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区农业农村局代起草了《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lztqnyncjzfd@163.com,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8日。
联系方式:0858-5322318
附件:1.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和范围
(一)禁渔时间:从2025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如国家、省、市对禁渔时间有调整的,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二)禁渔范围:六枝特区境内所有的河流、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规定
(一)禁渔期期间,在禁渔区内除垂钓外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情况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逐级报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凡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任何水产经营户、超市、餐馆等经营场所严禁收购、贩运、销售、加工。
(三)六枝特区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对违法破坏渔业资源的,由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等手段对执法人员、举报人和证明人进行报复的,由特区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858-5322318。
特此通告。
附件2
征求意见表
目录名称: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 |||
反馈意见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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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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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区农业农村局代起草了《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lztqnyncjzfd@163.com,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8日。
联系方式:0858-5322318
附件:1.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六枝特区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和范围
(一)禁渔时间:从2025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止。如国家、省、市对禁渔时间有调整的,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二)禁渔范围:六枝特区境内所有的河流、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规定
(一)禁渔期期间,在禁渔区内除垂钓外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情况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逐级报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凡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任何水产经营户、超市、餐馆等经营场所严禁收购、贩运、销售、加工。
(三)六枝特区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对违法破坏渔业资源的,由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等手段对执法人员、举报人和证明人进行报复的,由特区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0858-5322318。
特此通告。
附件2
征求意见表
目录名称:关于实行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 |||
反馈意见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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