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为扎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同当地卫健、疾控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压实学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档案制度、体检制度、疾病监测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秋季校园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防控措施。二是加强手足口病与疱疹性咽峡炎、百日咳、流感、新冠、诺如病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
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对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患者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等措施。
三、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各地各校要认真、严格落实好师生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提高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监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全力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四、强化健康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是广泛宣传秋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坚持人、物同防和多病共防,要加大对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让学生家长了解并重视防治工作。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结合当前形势对师生员工开展假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二是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及校园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三是初
中、高中、大学学段要落实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时间,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中小学(含幼儿园)要深入开展第9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近视 防控监测和科普宣传教育。五是加强各学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青春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增进健康知识技能、促进健康习惯养成。
五、落实健康体检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和教 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并规范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和其他学段学生年度常规体检,开展“双筛查双结合”工作,并建立落实学生异常结果反馈追踪制度及台账管理,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 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同时要将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建立健全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
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要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充实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
足额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并认真做好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强化配送食材的验收工作,切实保障采购食材的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持续对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留样、消毒、供餐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巡查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一体化服务平台和“黔中食安”微信小程序的日常运用,实现从原材料配送至学生就餐全过程的实时视频监控,不断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各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在本地、本校出现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向属地教育、卫健、疾控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处置。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学生因病休(复)学制度。同时,要高度关注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的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做好应对和化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八、加大部门督导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卫生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疾
病防控、卫生管理台账、常规工作制度、学生体检档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和健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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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普通高中:
为扎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同当地卫健、疾控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压实学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档案制度、体检制度、疾病监测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秋季校园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龋齿等防控措施。二是加强手足口病与疱疹性咽峡炎、百日咳、流感、新冠、诺如病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
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对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患者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等措施。
三、加强日常健康监测
各地各校要认真、严格落实好师生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提高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监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全力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四、强化健康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是广泛宣传秋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坚持人、物同防和多病共防,要加大对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让学生家长了解并重视防治工作。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结合当前形势对师生员工开展假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二是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及校园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三是初
中、高中、大学学段要落实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时间,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中小学(含幼儿园)要深入开展第9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近视 防控监测和科普宣传教育。五是加强各学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青春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增进健康知识技能、促进健康习惯养成。
五、落实健康体检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和教 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并规范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和其他学段学生年度常规体检,开展“双筛查双结合”工作,并建立落实学生异常结果反馈追踪制度及台账管理,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 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同时要将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建立健全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
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要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充实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
足额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并认真做好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强化配送食材的验收工作,切实保障采购食材的质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持续对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留样、消毒、供餐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巡查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省级“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一体化服务平台和“黔中食安”微信小程序的日常运用,实现从原材料配送至学生就餐全过程的实时视频监控,不断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各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在本地、本校出现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向属地教育、卫健、疾控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处置。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学生因病休(复)学制度。同时,要高度关注与学校卫生工作有关的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做好应对和化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八、加大部门督导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卫生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疾
病防控、卫生管理台账、常规工作制度、学生体检档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和健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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