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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防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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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2020-08-07 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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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防范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8-07 19:04   作者:   来源: 六枝特区教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 号)精神,根据 2020年六盘水市“一号检察建议”暨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专题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性别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校内教职工宿舍、教师办公室、门卫休息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防性侵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联动形式,立体开展防性侵教育。学校教育方面,要将防性侵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社会教育方面,积极配合法制副校长或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进校园活动,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家庭教育方面,要通过班级群、家长会、家长安全走访等形式,提醒家长要树立防性侵意识,加强对自己孩子防性侵教育。
   (二)规范日常防范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监管,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教师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建立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员、车辆的出入制度,完善“三项建设”(学校封闭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备专职保安),加强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严格教师单独辅导制度,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公众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对留守生的辅导,应该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教师。制定临时人员与学生服务联系制度,坚决堵住防性侵制度漏洞。通过对教师、临聘人员的言行进行规范的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开展防性侵隐患摸排。各学校要将防性侵纳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在平时安全隐患排查中,开展防性侵排查。学校每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专项排查活动。要通过排查,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要提高发现隐患能力,注重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安全信息员作用,及时研判,发现隐患。
  (四)严格教职员工管理。建立完善教职工入职审查制度,学校新入职的教师、职工及临时聘请人员(学校安保、后勤、教学保障等岗位人员),一律实行入职前置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有无违反治安案底,有无犯罪史,有无精神病史,性格是否偏执、特别内向等。要建立完善审查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要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五)密切家校联系。各学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六)妥善处置性侵事件。各学校要按《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建立学生性侵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预防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校(园)将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办(区直各校园、各中心校直报特区教育局安全办;三个街道办民办教育机构除报城郊中心校外,同时报特区教育局安全办;各中心校按属地管理原则收集辖区内校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工作方案)。
  (二)加强督查。教育局将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学校的督查,做到督查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各中心校的抽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20%。各中心校加强属地学校(直属学校除外)的督查,确保年度督查率达100%。督查内容为学校开展预防性侵的责任落实、专题教育、预防措施等。在督查过程中,注重实际效果,如督查其专题教育,宜采取直接提问学生方式,将学生掌握程度直接视为专题教育效果。
  (三)严肃追究。对存在预防工作不重视,专题教育效果不良,入职审查不认真等问题的学校,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发生性侵事件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安保或政教主任,将视其责任程度实施处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政纪责任。对教师实施性侵的,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从重处分。对丧失教师资格的,马上收回其教师资格。对符合开除条件的,立即办理开除手续,坚决不能让害群之马遗害社会。


六枝特区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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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8-0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 号)精神,根据 2020年六盘水市“一号检察建议”暨强制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专题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学生性别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校内教职工宿舍、教师办公室、门卫休息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防性侵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联动形式,立体开展防性侵教育。学校教育方面,要将防性侵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防性侵专题教育。社会教育方面,积极配合法制副校长或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进校园活动,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家庭教育方面,要通过班级群、家长会、家长安全走访等形式,提醒家长要树立防性侵意识,加强对自己孩子防性侵教育。
   (二)规范日常防范管理。各校(园)要加强对学校工作和校园安全监管,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教师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建立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员、车辆的出入制度,完善“三项建设”(学校封闭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备专职保安),加强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严格教师单独辅导制度,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公众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对留守生的辅导,应该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教师。制定临时人员与学生服务联系制度,坚决堵住防性侵制度漏洞。通过对教师、临聘人员的言行进行规范的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开展防性侵隐患摸排。各学校要将防性侵纳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在平时安全隐患排查中,开展防性侵排查。学校每学期要开展1次以上的专项排查活动。要通过排查,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要提高发现隐患能力,注重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安全信息员作用,及时研判,发现隐患。
  (四)严格教职员工管理。建立完善教职工入职审查制度,学校新入职的教师、职工及临时聘请人员(学校安保、后勤、教学保障等岗位人员),一律实行入职前置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有无违反治安案底,有无犯罪史,有无精神病史,性格是否偏执、特别内向等。要建立完善审查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要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五)密切家校联系。各学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六)妥善处置性侵事件。各学校要按《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建立学生性侵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预防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校(园)将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办(区直各校园、各中心校直报特区教育局安全办;三个街道办民办教育机构除报城郊中心校外,同时报特区教育局安全办;各中心校按属地管理原则收集辖区内校园及民办教育机构工作方案)。
  (二)加强督查。教育局将不定期加强对直属学校的督查,做到督查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各中心校的抽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20%。各中心校加强属地学校(直属学校除外)的督查,确保年度督查率达100%。督查内容为学校开展预防性侵的责任落实、专题教育、预防措施等。在督查过程中,注重实际效果,如督查其专题教育,宜采取直接提问学生方式,将学生掌握程度直接视为专题教育效果。
  (三)严肃追究。对存在预防工作不重视,专题教育效果不良,入职审查不认真等问题的学校,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发生性侵事件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安保或政教主任,将视其责任程度实施处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政纪责任。对教师实施性侵的,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从重处分。对丧失教师资格的,马上收回其教师资格。对符合开除条件的,立即办理开除手续,坚决不能让害群之马遗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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