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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间民办学校校园安全及校外培训监管等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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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2023-09-29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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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间民办学校校园安全及校外培训监管等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3-09-29 11:10   作者:   来源: 六枝特区教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全区各民办学校:

为有效加强我区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节假日期间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在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就有关事宜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全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工作提示,做好“中秋”“国庆” 假期间教职工生交通安全 、外出旅游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友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识宣传教育。二是要求民办学校假期期间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详细告知家长中秋、国庆放假时间及调休安排,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三是做好辖区内已经同意筹设的民办幼儿园,以及办学许可证到期尚未申请延续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安全等相关工作的跟踪管理。四是严格要求辖区内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值守,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加强内部巡查密度、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要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加强对线上违规学科类培训问题线索的收集报送,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二是持续落实集中整治措施,强化日常巡查调度,持续推进培训机构“课程上架”“APP购课”等有关工作,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等问题发生。三是严厉查处违规培训,进一步强化排查打击通过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持续排查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强化排查打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违反规定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面向社会通报,形成警示震慑。

三、民办幼儿园自身办园条件查缺补漏工作。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务必要通知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及时开展幼儿园建筑面积、户外游戏场地面积、室内活动用房面积等方面办园条件的自查整改,制定有效方案及时开展查缺补漏工作,确保自身办园条件达到普及普惠工作的有关要求。办学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民办幼儿园,截至办学许可证到期时间,仍未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有效方案落实整改,未达到办园条件的,将不再同意延续办学。

四、其他事宜。为保护适龄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安全,严禁具备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法人或园长,以“换马甲”等方式违规变相举办无证民办幼儿园,严禁民办幼儿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变更法人、园长及地址等,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民办幼儿园办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要将“工作提示”不漏一家转发到位,确保民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开展民办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常规治理,每月30日前按时上报民办学校治理简讯;三是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延续办学各项指标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关”,做好已经停办的民办学校有关事宜的妥善处理,及时将停办资料收集汇总上报教育局学前股。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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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29    

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全区各民办学校:

为有效加强我区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节假日期间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在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就有关事宜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民办学校安全工作。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全区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工作提示,做好“中秋”“国庆” 假期间教职工生交通安全 、外出旅游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友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识宣传教育。二是要求民办学校假期期间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详细告知家长中秋、国庆放假时间及调休安排,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三是做好辖区内已经同意筹设的民办幼儿园,以及办学许可证到期尚未申请延续办学的民办幼儿园安全等相关工作的跟踪管理。四是严格要求辖区内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值守,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加强内部巡查密度、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要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严防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研学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加强对线上违规学科类培训问题线索的收集报送,严防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二是持续落实集中整治措施,强化日常巡查调度,持续推进培训机构“课程上架”“APP购课”等有关工作,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等问题发生。三是严厉查处违规培训,进一步强化排查打击通过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持续排查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强化排查打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对违反规定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面向社会通报,形成警示震慑。

三、民办幼儿园自身办园条件查缺补漏工作。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务必要通知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及时开展幼儿园建筑面积、户外游戏场地面积、室内活动用房面积等方面办园条件的自查整改,制定有效方案及时开展查缺补漏工作,确保自身办园条件达到普及普惠工作的有关要求。办学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民办幼儿园,截至办学许可证到期时间,仍未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有效方案落实整改,未达到办园条件的,将不再同意延续办学。

四、其他事宜。为保护适龄幼儿接受正规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安全,严禁具备资质的民办幼儿园法人或园长,以“换马甲”等方式违规变相举办无证民办幼儿园,严禁民办幼儿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变更法人、园长及地址等,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民办幼儿园办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一是各中心校、街道教育联络办公室,要将“工作提示”不漏一家转发到位,确保民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开展民办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常规治理,每月30日前按时上报民办学校治理简讯;三是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延续办学各项指标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关”,做好已经停办的民办学校有关事宜的妥善处理,及时将停办资料收集汇总上报教育局学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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