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区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等。
资助政策 |
学校属性 |
农户属性 |
资助标准 |
雨露计划 |
中职三年级 |
一般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由脱贫户识别成的突发严重困难户) |
1900元/年 |
中职一、二、三年级 |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建档立卡户) |
1900元/年 | |
高职一、二、三年级 |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建档立卡户) |
4500元/年 |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补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四、申请程序
填写申请表、确认书(电子版填写打印)→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将申报资料原件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村级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区级数据比对复核确认发放资金。
五、申报所需要资料
申请表、确认书、统计表、申报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六、资金发放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当学年补助的一半。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按学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经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特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汇总,审核合格且公示结束后,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将补助金额发放到户。
七、工作要求
(一)请全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和就读学校要为提供或出具的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回所得补助资金。
(三)各村(居)、乡镇(街道)务必加强信息比对,认真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申报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私分、截留补助资金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0858-5507595
附件1 “教育精准扶贫”和“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助对象及标准(1).xlsx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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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关于申报2025年春季学期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公告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区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等。
资助政策 |
学校属性 |
农户属性 |
资助标准 |
雨露计划 |
中职三年级 |
一般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由脱贫户识别成的突发严重困难户) |
1900元/年 |
中职一、二、三年级 |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建档立卡户) |
1900元/年 | |
高职一、二、三年级 |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建档立卡户) |
4500元/年 |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补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四、申请程序
填写申请表、确认书(电子版填写打印)→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将申报资料原件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村级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区级数据比对复核确认发放资金。
五、申报所需要资料
申请表、确认书、统计表、申报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六、资金发放
补助资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当学年补助的一半。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按学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经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报特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核汇总,审核合格且公示结束后,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将补助金额发放到户。
七、工作要求
(一)请全区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和就读学校要为提供或出具的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回所得补助资金。
(三)各村(居)、乡镇(街道)务必加强信息比对,认真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申报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私分、截留补助资金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0858-5507595
附件1 “教育精准扶贫”和“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助对象及标准(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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