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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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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10-21 16: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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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1 16:07   作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来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市(州)工信局(工能局)、各合作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方案的通知》(黔工信办﹝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以下简称“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注册地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原则上正常经营2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经培育可实现上规入统的成长型企业,积极支持十大工业产业、特色轻工以及民族民间工艺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企业。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尚未纳入各市(州)上规入统培育名单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需满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和持续盈利的申报条件。

(五)全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企业需满足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和持续盈利的申报条件。

二、融资支持方式

合作金融机构对纳入中小信贷通项目名单的中小企业主要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单户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单笔融资额度2000万元以上需提供增信措施。融资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当纳入中小信贷通项目名单的中小企业触发风险补偿机制,则中小企业信贷通承担70%的贷款损失,合作金融机构承担30%的贷款损失。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gxt.guizhou.gov.cn/),点击网站最下方“友情链接”的“其他网站”,在选择进入系统的栏目中点击“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库”进入系统,对应填报相关资料后即完成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小信贷通是省委、省政府为缓解全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中小信贷通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做好项目申报。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按照“滚动申报、分批安排”方式进行,全年均可申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三)抓实项目审核。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后,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原则进行初审,重点把握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备、企业信用情况等,并及时将通过市(州)审核的项目提交至省级审核阶段,有效提升中小信贷通入库项目审核效率。

(四)强化风险防控。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合作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中小信贷通全过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实时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做好企业风险评判,严格落实贷后管理和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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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10-21    

各市(州)工信局(工能局)、各合作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设立方案的通知》(黔工信办﹝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以下简称“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注册地在贵州省行政区划内,原则上正常经营2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经培育可实现上规入统的成长型企业,积极支持十大工业产业、特色轻工以及民族民间工艺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企业。

(三)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尚未纳入各市(州)上规入统培育名单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需满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和持续盈利的申报条件。

(五)全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企业需满足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和持续盈利的申报条件。

二、融资支持方式

合作金融机构对纳入中小信贷通项目名单的中小企业主要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支持,单户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单笔融资额度2000万元以上需提供增信措施。融资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当纳入中小信贷通项目名单的中小企业触发风险补偿机制,则中小企业信贷通承担70%的贷款损失,合作金融机构承担30%的贷款损失。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gxt.guizhou.gov.cn/),点击网站最下方“友情链接”的“其他网站”,在选择进入系统的栏目中点击“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库”进入系统,对应填报相关资料后即完成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小信贷通是省委、省政府为缓解全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中小信贷通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做好项目申报。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按照“滚动申报、分批安排”方式进行,全年均可申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三)抓实项目审核。中小信贷通项目入库后,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原则进行初审,重点把握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备、企业信用情况等,并及时将通过市(州)审核的项目提交至省级审核阶段,有效提升中小信贷通入库项目审核效率。

(四)强化风险防控。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合作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中小信贷通全过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实时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做好企业风险评判,严格落实贷后管理和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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