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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公开事项信息 | |||
一、基本信息 | |||
基本属性 | |||
事项名称 |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 | ||
试点领域 | □就业创业 □社会救助 □社会保险 √户籍管理 □医疗卫生 □涉农补贴 □养老服务 □扶贫开发 □征地拆迁 □公开信息 □其他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 ||
清单类型 | √权责清单 □负面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公开信息 □其他信息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试点责任单位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事项公开主体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事项设定 | |||
事项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依据制定单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条款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 ||
公开属性 | |||
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方式 | √电脑网站√LED大屏√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 | |
主动公开时限 | 本事项长期公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结果公示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 ||
“五公开”阶段 |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 ||
其他信息公开 | √普通信息公开 | ||
四、管理公开 | |||
是否公开管理信息 | 本事项公开管理信息 | ||
公开的管理信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 ||
五、服务公开 | |||
办理对象 | 公民个人 | ||
申请条件 | 辖区户籍人员 | ||
办事流程(图) | |||
![]() | |||
办件类型 | 既办件 | ||
申请材料 | 材料内容及要求 | 1、申请书(原件) 2、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入伍前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出具的入户通知书(上述材料之一,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 |
材料模板下载 |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需提供材料模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申请书.doc居民户口薄模版.JPG身份证模版.JPG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
办事地点 | 辖区派出所 | 办事窗口 | 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证件、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 | |
服务时间 |
那克派出所、毛口派出所、郎岱派出所、大用派出所、新场派出所、洒志派出所、新华派出所、牛场派出所、梭戛派出所、落别派出所、陇脚派出所、龙场派出所、折溪派出所、堕却派出所、木岗派出所、平寨派出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箐口派出所、新窑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中寨派出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岩脚派出所:星期二到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
办事人员 | 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 | ||
是否形成办事事项 | 是 | 网上申请 |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结果公示 | 按季度统计户籍业务办理数据 | 结果查询 |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六、结果公开 | |||
是否公开结果信息 | 本事项公开结果信息 | ||
公开的结果信息 | |||
业务数据 | 按季度公开户籍业务办理数据 | ||
七、咨询投诉公开 | |||
咨询 | 1、可在辖区内派出所进行现场咨询2、可通过电话咨询:那克派出所0858-5322727;平寨派出所0858-5322797;城郊派出所0858-5360729;大用派出所0858-5400110;落别派出所0858-5440182;木岗派出所0858-8120476;堕却派出所0858-5600243;箐口派出所0858-5608116;新窑派出所0858-5804110;岩脚派出所0858-5500002;新华派出所0858-5520090;龙场派出所0858-5560110;新场派出所0858-5550012;牛场派出所0858-5553110;梭戛派出所0858-5530025;陇脚派出所0858-5810053;郎岱派出所0858-5381034;折溪派出所0858-5808159;洒志派出所0858-5389091;中寨派出所0858-5820028。毛口派出所0858-5831110. | ||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对所申请事项办理不满意的,可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投诉:1、在各派出所进行现场投诉;2、县局公安机关纪委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85-5796850;3、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六枝特区站点“咨询投诉”栏目网上投诉;4、通过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网上投诉。 | ||
意见建议 | |||
试点单位: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信息公开员: | 赵乐桐 |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户籍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 公开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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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公开事项信息 | |||
一、基本信息 | |||
基本属性 | |||
事项名称 |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 | ||
试点领域 | □就业创业 □社会救助 □社会保险 √户籍管理 □医疗卫生 □涉农补贴 □养老服务 □扶贫开发 □征地拆迁 □公开信息 □其他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 ||
清单类型 | √权责清单 □负面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公开信息 □其他信息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类别 |
试点责任单位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事项公开主体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事项设定 | |||
事项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依据制定单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条款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 ||
公开属性 | |||
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方式 | √电脑网站√LED大屏√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 | |
主动公开时限 | 本事项长期公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结果公示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 ||
“五公开”阶段 | √管理公开 √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 | ||
其他信息公开 | √普通信息公开 | ||
四、管理公开 | |||
是否公开管理信息 | 本事项公开管理信息 | ||
公开的管理信息 |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 ||
五、服务公开 | |||
办理对象 | 公民个人 | ||
申请条件 | 辖区户籍人员 | ||
办事流程(图) | |||
![]() | |||
办件类型 | 既办件 | ||
申请材料 | 材料内容及要求 | 1、申请书(原件) 2、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入伍前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出具的入户通知书(上述材料之一,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 |
材料模板下载 |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需提供材料模版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恢复户口申请书.doc居民户口薄模版.JPG身份证模版.JPG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涉及收费 | ||
办事地点 | 辖区派出所 | 办事窗口 | 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证件、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 | |
服务时间 |
那克派出所、毛口派出所、郎岱派出所、大用派出所、新场派出所、洒志派出所、新华派出所、牛场派出所、梭戛派出所、落别派出所、陇脚派出所、龙场派出所、折溪派出所、堕却派出所、木岗派出所、平寨派出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箐口派出所、新窑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中寨派出所: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岩脚派出所:星期二到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 ||
办事人员 | 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 | ||
是否形成办事事项 | 是 | 网上申请 |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结果公示 | 按季度统计户籍业务办理数据 | 结果查询 | 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
六、结果公开 | |||
是否公开结果信息 | 本事项公开结果信息 | ||
公开的结果信息 | |||
业务数据 | 按季度公开户籍业务办理数据 | ||
七、咨询投诉公开 | |||
咨询 | 1、可在辖区内派出所进行现场咨询2、可通过电话咨询:那克派出所0858-5322727;平寨派出所0858-5322797;城郊派出所0858-5360729;大用派出所0858-5400110;落别派出所0858-5440182;木岗派出所0858-8120476;堕却派出所0858-5600243;箐口派出所0858-5608116;新窑派出所0858-5804110;岩脚派出所0858-5500002;新华派出所0858-5520090;龙场派出所0858-5560110;新场派出所0858-5550012;牛场派出所0858-5553110;梭戛派出所0858-5530025;陇脚派出所0858-5810053;郎岱派出所0858-5381034;折溪派出所0858-5808159;洒志派出所0858-5389091;中寨派出所0858-5820028。毛口派出所0858-5831110. | ||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对所申请事项办理不满意的,可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投诉:1、在各派出所进行现场投诉;2、县局公安机关纪委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585-5796850;3、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六枝特区站点“咨询投诉”栏目网上投诉;4、通过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网上投诉。 | ||
意见建议 | |||
试点单位: | 六枝特区公安局 | 信息公开员: | 赵乐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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