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及受特区组织部的委托,六枝特区审计局对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2017至2018年度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总的来看,二年来,安庆同志在任期内,加强党组织建设,调整股室人员结构,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业行政处罚案件有所上升,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任职其内内部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隐瞒转移非税收入277,800元
2015至2019年5月止将部份国有资产房屋、门面出租收入277,800元存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帐户。
二、违反规定占用个体私营协会车辆
六枝特区车改办下发《关于特区车改后富余车辆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六特车改办〔2016〕6号)批复,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车辆为15辆,其中,未参改机构的可配备事业用车为2辆,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用车为1辆。
该局实际用车17辆中有8辆为个体私营协会权属所有,分别被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作为公务用车所占用。其中本局占用2辆;大用、九龙、郎岱、龙河、银壶、新窑分局长期占用6辆。占用期间(2017至2018年度)发生的车辆费用计92,697.86元(维修费用46,522.13元、交纳保险43,856.73元、年审费2,319元)在个私协账户报账核销。
1.未按规定处理待核销资产:
特区市场监管局报表反映,2018年末固定资21,608,850元,账面待报损资产金额250,409元,经清点盘查报损资产,均无实物。其中,原特区质监局移交账簿反映两台车辆,一台通工双排座YA120车于1993年7月以调换车名义出售给特区二建司3.5万元,而后加1.61万元,合计5.11万元调换法院车辆,经查车辆无实物。2005年5月将另一台杨子皮卡YZK1222SN车以收取租金14,000元形式调拨给夜郎山水泥厂,该车至今未收回和未见转让审批和报废手续。
2.对固定资产延伸审计发现以下情况:
⑴固定资产未入账
原工商局、岩脚、六枝等片区办公用房及土地面积累计2,401.11平方米,长期闲置且未入账;那克后街门面、原工商局家属楼区门面、平寨镇矿业南路车库、岩脚分局办公用房面积累计1,826.80平方米,未作入帐核算处理。
⑵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2013年3月木岗镇人民政府与原特区工商局签订《土地房屋置换协议书》内容反映:“因木岗镇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将六枝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木岗镇富民路中段原木岗工商所办公用房87.33平米(占地389.82平米)修建连接通道。原六枝特区工商局同意以置换方式提供给木岗镇人民政府用于城镇建设。木岗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新规划的行政办公区域内以置换方式划地壹亩作为六枝特区工商局以后修建工商分局用,土地使用手续由六枝特区工商局办理,木岗镇人民政府协助”。至审计止,原木岗镇工商分局房屋土地已拆迁征用,未见报批国资委审批和产权变理登记等手续,划地壹亩重新修建分局办公楼未解决。
2012年12月特区新华乡政府与原特区工商局会议纪要(新府议〔2012〕1号)反映:“... ...就征用(原工商局)办公楼土地一事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区工商局同意将原新华工商所办公楼土地交由新华乡政府统一规划征用。由新华乡政府划拨经费7万元,用于六枝特区工商局龙场分局购置交通设备”。 至审计止,房屋土地已拆迁征用,未见报国资委等部门审批和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2012年12日收到新华乡政府交现金7万元并存入银行后,原工商局将此款用于岩脚分局办公楼维修。
⑶个人长期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原岩脚工商所退休职工付应祥、李德洪、陈光忠、王常友、赵德明、赵得全6人至1998年以来长期占用岩脚分所国有资产公有房屋,涉及面积639.6平方米。单位未进行清理、收回或按国家政策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⑷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特区市场监管局自2006年以来未经公开招租将平寨、六枝、营盘,那克、岩脚镇等片区房屋门面累计1,156.32平方米出租、出借给单位职工和其他人员计12人,合同到期未再公开招租和续签。
2019年11月16日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对部份报损资产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国有资产等事项待财政、国资委等部门批复后再行核算和调整相关账目外,其他问题已执行完毕。同时对提出来的建议部份需在工作中逐步执行外,其他均已采纳执行。
下一步,特区审计局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具体整改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枝特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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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2017至2018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及受特区组织部的委托,六枝特区审计局对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庆2017至2018年度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总的来看,二年来,安庆同志在任期内,加强党组织建设,调整股室人员结构,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业行政处罚案件有所上升,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任职其内内部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隐瞒转移非税收入277,800元
2015至2019年5月止将部份国有资产房屋、门面出租收入277,800元存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帐户。
二、违反规定占用个体私营协会车辆
六枝特区车改办下发《关于特区车改后富余车辆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六特车改办〔2016〕6号)批复,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车辆为15辆,其中,未参改机构的可配备事业用车为2辆,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用车为1辆。
该局实际用车17辆中有8辆为个体私营协会权属所有,分别被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作为公务用车所占用。其中本局占用2辆;大用、九龙、郎岱、龙河、银壶、新窑分局长期占用6辆。占用期间(2017至2018年度)发生的车辆费用计92,697.86元(维修费用46,522.13元、交纳保险43,856.73元、年审费2,319元)在个私协账户报账核销。
1.未按规定处理待核销资产:
特区市场监管局报表反映,2018年末固定资21,608,850元,账面待报损资产金额250,409元,经清点盘查报损资产,均无实物。其中,原特区质监局移交账簿反映两台车辆,一台通工双排座YA120车于1993年7月以调换车名义出售给特区二建司3.5万元,而后加1.61万元,合计5.11万元调换法院车辆,经查车辆无实物。2005年5月将另一台杨子皮卡YZK1222SN车以收取租金14,000元形式调拨给夜郎山水泥厂,该车至今未收回和未见转让审批和报废手续。
2.对固定资产延伸审计发现以下情况:
⑴固定资产未入账
原工商局、岩脚、六枝等片区办公用房及土地面积累计2,401.11平方米,长期闲置且未入账;那克后街门面、原工商局家属楼区门面、平寨镇矿业南路车库、岩脚分局办公用房面积累计1,826.80平方米,未作入帐核算处理。
⑵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2013年3月木岗镇人民政府与原特区工商局签订《土地房屋置换协议书》内容反映:“因木岗镇城镇规划建设需要将六枝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木岗镇富民路中段原木岗工商所办公用房87.33平米(占地389.82平米)修建连接通道。原六枝特区工商局同意以置换方式提供给木岗镇人民政府用于城镇建设。木岗镇人民政府负责在新规划的行政办公区域内以置换方式划地壹亩作为六枝特区工商局以后修建工商分局用,土地使用手续由六枝特区工商局办理,木岗镇人民政府协助”。至审计止,原木岗镇工商分局房屋土地已拆迁征用,未见报批国资委审批和产权变理登记等手续,划地壹亩重新修建分局办公楼未解决。
2012年12月特区新华乡政府与原特区工商局会议纪要(新府议〔2012〕1号)反映:“... ...就征用(原工商局)办公楼土地一事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区工商局同意将原新华工商所办公楼土地交由新华乡政府统一规划征用。由新华乡政府划拨经费7万元,用于六枝特区工商局龙场分局购置交通设备”。 至审计止,房屋土地已拆迁征用,未见报国资委等部门审批和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
2012年12日收到新华乡政府交现金7万元并存入银行后,原工商局将此款用于岩脚分局办公楼维修。
⑶个人长期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原岩脚工商所退休职工付应祥、李德洪、陈光忠、王常友、赵德明、赵得全6人至1998年以来长期占用岩脚分所国有资产公有房屋,涉及面积639.6平方米。单位未进行清理、收回或按国家政策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⑷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特区市场监管局自2006年以来未经公开招租将平寨、六枝、营盘,那克、岩脚镇等片区房屋门面累计1,156.32平方米出租、出借给单位职工和其他人员计12人,合同到期未再公开招租和续签。
2019年11月16日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对部份报损资产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国有资产等事项待财政、国资委等部门批复后再行核算和调整相关账目外,其他问题已执行完毕。同时对提出来的建议部份需在工作中逐步执行外,其他均已采纳执行。
下一步,特区审计局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具体整改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枝特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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