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各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园餐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省2024-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餐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2025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开餐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省2024-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高一、高二学生开餐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年级、高三学生开餐时间为2025年2月5日。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实施学生餐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以下简称校园餐)要在学生进校前充分做好学生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安排相关人员返岗,确保人员到位;要对学校食堂开展卫生大扫除,对餐厨用具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清洁到位;要全面排查食堂内外环境及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提前做好学生进校前的后勤保障工作,让学生返校后吃上热饭热菜。
(二)加强食材订单管理。开餐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前制定校园餐食谱(营养餐按区级统一食谱执行;学生餐食谱由学校制定,即:高中阶段以校为单位、幼儿园按类别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结合就餐人数做好所需食材数量采购及订单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就餐学生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各开餐学校要做好学生返校登记,提前一周统计好就餐学生人数、所需食材数量,形成食材订单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审定后交给配送公司组织采购,特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将进行抽查抽审;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将一周(2月16日-21日)食材订单汇总后,于2月24日前打包发送至资助中心公用邮箱(lzxszzzx@163.com)。配送公司要充分做好准备,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做好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确保学生返校正常开餐。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在师生返校前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要对食堂设备设施、水电管道线路、煤气燃气等进行检查维护。二是要对食堂餐桌椅、餐(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要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全面卫生清洁杀菌。三是食堂的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对食堂使用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蓄水池的水质及时送检,符合国家安全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四是及时清理食堂和小卖部(小超市)库存的食材,出现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要立即清理销毁,并做好台账登记;有小卖部(小超市)的学校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资和食品,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小超市)的管理,所有售卖的物资和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价格,并于3月10日前将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纸质复印件报送至教育局资助中心。五是加强校园餐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相关信息,要将最新的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学校等五级责任体系及监督电话,食材价格、资金使用、带量食谱、食材进出库以及实名制就餐学生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栏陈旧或有破损的要进行更换;实施学生餐的学校要参照营养餐学校的信息公开模式,加强学生餐信息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做到校园餐公开透明。
(四)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特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和省级出台的最新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六教通字〔2025〕4号),各校要认真抓好落实。开学前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包括食堂工勤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通过学习的方式增强学校教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学校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要结合现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自查,对已不符合当前政策法规的各种制度、办法要进行更改,重新结合学校实际细化管理措施,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确保建章立制见成效,制度管理出成果;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人、事、物的具体管控,做到每天进入食堂进行实地监管和检查,除了检查和排查食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外,还要对食堂员工操作是否规范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资助中心报告,乡镇学校由中心校统一报送,区直学校直接报送。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认真开展“护苗行动”,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前审查,把好人员入口关,聘用时需出示公安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并建立入职审查档案。同时,食堂从业人员须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学校要与属地市场监管分局主动联系,联合开展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烹饪技术和食堂规范操作流程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意识,帮助其提高烹饪技能。
(六)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根据《六枝特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1”供餐标准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5+1”家庭自付“1元”营养餐提质费用按每生每学期100元缴纳,学生进校报到时由学校统一收取,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校财局管”,资金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乡镇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统一存入),学校和任何个人不得公款私存,不得通过个人账户或微信转入;学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的减免工作,并做好减免台账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归档,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1元”自付资金收入明细和困难学生生活费减免情况的电子扫描件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备案。二是除营养改善计划外,实施学生餐的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学生自付生活费的管理,科学合理地核算好成本。高中学校学生早中晚餐、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的餐标,由学校坚持“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在让学生吃饱、吃好,营养均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餐标;幼儿园每月收取的幼儿生活费要在教育局学前民办股的指导下按类别统一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并在学期结束后对幼儿生活费进行资金清算,按“多退少补”原则将结余部分退还幼儿家长。学生生活费和教师就餐费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校财局管”,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统一进行管理,凡属师生自付伙食费用,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学生餐生活费用要根据学生自愿充值消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学校要按照《六枝特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六财教〔2025〕1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进行科学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就餐问题。三是学校要加强膳食经费的监管,各中心校要指导学校建立家庭自付“1元”提质费和寄宿学生早晚餐费、教师就餐费台账。配送公司所开票(据)要将家庭国家专项资金和家庭自付费用分开报账(注明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家庭自付“1元”资金)。四是根据政策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在幼儿家庭自付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国家3元营养餐补助做到“只增不减”,不得因有了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就降低幼儿生活费收费标准,幼儿生活费应与国家3元营养补助资金做到分开采购、分开记账、分账核销。
(七)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学校要加强小卖部(小超市)的管理,在学生就餐时段禁止开放,且开放时间要合理设定。各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地制定学生餐带量食谱,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安排,按一个月四周制定带量食谱4套轮换使用,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学校食堂提供的蔬菜、水果、牛奶等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高风险食品,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实施学生餐的中小学、幼儿园做到按需供餐,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可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各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应当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八)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强化校园餐规范管理。根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学校要以零问题迎接新学期,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校要对2024年自查和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巩固成效,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再反弹,新的问题又发生。配送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对配送的生鲜食材(果蔬、肉类等)做到日配送,确保送达学校食材新鲜、安全;要加强人员管理,公司员工需持健康证上岗,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须进行入职前的审查,出示公安部门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公司内外环境、车间厂房、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测维修和清洁消毒;对在各级各部门指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提前谋划和安排,保证配送货源充足,按照“微利”原则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正常开餐。请于3月1日前将公司相关资质材料、与上游食材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复印件送至教育局资助中心存档备案。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我区从春季学期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餐食材采购将纳入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四统”管理,由公开招投标的中标配送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各校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未纳入“四统”管理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的管理,以提高学生供餐质量为目的,切实保障学生合法利益。
(九)加强智能信息化监督管理。各开餐学校要正常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摄像头要覆盖食堂重要区域(如操作间、分餐间、食品留样区以及库房等),新增学校要在开学前安装到位,确保全区所有开餐学校覆盖率达100%。除极端天气外,“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断电或离线。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健全以涵盖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的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
(十)加强家校沟通。从本学期开始,全区所有开餐学校均要通过“六枝校园餐管理QQ工作群”上传食材验收图片和食物成品图片,乡(镇、街道)学校由中心校管理员统一收集上传。各校也要在家长群公开校园餐食材验收情况、食材价格、学生就餐情况、饭菜成品图片等,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学校就(试)餐,并收集家长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各校要认真落实《六枝特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试行)》(六教发〔2025〕56号),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社会监督工作,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按规定开展工作。学校要加强负面舆情舆论的正向引导,在校门口和学校醒目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设置投诉举报箱,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对老百姓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正面解答,防止负面信息倒流造成我区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被动,此项工作将纳入对各校(园)校园餐常态化管理督查范围。
2025年2月5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餐及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二中,各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园餐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省2024-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餐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2025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开餐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省2024-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高一、高二学生开餐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年级、高三学生开餐时间为2025年2月5日。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实施学生餐以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以下简称校园餐)要在学生进校前充分做好学生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安排相关人员返岗,确保人员到位;要对学校食堂开展卫生大扫除,对餐厨用具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清洁到位;要全面排查食堂内外环境及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提前做好学生进校前的后勤保障工作,让学生返校后吃上热饭热菜。
(二)加强食材订单管理。开餐学校要结合实际提前制定校园餐食谱(营养餐按区级统一食谱执行;学生餐食谱由学校制定,即:高中阶段以校为单位、幼儿园按类别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结合就餐人数做好所需食材数量采购及订单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就餐学生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各开餐学校要做好学生返校登记,提前一周统计好就餐学生人数、所需食材数量,形成食材订单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审定后交给配送公司组织采购,特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将进行抽查抽审;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将一周(2月16日-21日)食材订单汇总后,于2月24日前打包发送至资助中心公用邮箱(lzxszzzx@163.com)。配送公司要充分做好准备,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做好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确保学生返校正常开餐。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在师生返校前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小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要对食堂设备设施、水电管道线路、煤气燃气等进行检查维护。二是要对食堂餐桌椅、餐(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要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全面卫生清洁杀菌。三是食堂的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对食堂使用的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蓄水池的水质及时送检,符合国家安全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四是及时清理食堂和小卖部(小超市)库存的食材,出现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要立即清理销毁,并做好台账登记;有小卖部(小超市)的学校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物资和食品,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小超市)的管理,所有售卖的物资和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价格,并于3月10日前将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纸质复印件报送至教育局资助中心。五是加强校园餐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相关信息,要将最新的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学校等五级责任体系及监督电话,食材价格、资金使用、带量食谱、食材进出库以及实名制就餐学生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栏陈旧或有破损的要进行更换;实施学生餐的学校要参照营养餐学校的信息公开模式,加强学生餐信息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做到校园餐公开透明。
(四)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特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和省级出台的最新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六教通字〔2025〕4号),各校要认真抓好落实。开学前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包括食堂工勤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通过学习的方式增强学校教职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学校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要结合现行国家相关政策和《六枝特区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自查,对已不符合当前政策法规的各种制度、办法要进行更改,重新结合学校实际细化管理措施,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确保建章立制见成效,制度管理出成果;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人、事、物的具体管控,做到每天进入食堂进行实地监管和检查,除了检查和排查食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外,还要对食堂员工操作是否规范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资助中心报告,乡镇学校由中心校统一报送,区直学校直接报送。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认真开展“护苗行动”,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前审查,把好人员入口关,聘用时需出示公安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并建立入职审查档案。同时,食堂从业人员须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学校要与属地市场监管分局主动联系,联合开展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烹饪技术和食堂规范操作流程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与学校食堂管理意识,帮助其提高烹饪技能。
(六)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根据《六枝特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1”供餐标准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5+1”家庭自付“1元”营养餐提质费用按每生每学期100元缴纳,学生进校报到时由学校统一收取,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校财局管”,资金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乡镇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统一存入),学校和任何个人不得公款私存,不得通过个人账户或微信转入;学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的减免工作,并做好减免台账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归档,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1元”自付资金收入明细和困难学生生活费减免情况的电子扫描件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备案。二是除营养改善计划外,实施学生餐的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学生自付生活费的管理,科学合理地核算好成本。高中学校学生早中晚餐、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早晚餐的餐标,由学校坚持“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在让学生吃饱、吃好,营养均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餐标;幼儿园每月收取的幼儿生活费要在教育局学前民办股的指导下按类别统一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并在学期结束后对幼儿生活费进行资金清算,按“多退少补”原则将结余部分退还幼儿家长。学生生活费和教师就餐费管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校财局管”,存入教育局指定账户,统一进行管理,凡属师生自付伙食费用,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学生餐生活费用要根据学生自愿充值消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学校要按照《六枝特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六财教〔2025〕1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进行科学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就餐问题。三是学校要加强膳食经费的监管,各中心校要指导学校建立家庭自付“1元”提质费和寄宿学生早晚餐费、教师就餐费台账。配送公司所开票(据)要将家庭国家专项资金和家庭自付费用分开报账(注明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家庭自付“1元”资金)。四是根据政策规定,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在幼儿家庭自付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国家3元营养餐补助做到“只增不减”,不得因有了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就降低幼儿生活费收费标准,幼儿生活费应与国家3元营养补助资金做到分开采购、分开记账、分账核销。
(七)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学校要加强小卖部(小超市)的管理,在学生就餐时段禁止开放,且开放时间要合理设定。各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科学地制定学生餐带量食谱,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安排,按一个月四周制定带量食谱4套轮换使用,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学校食堂提供的蔬菜、水果、牛奶等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高风险食品,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实施学生餐的中小学、幼儿园做到按需供餐,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可通过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饮浪费。各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应当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八)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强化校园餐规范管理。根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学校要以零问题迎接新学期,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校要对2024年自查和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巩固成效,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再反弹,新的问题又发生。配送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对配送的生鲜食材(果蔬、肉类等)做到日配送,确保送达学校食材新鲜、安全;要加强人员管理,公司员工需持健康证上岗,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须进行入职前的审查,出示公安部门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公司内外环境、车间厂房、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测维修和清洁消毒;对在各级各部门指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提前谋划和安排,保证配送货源充足,按照“微利”原则做好后勤保障服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正常开餐。请于3月1日前将公司相关资质材料、与上游食材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复印件送至教育局资助中心存档备案。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我区从春季学期起,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餐食材采购将纳入统招、统购、统配、统送“四统”管理,由公开招投标的中标配送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各校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未纳入“四统”管理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的管理,以提高学生供餐质量为目的,切实保障学生合法利益。
(九)加强智能信息化监督管理。各开餐学校要正常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摄像头要覆盖食堂重要区域(如操作间、分餐间、食品留样区以及库房等),新增学校要在开学前安装到位,确保全区所有开餐学校覆盖率达100%。除极端天气外,“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一体化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断电或离线。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健全以涵盖电子验货、公开公示、自动报账等功能的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
(十)加强家校沟通。从本学期开始,全区所有开餐学校均要通过“六枝校园餐管理QQ工作群”上传食材验收图片和食物成品图片,乡(镇、街道)学校由中心校管理员统一收集上传。各校也要在家长群公开校园餐食材验收情况、食材价格、学生就餐情况、饭菜成品图片等,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到学校就(试)餐,并收集家长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各校要认真落实《六枝特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试行)》(六教发〔2025〕56号),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社会监督工作,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按规定开展工作。学校要加强负面舆情舆论的正向引导,在校门口和学校醒目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设置投诉举报箱,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对老百姓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正面解答,防止负面信息倒流造成我区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被动,此项工作将纳入对各校(园)校园餐常态化管理督查范围。
2025年2月5日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