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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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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
2024-02-20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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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0 10:35   作者:   来源: 六枝特区教育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中心校、区直各校(园),六枝阳光公司、六枝呈祥公司: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切实改善我区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落实开餐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2024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时间安排的通知》(黔教办函〔2023〕3号)和《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放假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学生开餐时间为,九年级2月19日;一至八年级2月26日;学前教育机构3月4日。

高中阶段学校提前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加强校园及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食谱,根据学生返校时间为学生做好供餐保障。

二、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提前安排,充分准备。

1.各开餐学校要提前安排,根据就餐人数做好所需食材数量采购及订单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为师生提供营养膳食,不得随意延迟或提前开餐;六枝阳光公司、六枝呈祥公司(以下简称“配送公司”)要充分做好准备,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服务,确保学校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2.各开餐学校要提前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在师生返校前将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要对食堂设备设施、水电管道和线路、煤气燃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维修;要对食堂餐桌椅、餐(厨)具等进行清洁杀菌消毒,没有及时送检的饮用水,要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水质检测,不得使用不达标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饮用水,使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蓄水池的要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将水质送检达标后方可使用;要对上期库存的食材进行清理,有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材要清理销毁,并做好台账登记;各校要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相关信息,有破损或损坏的要及时维护维修或更换;要对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3.学校要正常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除极端天气外,不得随意断电或不在线。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按时到岗,并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烹饪技术》和规范操作流程的岗前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意识。

4.配送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要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组织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开学前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对公司的内外环境、运输车辆、车间、厂(库)房等进行维护维修和清洁消毒;为学校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的准备,备齐备足食品原(辅)材料并及时配送到位,确保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开餐。于3月8日前将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协议(合同)复印件送到六枝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营养办)存档备案。

5.开学后,各校园要做好在校学生名单统计工作,于3月20日前将实名制就餐名单、在校学生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资助中心。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1.为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要根据实名制就餐人数按每生每学期100元收取(参照国家资金预算标准计算)家庭自付“1元”餐费,并在学生报到时由学校统一收取,且出具收款收据,严格按“校财局管”规定,存入指定账户(乡镇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做好学校收入明细统一存入),学校不得通过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同时各校要将加盖公章后的资金收入明细交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各校要加强对特别家庭困难学生的排查,对确需帮助的,学校应通过减免家庭自付生活费或从往期结余资金中给予减免的方式进行资助,并做到公开透明。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早晚餐伙食费的管理使用,核算成本后,将学生生活费按“校财局管”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学生早晚餐费要根据学生自愿充值消费,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寄宿制学校学生早晚餐应在校内食堂就餐,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校外就餐。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好、用好学生自付餐费和教师就(陪)餐费,凡属师生自付伙食费用学校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公款私存。局计财股、局资助中心和乡镇中心校要加强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资金收入和支出台账,要将“5+1”家庭自付“1元”餐费和寄宿学生伙食费、教师就(陪)餐费单独建立台账、单独核销,不得与国家5元专项资金混在一起记账。配送公司所开票(据)要分开,注明国家专项资金和家庭自付“1元”资金。各校每月要定期对食堂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寄宿制学校食堂要统筹安排,结合特区教育局与卫健局联合制定的食谱,科学合理地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营养丰富的早晚餐。

3.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国家3元专项资金的管理,为确保儿童能吃上更丰富的营养膳食,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与儿童家庭缴纳的生活费混在一起使用,要分开记账、分账核销。为保证儿童生长发育期间营养需求,建议营养餐补助资金以采购粮油、牛奶、鸡蛋、水果等大宗食材为主。

(三)强化营养健康养成教育,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1.各校要将营养健康和食品卫生纳入学校常态化管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认真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加强进出食堂人员的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分餐间等重点场所,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食堂内部的要做好登记,做到消毒和更衣,鞋底消毒或穿一次性鞋套,佩戴一次性帽子和口罩,手消后方可进入。各校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确保覆盖率和使用率达100%。

2.不能满足学生统一在餐厅就餐的学校,要加强学生就餐管理。采取分餐到教室就餐,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采取错峰、错时就餐,并设立单向流动通道。学校要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增设学生自治管理服务监督岗,采取学生自治管理的方式,督促同学们做到餐前餐后勤洗手,盛饭盛菜时文明礼让,就餐时不高声喧哗,餐后自行清洁残羹和餐具;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的主题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倡导师生养成“吃多少,取多少”的好习惯。

(四)加强家校沟通,让营养餐在阳光下运行。

学校除了在“六枝营养餐食材验收管理群”上传食材验收图片外,还要收集上传学生的早餐、午餐、晚餐食物成品图片。要结合实际,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学校了解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就餐情况,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建言献策,共同参与营养(学生)餐的管理和监督,让学生营养(学生)餐在阳光下运行。学校每学期至少报送2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情况或简讯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同时,学校要做好负面舆情舆论的正向引导,在校内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进一步畅通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的监督电话,将个别信访件、投诉电话、网络反映引导到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正面解答,坚决杜绝负面信息倒灌造成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餐)工作的被动,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管理督查范围。

(五)强化“校农结合”产销对接,做到贵州好食材进校园。

根据省的统筹安排,配送公司在采购食品原(辅)材料时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选择省内农副产品,持续推动贵州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并于每月20日通过“一码贵州·校农结合”APP将本月学校食堂采购数据录入平台。

(六)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1.学校要继续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不能随意让任课教师替代校领导陪餐,校领导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掌握学生就餐时的诉求,及时进行疏导和解决。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要严把食材验收关,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查验工作,严格执行2人现场查验制度,责任到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把好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关口,确保食材入校园不出现断档、缺位现象。

2.规范资金使用和报账程序。学校要用好用足学生每天“5+1”营养餐费,要遵循“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确保学期内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5+1”基础标准。学校要与配送公司做好食品采购单据对账工作,学校食堂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因公出而不能及时与公司对账的,要提前通知,合理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延误公司单据对账;配送公司要增强为学校服务意识,在次月1日-8日前完成上月食材采购清单票据的对账、审核签字手续,完善核销单据“四签字”手续,学校和配送公司非特殊原因不得延迟审核时间节点;各校要如实填写供餐结算表(须与核销单据相一致),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报送到资助中心。教育局资助中心将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幼儿园)采购食材的合理性(《食材配送清单》《资金使用请款表》)按月审核,并采取不定期抽查学校和公司报账核销情况,对存在虚列食材清单、虚开、套取资金等问题,将提请局党委研究严肃追责问责,问题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特区纪监委深入调查。

3.各中心校要加大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把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纳入日常检查,督促学校更新和定期公布资金收支明细、原材料采购情况、带量食谱和实名制就餐人数等,同时各开餐学校要将每周供餐食谱和每天为学生提供的饭菜,以图片的形式通过学校班级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公开。

4.学校不得出现食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克扣、虚报、冒领和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家庭自付“1元”资金、师生伙食费情况,不得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费、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涉及食堂的资金使用要做到公开透明,要自觉接受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克扣、虚报、冒领、套取学生膳食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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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六枝特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2-20    

各中心校、区直各校(园),六枝阳光公司、六枝呈祥公司: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切实改善我区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落实开餐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2024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历时间安排的通知》(黔教办函〔2023〕3号)和《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放假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学生开餐时间为,九年级2月19日;一至八年级2月26日;学前教育机构3月4日。

高中阶段学校提前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加强校园及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食谱,根据学生返校时间为学生做好供餐保障。

二、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提前安排,充分准备。

1.各开餐学校要提前安排,根据就餐人数做好所需食材数量采购及订单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为师生提供营养膳食,不得随意延迟或提前开餐;六枝阳光公司、六枝呈祥公司(以下简称“配送公司”)要充分做好准备,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服务,确保学校食品原材料配送到位。

2.各开餐学校要提前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在师生返校前将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要对食堂设备设施、水电管道和线路、煤气燃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维修;要对食堂餐桌椅、餐(厨)具等进行清洁杀菌消毒,没有及时送检的饮用水,要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水质检测,不得使用不达标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饮用水,使用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蓄水池的要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将水质送检达标后方可使用;要对上期库存的食材进行清理,有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材要清理销毁,并做好台账登记;各校要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相关信息,有破损或损坏的要及时维护维修或更换;要对食堂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3.学校要正常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除极端天气外,不得随意断电或不在线。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按时到岗,并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烹饪技术》和规范操作流程的岗前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意识。

4.配送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要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组织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开学前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对公司的内外环境、运输车辆、车间、厂(库)房等进行维护维修和清洁消毒;为学校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的准备,备齐备足食品原(辅)材料并及时配送到位,确保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开餐。于3月8日前将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协议(合同)复印件送到六枝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营养办)存档备案。

5.开学后,各校园要做好在校学生名单统计工作,于3月20日前将实名制就餐名单、在校学生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资助中心。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财经制度。

1.为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要根据实名制就餐人数按每生每学期100元收取(参照国家资金预算标准计算)家庭自付“1元”餐费,并在学生报到时由学校统一收取,且出具收款收据,严格按“校财局管”规定,存入指定账户(乡镇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做好学校收入明细统一存入),学校不得通过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同时各校要将加盖公章后的资金收入明细交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各校要加强对特别家庭困难学生的排查,对确需帮助的,学校应通过减免家庭自付生活费或从往期结余资金中给予减免的方式进行资助,并做到公开透明。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早晚餐伙食费的管理使用,核算成本后,将学生生活费按“校财局管”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学生早晚餐费要根据学生自愿充值消费,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寄宿制学校学生早晚餐应在校内食堂就餐,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校外就餐。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好、用好学生自付餐费和教师就(陪)餐费,凡属师生自付伙食费用学校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公款私存。局计财股、局资助中心和乡镇中心校要加强资金的监管,认真做好资金收入和支出台账,要将“5+1”家庭自付“1元”餐费和寄宿学生伙食费、教师就(陪)餐费单独建立台账、单独核销,不得与国家5元专项资金混在一起记账。配送公司所开票(据)要分开,注明国家专项资金和家庭自付“1元”资金。各校每月要定期对食堂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寄宿制学校食堂要统筹安排,结合特区教育局与卫健局联合制定的食谱,科学合理地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营养丰富的早晚餐。

3.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国家3元专项资金的管理,为确保儿童能吃上更丰富的营养膳食,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与儿童家庭缴纳的生活费混在一起使用,要分开记账、分账核销。为保证儿童生长发育期间营养需求,建议营养餐补助资金以采购粮油、牛奶、鸡蛋、水果等大宗食材为主。

(三)强化营养健康养成教育,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1.各校要将营养健康和食品卫生纳入学校常态化管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认真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加强进出食堂人员的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分餐间等重点场所,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食堂内部的要做好登记,做到消毒和更衣,鞋底消毒或穿一次性鞋套,佩戴一次性帽子和口罩,手消后方可进入。各校要加强“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确保覆盖率和使用率达100%。

2.不能满足学生统一在餐厅就餐的学校,要加强学生就餐管理。采取分餐到教室就餐,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采取错峰、错时就餐,并设立单向流动通道。学校要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增设学生自治管理服务监督岗,采取学生自治管理的方式,督促同学们做到餐前餐后勤洗手,盛饭盛菜时文明礼让,就餐时不高声喧哗,餐后自行清洁残羹和餐具;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的主题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倡导师生养成“吃多少,取多少”的好习惯。

(四)加强家校沟通,让营养餐在阳光下运行。

学校除了在“六枝营养餐食材验收管理群”上传食材验收图片外,还要收集上传学生的早餐、午餐、晚餐食物成品图片。要结合实际,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学校了解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就餐情况,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建言献策,共同参与营养(学生)餐的管理和监督,让学生营养(学生)餐在阳光下运行。学校每学期至少报送2次“家长开放日”活动情况或简讯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同时,学校要做好负面舆情舆论的正向引导,在校内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进一步畅通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的监督电话,将个别信访件、投诉电话、网络反映引导到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正面解答,坚决杜绝负面信息倒灌造成我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餐)工作的被动,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管理督查范围。

(五)强化“校农结合”产销对接,做到贵州好食材进校园。

根据省的统筹安排,配送公司在采购食品原(辅)材料时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选择省内农副产品,持续推动贵州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并于每月20日通过“一码贵州·校农结合”APP将本月学校食堂采购数据录入平台。

(六)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1.学校要继续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不能随意让任课教师替代校领导陪餐,校领导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掌握学生就餐时的诉求,及时进行疏导和解决。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要严把食材验收关,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查验工作,严格执行2人现场查验制度,责任到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把好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关口,确保食材入校园不出现断档、缺位现象。

2.规范资金使用和报账程序。学校要用好用足学生每天“5+1”营养餐费,要遵循“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确保学期内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5+1”基础标准。学校要与配送公司做好食品采购单据对账工作,学校食堂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因公出而不能及时与公司对账的,要提前通知,合理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延误公司单据对账;配送公司要增强为学校服务意识,在次月1日-8日前完成上月食材采购清单票据的对账、审核签字手续,完善核销单据“四签字”手续,学校和配送公司非特殊原因不得延迟审核时间节点;各校要如实填写供餐结算表(须与核销单据相一致),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报送到资助中心。教育局资助中心将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幼儿园)采购食材的合理性(《食材配送清单》《资金使用请款表》)按月审核,并采取不定期抽查学校和公司报账核销情况,对存在虚列食材清单、虚开、套取资金等问题,将提请局党委研究严肃追责问责,问题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特区纪监委深入调查。

3.各中心校要加大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把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纳入日常检查,督促学校更新和定期公布资金收支明细、原材料采购情况、带量食谱和实名制就餐人数等,同时各开餐学校要将每周供餐食谱和每天为学生提供的饭菜,以图片的形式通过学校班级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公开。

4.学校不得出现食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克扣、虚报、冒领和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家庭自付“1元”资金、师生伙食费情况,不得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费、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涉及食堂的资金使用要做到公开透明,要自觉接受教育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克扣、虚报、冒领、套取学生膳食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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