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4年度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二星章。
二、评选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三、评选数量
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共评选个人二星章87名,集体二星章37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少工委根据分配名额,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如果有特别优秀的情况可适当多报送2—3名队员和1—2个集体。
四、评选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全区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即14岁以下全体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参与“红领巾心向党”少先队党史学习教育,主动学习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发自内心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3.热爱少先队组织,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4.主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爱学习、爱劳动、爱锻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友善待人、乐于助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积极参加“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爱祖国”“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原则上须为“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得者,同等条件下,近5年内获得过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或为集体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少先队员可优先考虑。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少先队大队。1.强化学校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贵州少先队党史学习教育“七个一”开展活动。2.推动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学校连续3年以上召开过少代会,成立了少工委。大中小队组织健全,少先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3.深化少先队实践教育。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爱祖国”为统揽,组织开展好“六一”和“十·一三”示范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推动落实分批入队,完善“红领巾奖章”争挂活动,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落实少先队每周1课时活动课进课表。4.完成网上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组织数据库系统”信息录入规范、更新及时。5.学校少先队队伍建设。规范聘任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定期开展校内外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加强少先队工作交流协作。根据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学校中层职级待遇(注: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少先队中队。1.采取多样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2.规范设置小队,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规范开展少先队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委、小队长,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3.根据学校争章计划,按照年级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争章细则。要利用少先队活动课,按照“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的流程,面向全体少先队员规范开展争章工作。4.中队辅导员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能熟练掌握少先队业务知识,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注: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近三年(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已获得区级及以上少先队“三优”或“红领巾奖章”三星章的个人和集体不再推荐。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少工委要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按照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初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乡(镇)、区直学校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注:候选人(集体)学校少工委推荐意见栏内,须盖学校少工委章)。
(二)做好评选动员工作。各乡(镇)学校少工委、区直中、小学少工委要策划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充分展示新时代贵州少年儿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精神风貌。
(三)及时报送申报资料。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少工委统一汇总申报材料(附件1-6),盖章后于12月25日(星期三)12:00前送至特区团委办公室(六枝特区生产力发展中心二楼218办公室),同步将可编辑Word版与盖章扫描件PDF版反馈至特区团委邮箱(4750768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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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4年度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二星章。
二、评选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三、评选数量
六枝特区“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共评选个人二星章87名,集体二星章37个(名额分配详见附件7)。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少工委根据分配名额,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如果有特别优秀的情况可适当多报送2—3名队员和1—2个集体。
四、评选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全区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即14岁以下全体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参与“红领巾心向党”少先队党史学习教育,主动学习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发自内心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听党话、跟党走。
3.热爱少先队组织,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4.主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爱学习、爱劳动、爱锻炼,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友善待人、乐于助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积极参加“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爱祖国”“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原则上须为“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获得者,同等条件下,近5年内获得过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或为集体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少先队员可优先考虑。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少先队大队。1.强化学校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贵州少先队党史学习教育“七个一”开展活动。2.推动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学校连续3年以上召开过少代会,成立了少工委。大中小队组织健全,少先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阵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完善。3.深化少先队实践教育。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爱祖国”为统揽,组织开展好“六一”和“十·一三”示范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推动落实分批入队,完善“红领巾奖章”争挂活动,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落实少先队每周1课时活动课进课表。4.完成网上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组织数据库系统”信息录入规范、更新及时。5.学校少先队队伍建设。规范聘任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定期开展校内外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加强少先队工作交流协作。根据工作实绩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学校中层职级待遇(注:大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少先队中队。1.采取多样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2.规范设置小队,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规范开展少先队活动,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委、小队长,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3.根据学校争章计划,按照年级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争章细则。要利用少先队活动课,按照“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的流程,面向全体少先队员规范开展争章工作。4.中队辅导员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工作,能熟练掌握少先队业务知识,能够成为队员们的良师益友(注:中队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近三年(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已获得区级及以上少先队“三优”或“红领巾奖章”三星章的个人和集体不再推荐。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少工委要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按照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初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乡(镇)、区直学校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注:候选人(集体)学校少工委推荐意见栏内,须盖学校少工委章)。
(二)做好评选动员工作。各乡(镇)学校少工委、区直中、小学少工委要策划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动员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评选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接受教育,充分展示新时代贵州少年儿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精神风貌。
(三)及时报送申报资料。请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少工委统一汇总申报材料(附件1-6),盖章后于12月25日(星期三)12:00前送至特区团委办公室(六枝特区生产力发展中心二楼218办公室),同步将可编辑Word版与盖章扫描件PDF版反馈至特区团委邮箱(4750768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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