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水务系统专题会议学习宣传和培训重点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并贯彻到安全监管工作中。在行业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宣传解读,强化学习效果。(局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2.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研究项目法人现场监督措施,推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3.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聚焦辖区行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攻坚年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对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农村河道及饮水等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分析排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推动各股、室、站、中心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充分发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各股、室、站、中心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有效解决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完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6.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加大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问题隐患不如实整改的水利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和通报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水利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的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7.强化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管控。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做好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行为,禁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8.强化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运行水库、水电站、山塘、泵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组织责任人参加培训。对经安全鉴定存在问题的运行水库实施除险加固,消除运行安全隐患。(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9.强化农村河道及饮水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村河道及饮水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河道、饮水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行为和违反河道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严格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网、泵站、水厂的运行管护,严格落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加强水源保护,确保农村供水保障、水质安全。(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水政水资源股按职责分工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0.强化重要时段、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复工复产期、“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全力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的分析和预警,强化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消防、地灾等专项整治。强化工地实验室、水利检测试验机构的质量与安全工作监管等。(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1.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局机关、各水库服务中心、各片区水务服务中心、水利物资供应站办公区办公安全、仓库物资安全、消防和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修订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局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四、巩固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标准。修订完善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水利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3.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监督执法力度,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水政水资源股按职责分工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4.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健全完善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地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运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季报告制度。(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会同水政水资源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
15.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六枝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6.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干部积极参加省、市水务部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7.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安排,推动具备条件的水库、水电站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自评和达标评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在信用评价、工程招标等工作中的运用。(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8.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鼓励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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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深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水务系统专题会议学习宣传和培训重点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教育活动,并贯彻到安全监管工作中。在行业媒体、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宣传解读,强化学习效果。(局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2.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研究项目法人现场监督措施,推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3.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聚焦辖区行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攻坚年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对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农村河道及饮水等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分析排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推动各股、室、站、中心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充分发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各股、室、站、中心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有效解决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完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6.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加大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问题隐患不如实整改的水利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和通报力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水利生产经营和管理单位的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7.强化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在建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管控。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做好蓄水前安全鉴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行为,禁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8.强化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运行水库、水电站、山塘、泵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组织责任人参加培训。对经安全鉴定存在问题的运行水库实施除险加固,消除运行安全隐患。(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9.强化农村河道及饮水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村河道及饮水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河道、饮水存在的安全隐患,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行为和违反河道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严格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网、泵站、水厂的运行管护,严格落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加强水源保护,确保农村供水保障、水质安全。(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水政水资源股按职责分工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0.强化重要时段、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复工复产期、“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全力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的分析和预警,强化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消防、地灾等专项整治。强化工地实验室、水利检测试验机构的质量与安全工作监管等。(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1.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局机关、各水库服务中心、各片区水务服务中心、水利物资供应站办公区办公安全、仓库物资安全、消防和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修订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局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四、巩固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标准。修订完善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水利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3.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监督执法力度,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水政水资源股按职责分工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4.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纳入水利综合执法。健全完善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重点单位和高风险地区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运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季报告制度。(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会同水政水资源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
15.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六枝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积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利用网站、报纸、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6.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干部积极参加省、市水务部门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检查的必查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7.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安排,推动具备条件的水库、水电站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自评和达标评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在信用评价、工程招标等工作中的运用。(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8.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鼓励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1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股牵头,有关股、室、站、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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