珍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日常调度、部门联动、信息报送、报告撰写等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旅游安全排查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组、网络舆情处置与宣传推广组。
1.旅游安全排查组
组 长:马华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陆国理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黄 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
管洪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张 冲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资源规划开发科副科长
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2.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组
组 长:安 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陆国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唐 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 瑞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3.网络舆情处置及宣传推广组
组 长:王 娴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 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周 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宣传推广科副科长
以上各组各履其职、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加强工作部署和工作调度,协调推进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跨区市交叉检查,全面有效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大排查
1.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各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安全防范举措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设施设备、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的安全情况,场所禁烟禁火落实情况;强化对木质建筑连片旅游村寨消防隐患检查,切实查找问题隐患;对有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和经营场所,要重点检查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及新兴旅游业态安全工作。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电梯、锅炉、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进行检查,对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桥(栈道、滑道、观景台)、“网红桥、悬崖秋千”、冰雪游玩项目等新兴业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各相关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标准,是否有食品留样制度,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规定。
4.地质灾害安全工作。检查各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是否存在地灾风险隐患点,存在地灾风险隐患的是否落实防护措施和警示措施。
5.精准防控疫情,防止“层层加码”。检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九不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便捷做好暑期省外游客入黔疫情防控服务的工作提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属地行业经营单位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层层加码”。
(二)旅游市场秩序大整治
1.整治非法线上旅游产品。严格执行《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的监管力度,运用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分析,对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实施全面监测,对发现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的产品及信息,督促相关企业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并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教育引导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严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及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大对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加强日常监管,探索建立违法线索协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约谈指导、政策宣讲、法律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把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违法违规风险化解在前端,对重点案件要进行深挖彻查。
2.整治非法线下旅游经营和服务。严格执行《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持续保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线下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的高压态势。针对不同时期旅游市场特点和各地旅游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低价揽客、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3.整治非法旅游购物。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向旅游团队发放“参观证”、“贴号码签”等,设置包房、包厢或以VIP名义变相设置封闭、半封闭场所,将旅游者隔离培训或者强迫旅游者买够金额、待够时间的旅游购物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商业贿赂和诱导、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一是排查整治范围要宽。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客栈)、旅游购物场所、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等涉旅经营单位或场所整治排查,同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管。二是排查整治力量要足。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要保证涉及业务的执法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全员参加,全市参加人员达到50人以上(其中:市级15人〈含钟山大队5人〉,六枝10人,盘州20人,水城10人,钟山5人)。参加检查人次达到1500人次以上(其中:市级400人次〈含市级抽查200人次,钟山队检查200人次〉,六枝300人次,盘州500人次,水城300人次,钟山100人次)。三是检查频次要高。各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大检查频次,每周要开展多轮巡查检查,对3A级旅游景区每两周开展1次安全排查,对4A级及上旅游景区每周开展1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市文旅局要组织2次以上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次以上跨县(区)文化市场交叉执法。
(二)强化工作调度。专项行动实行日调度,从2022年7月18日起,各区市文旅部门要明确联络人员,每天下午15点前报将附件1报市专项行动组。于每周五16:00前收集汇总本地工作动态、排查问题、案件线索、查办案件、行动成果等内容反馈市专项行动组。每月29日前梳理汇总工作小结报送市专项行动组,由市专项行动组梳理汇总报省专项行动组。实行周报道,各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每半月向市专项行动组提供一篇专项行动工作报道,确保全市每周有一篇报道,市级专项行动组统一审稿后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发布。
(三)强化打击查处。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失信名单管理。要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依法依规将查处的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二是紧抓案件办理这个“牛鼻子”。以办理案件为切入点,加大“诉转案”办理力度,以最严的处罚手段,增加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协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违法案件转刑事违法案件(“行转刑”案件)办理机制,让达到违法犯罪情节的非法企业和个人既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后果,又承受刑事惩罚的刑事后果,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涉嫌相关刑事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交属地政法部门。
(四)强化动态监管。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多彩贵州满意旅游痛客行”活动,对我市旅游经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对旅游市场治理工作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加大一码游贵州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力度,实行严格的“电子行程单”管理,实行在六执业的导游登入平台进行申报备案、旅行社接待信息录入全覆盖。电子行程单作为旅行社有组织接待在旅游景区购票的唯一凭证,有效压缩“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空间,尽快形成旅游市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服务新格局。
(五)强化考核问责。市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相关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和媒体进行暗访,并适时通报,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成效差、问题多、舆情频发的地区进行媒体曝光或向有关领导报送专报,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相关部门约谈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区市文旅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结合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考核和“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建负面清单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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