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规范我区市场经营环境,切实消除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广大市民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九龙街道下云盘马路市场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各流动经营主体按照本通告第五条之规定另行选择赶集时间和地点,禁止在九龙街道下云盘道路占道经营。自2019年12月21日起,九龙街道下云盘马路市场禁止超门面经营,各流动经营主体按照本通告第五条之规定自行调整赶集时间。
二、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或占道经营,违者将依法查处。
三、若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在下云盘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无证经营的,特区公安局、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特区市场监管局、特区卫生健康局、九龙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四、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特区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满足群众日常购物和流动经营主体赶集需求,扩大六枝街赶集市场区域以增加流动经营主体;自2019年12月21日起,将大用镇赶集时间调整为每周六,以满足群众需求。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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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九龙街道下云盘马路市场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规范我区市场经营环境,切实消除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广大市民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九龙街道下云盘马路市场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各流动经营主体按照本通告第五条之规定另行选择赶集时间和地点,禁止在九龙街道下云盘道路占道经营。自2019年12月21日起,九龙街道下云盘马路市场禁止超门面经营,各流动经营主体按照本通告第五条之规定自行调整赶集时间。
二、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或占道经营,违者将依法查处。
三、若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在下云盘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无证经营的,特区公安局、特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特区市场监管局、特区卫生健康局、九龙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
四、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特区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满足群众日常购物和流动经营主体赶集需求,扩大六枝街赶集市场区域以增加流动经营主体;自2019年12月21日起,将大用镇赶集时间调整为每周六,以满足群众需求。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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